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关于改进领导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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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376
颗粒名称: 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关于改进领导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通知
分类号: D267
页数: 3
页码: 239-2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3〕1号)和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改进领导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通知》(甬党办〔2014〕10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改进领导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求,发布关于改进领导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通知。
关键词: 余姚市 文件选编 市委办公室

内容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织:
  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3〕1号)和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改进领导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通知》(甬党办〔2014〕10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改进领导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市领导出席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2.涉及重大工作部署、出台重要政策、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和影响的会议活动,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3.遵循新闻传播规律,以新闻事件的重要性确定报道编排处理。除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和活动,一般不安排《余姚日报》一版头条和余姚人民广播电台《966新闻》、余姚电视台《余姚新闻》(以下简称广播、电视新闻)头条刊播会议活动的消息。
  4.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和市委副书记的会议活动报道,原则上安排在《余姚日报》一版,广播、电视新闻第一版块;其他市领导的报道一般安排在《余姚日报》第二版,广播、电视新闻次要版块。
  5.市领导在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确定,不必报道其担任的全部职务。市长出席外事活动,不报道其“市委副书记”职务。多位市领导共同出席会议活动时,不一一写明职务,统称“市领导”。
  6.市党代会、市“两会”的开幕会等会议活动可视情安排广播、电视、网络直播,其他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特殊情况需要直播的,由相关部门商市委宣传部确定。
  二、改进会议报道
  1.市党代会和市“两会”,按照会前制定的新闻报道方案,由市级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其中,市党代会、市“两会”开幕会、闭幕会消息,《余姚日报》文字稿(以下简称文字稿)不超过20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7分钟。
  2.市委全会由市级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其中文字稿不超过15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
  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纪委全会以及市委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由市级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
  4.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主任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协主席会议,可由市级新闻媒体作报道。报道时,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电视新闻可不播出会场画面。
  5.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其他全市性重要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市级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
  6.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重要的履职活动和会议,可由市级新闻媒体作报道。
  7.其他会议由新闻媒体视新闻价值作报道,报道中不出现领导职务姓名,电视报道不突出领导画面。
  三、改进调研活动报道
  1.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和市委副书记到基层调研,《余姚日报》、余姚电台、余姚电视台安排记者随行报道。
  2.市委书记、市长的调研活动报道,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和市委副书记的调研活动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
  3.市委书记或市长赴基层连续几天围绕同一个主题开展调研活动,可合并作一次报道。
  4.市委书记、市长或市委统一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率领的市党政代表团赴外地考察调研,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5.其他市领导单独到基层调研和赴外地学习考察,市级媒体一般不安排随行记者,不作报道。
  四、改进外事活动报道
  1.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和市委副书记出访,报道规格参照出席市内重要活动报道确定,回国后不再作综合报道。其他市领导出访,一般不作报道。
  2.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和市委副书记在市内出席外事活动,文字稿不超过4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钟。其他市领导在市内出席外事活动,市级媒体发简讯。
  3.多位市领导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市级媒体可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播发每场会见的消息。
  4.市领导率团出访香港、澳门、台湾,或在市内接见香港、澳门、台湾客人的报道,参照上述外事活动相关条款执行。
  五、改进其他活动报道
  1.市委书记、市长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其他市领导指导抢险救灾、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市级媒体要作突出报道,报道字数和时长不受上述有关条款的限制。
  2.市领导参加全国、省、宁波党代会和“两会”,市级媒体要做好市领导作为代表、委员尽责履职、参政议政的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
  3.市委书记、市长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需要,安排在《余姚日报》刊发署名文章,发表广播或电视讲话。
  4.市领导拜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省(区、市)、地级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兄弟城市党政代表团等重要内宾活动,市级新闻媒体作报道,会见其他内宾一般不作报道。
  5.多位市领导根据统一安排,在一段时间内分头下基层检查、慰问等,市级新闻媒体发一条综合消息,不作单独报道。
  6.除经中央或省委、省政府,宁波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要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市领导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以及出席其他文化活动,不作报道。
  7.市领导给部门和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市委书记、市长对抢险救灾、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的指示、批示,如需报道,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通知市级新闻媒体。
  8.市领导参加治丧活动和诞辰纪念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市委组织部等商市委宣传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创新领导会议活动报道
  1.市级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做好市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报道,积极创新报道方式方法,善于挖掘会议活动中蕴含的新闻,把握主题,贴近民生,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
  2.报纸可运用简讯、标题新闻等形式简化一般性领导会议活动的报道。广播、电视报道可根据现场情况和广电媒体特点,对领导会议活动的新闻通稿进行摘播。
  3.新闻媒体要积极尝试以多种形式报道领导会议活动,在媒体所属新闻网站、公众微信、手机报、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中及时简短播发,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扩大信息传播。
  七、加强统筹协调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市领导的新闻报道工作,并督促指导市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报道规定。市领导所在单位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向新闻媒体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2.涉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重大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市委宣传部商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统筹安排。
  3.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分别负责对涉及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会议活动稿件的审核。
  4.注重发挥新闻宣传在推动实际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倡市领导多接受媒体采访,出席新闻通气会或新闻发布会等。
  5.对于通知中未涉及的其他市领导会议活动报道事宜和把握不准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市级媒体应及时请示市委宣传部。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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