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综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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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010
颗粒名称: 经济综合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8
页码: 156-1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经济综合管理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介绍了发展与改革、统计、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年鉴 经济综合管理

内容

发展与改革
  【概况】
  2015年,市发改局撤销区域统筹科,增设产业发展科。另将原由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单位)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估算、概算、工程变更审核等职能划归市发改局承担,在市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增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同时,给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增加人员编制3人(合计16人),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特岗)3人,新增人员编制分别从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划转1人(合计11人)、市产权交易所划转2人(合计6人)。
  【抓投资推进项目建设】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3.72亿元,增长9.3%。开展“五重二大”推进年活动,安排“五重”项目170项,总投资74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7亿元;“二大”项目2项,总投资12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初步汇总“十三五”时期重大项目398项,总投资约3144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1385亿元。陶家路江二期整治、陆丈线等15个项目列入2015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第二人民医院迁建、慧聪网小家电城等43个项目列入2015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名单;姚江城区段堤防加固等项目列入宁波市2015年市统筹指标项目名单,涉及土地指标27公顷;姚江城区段堤防加固(一期)等5个项目列入中央资金补助范围,获中央补助资金9045万元,3个项目列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获2015年专项建设基金1.1亿元。修订出台《2015年余姚市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
  【抓转型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梳理并上报宁波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3项,开展2015年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等中央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完成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编制完成余姚市2015年度海洋经济工作要点及海洋经济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列入2015年宁波市海洋经济重点建设项目8个。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省“互联网+”“工业4.0”等系列培训。
  【抓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意(宁波)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等PPP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制订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分类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并向社会公布项目清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修订出台《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泗门、朗霞、陆埠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信用体系建设、户籍和住房制度等改革有序推进;申报余姚工业园区模客小镇、中国塑料城塑料家电020产业小镇为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其中模客小镇参与省级特色小镇创建联审。启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改革,研究探索全市差别化的配套政策。
  【抓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年度宁波市对口帮扶余姚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接近扫尾,同时开展“灿鸿”台风灾后应急修复项目的排摸、确认和协调工作。2015年十方面36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组织长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检查30次,协助上级部门长输油气管道安全大检查7次,11处隐患点中10处已整治完成并由管道企业出具验收单,另1处已按计划完成。
  【“五重二大”推进年活动】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重二大”推进年活动。活动围绕“重大产业升级、重大基础强化、重大民生改善、重大城乡发展、重大后劲培育”等“五重”项目及中意(宁波)生态园、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二大”战略性平台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95亿元,力争重大产业项目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均增长20%以上。其中,安排“五重”项目170项,总投资74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7亿元。两大平台中,中意(宁波)生态园一期总投资100亿元,力争年度计划投资达到12亿元;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一期总投资20亿元,力争年度计划投资达到6亿元。
  【余姚市3个项目列入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年度余姚市穴湖村保障性用房(一期)、兰墅桥村地块(二期)工程列入由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个项目建设内容均为土建施工,其中穴湖村保障性用房(一期)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2100万元,兰墅桥村地块(二期)工程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另有余姚市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四期工程列入201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370万元。
  【企业投资项目取消多项核准前置条件】
  自1月起,市发改局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取消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明确凡属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一律不得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银行贷款承诺、资金信用证明等。
  (郑静波、史吉力、沈雯、黄学先、蔡小颖、郑燕蓉)
  统计
  【概况】
  2015年,市统计局按照宁波市统计局关于专业力量下沉的要求,增派6名在编干部至片区驻站工作,并规定今后凡新进统计部门的年轻干部,都须经片区工作锻炼。截至年末,片区共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正式在编12人。全年片区共走访指导企业887家,实地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60个,实现“四上”企业走访指导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加强“强基固统”11个镇级统计调查中心示范点建设,泗门镇统计调查中心成功创建全省第二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点建设单位。创新建立全市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得到省、宁波市局领导肯定,并在宁波全市统计系统推广,年度开展专题调研2次,已有4070人在统计诚信档案中实现在档管理。
  【统计改革】
  年度根据国家核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对核算基础数据质量管控,开展农业产值核算制度调整、服务业统计制度与GDP核算衔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新老口径衔接,并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修订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探索实施电子商务统计监测,重点在阳明电子商务产业园、文山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统计工作机制。规范更新投资名录,明确新增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的工作流程,完成增减变动审核工作。将投资改革试点报表制度纳入年度统计继续教育内容范畴,对填报存在困难的单位开展家教式服务。搭建部门亿元以上项目单位统计员信息库,力争新开工项目全部入库不遗漏。及时将投资统计数据评估情况反馈至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实现投资新制度平台下统计单位100%上报率。
  【统计服务】
  挖掘统计监测的深度,增强对全局影响较大的重点指标、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等的动态跟踪监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统计信息支撑。同时拓展统计监测的广度,加强对创新驱动、城乡统筹、全面小康、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进步、产业集聚区、重点开发区域、节能降耗、生态文明、“五水共治”等统计监测,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坚持数据分析与业务跟进并重的原则,每月形成1篇经济形势分析,把握余姚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区域经济增长速度、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发展动力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规律。全年被上级统计部门录用信息228篇,其中国家统计局录用5篇,省统计局录用99篇。重视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共计普查法人单位19112家、个体经营户72480户,形成“三经普”课题7篇,汇编“三经普”数据资料1册。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共抽取3200余户,入户调查常住人口约9000人。调查粮食生产功能区156个,涉及109个村,调查土地合计1576.5公顷。年度新增产粮大县调查,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现场实割实测等方式,对全市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进行调查。继续组织开展各类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调查,持续反映全市老百姓生活水平,并为人民群众反映利益诉求搭建桥梁。全年在政府统计网站上公布统计信息、分析370余篇。
  【统计监管】
  全年组织统计人员培训56次4000余人,走访指导基层企业单位887家,开展统计继续教育13期1401人。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全年维护法人单位8829家、产业活动单位2002家,其中新增法人单位1611家、产业活动单位166家,修改法人单位5913家、产业活动单位1647家,剔除法人单位1129家、产业活动单位128家。“四上”单位月度申报新增17家,变更2家;年度申报新增47家,变更11家。健全数据质量评估标准体系,将统计数据增速异常、相关指标之间匹配性、协调性差的作为重点检查和查询单位,及时向企业核实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实现数出有据。加大依法管统力度,对52家调查对象开展统计稽查,对9家单位作出当场警告行政处罚决定,对4家企业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统计局)
  审计
  【概况】
  2015年,市审计局对71家单位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1.43亿元,核减工程款3.76亿元,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向纪委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8起。连续第九年获省和宁波市审计系统考核优胜单位。
  【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年初组织20名审计人员对21家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行专项审计,对下属单位、重要事项作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推进政策宣传培训、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政策体系、发挥主管部门内部审计的作用、建立多方监督机制、实现审计监督常态化等审计建议。推动出台《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4项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全年完成工程决(结)算项目477个,送审资金71.13亿元,核减政府投资项目支出3.70亿元(其中对441个结算工程进行委托结算审计项目复审,再次核减工程支出2069万元);完成概算审核项目12个,审计资金10.15亿元,通过审计建议调整概算0.37亿元;完成17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结算条款和138项工程重大变更的审查。重新采购新一轮25家协审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实施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要求,派8名人员组成审计组赴北仑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交叉审计,历时2个月。同时,选派1名分管领导和3名审计人员全程陪同审计,开展与镇海审计组的对口衔接及后勤保障工作。还结合余姚实际,开展“五水共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月光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四单一网”推进情况以及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情况的跟踪审计。
  【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
  对住房公积金、舜宇小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度经营风险开展专项审计与审计调查,关注资金的管理情况、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促进资金规范运行和风险防范,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农村审计】
  组织开展村级审计项目114个,审计总金额30.05亿元,收回各类款项411万元,落实审计整改措施297条;组织村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615个,送审金额5.94亿元,核减工程款0.34亿元。
  【内部审计】
  出台《余姚市审计局联系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全市各内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2477个,审计资金总额100.7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77亿元,提出审计建议、意见被采纳882条;3个内审项目被评为宁波内审优秀项目,其中2个被评为省内审优秀项目。
  【“同级审”获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7月16日,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4年度余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获全票通过。人大常委会认为,审计部门立足建章立制,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促进各部门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积极作用。
  (李其锋)
  市场监督管理
  【概况】
  2015年是全市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组建成立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第一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把握主线、守牢底线”为总部署,改革创新,扎实履职,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实现机构改革的平稳过渡,完成市场监管工作的谋篇布局,为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努力。
  【商事登记改革】
  扩大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和“先照后证”的应用范围,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牵头国地税、统计、人社等部门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办事效率平均提速90%。对原3个局的审批资源进行整合,设立综合窗口,开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404户,注册资本金145亿元,市场主体总数已超9.7万户。取消年检、验照等关口式监管,完成首次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开展公示抽查工作头看”,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年报公示率)在全省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质量强市和品牌整合】
  实施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战略,全年新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16家,培育并认定市长质量奖2个。引导工业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23项,参与国际标准制定1项,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在60%以上;有10个宁波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创历史新高。整合“商标、商号、名牌”等品牌资源,重组并充实品牌梯队培育库,全年推荐申报“浙江制造”认证试点产品5个,新增宁波市知名商标10件、宁波名牌产品10个、省著名商标5件、省知名商号3件;新增浙江名牌产品8个,新增数位列全省县(市、区)第一位,申报成功率创历史新高。
  【服务“小微”和市场提升】
  牵头制定《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细则》,推进“个转企”提质扩面,累计办结“个转企”2385户,完成宁波市下达的2013年至2015年三年目标的137.6%,其中转公司制企业1015户,占42.6%。全年帮助企业招工引才3200余人,培训管理人员7400余人,解决融资61.4亿元。重点开展慧聪网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中国塑料城等龙头市场“一场一策”的帮扶,中国塑料城被评为省诚信示范市场,并和塑料城网上市场双双入选“中国商品市场百强”和“网上网下融合市场二十强”;中国塑料城市场集群被认定为省现代商品市场集群试点,桐江桥菜市场等4家市场被评为年度省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启动“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扩大食品小作坊发证和监管范围,加强对小摊贩、小餐饮和农贸市场的监管,推动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养老机构的食堂软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全年检查相关食堂2100余家次,培育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食堂27家,其中宁波级以上8家。开展肉品、水产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中药饮片正本清源等专项整治及医疗器械“五整治”,全年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30起,查处取缔食品药品黑窝点24个,销毁不合格食品2万千克。食药类案件罚没款达530.1万元,增长289.1%。年度市食检中心投入77万元进行食品检验扩项,检测项目(参数)已达703项,比上年增加64.3%,基本实现食品及食品相关领域24个大类检测项目的全覆盖。市质检中心完成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等检测设备的升级,全年共对158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投标第三方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率75.3%,挽回财政损失1867.1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推动市安委会出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共排查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22项,培训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及镇、村监管人员2255人。开展为期8个月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共排查电梯5870台,消除隐患253台,停运34台,妥善处置金地澜悦等小区的电梯安全群诉事件。
  【民生实事项目实施】
  全年建成“阳光厨房”190家、食品生产“透明车间”10家,在10家农贸市场建成首批食品安全快检室并免费对外开放,培育命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星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家、保健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店11家、示范早餐店31家,并在全省率先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试点。为期3年的“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提前收官,共改造学校食堂105家,A、B级食堂比例从2012年底的43.8%提升到85.3%,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学校食堂5家、宁波级示范学校食堂21家,319家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全部采用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方式购买,品牌超市在校园商店中的占比达91.6%,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晓率达95%。结合“你点我检”“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全年完成食品定量抽检5015批次,抽检合格率97.1%;完成食品快速抽检12153批次、药品抽检251批次,抽检合格率均为99.2%;完成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检396批次,合格率92.4%,完成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248批次,合格率81.1%。推进“计量惠民”活动,全年检定加油枪、电子秤、燃气表、水表等1万余台(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已申请全部由财政保障。
  【重点领域执法】
  先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双打”行动、“红盾网剑”行动和“蓝剑”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3起,罚款257.9万元;查获网络经营违法案件33起,罚没款112.54万元:查获汽车销售、医疗器械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3起,监测各类广告1246条次,查处违法广告15件,全市广告违法率降低至3%以下。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63起,罚没款达1074.35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322件,比重达36%。查获并向公安部门移送重大案件5起,其中陆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和伪劣产品案案值高达2600万元,刑拘9人,获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报道,还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并被推荐参评国家食药总局优秀案例。
  【完善消保维权机制】
  整合原3个局的举报投诉平台,全年创建宁波级示范服务站5家,站点内自行和解消费投诉400件,增长20%。针对美容美发、房地产等行业投诉多发的情况,加大对相关企业的行政约谈力度,在各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信息18则,有效预防群诉事件的发酵。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051件,消费纠纷调处成功率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8.4万元,其中处置群体消费纠纷8件,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126件,由投诉转为立案查处的31件。
  (陈武东)
  物价管理
  【概况】
  2015年,全市居民消费品价格总体水平继续趋稳,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101%,比上年上涨1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99.3%,下降0.7个百分点。商品市场价格总体低位平稳运行,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六升二降态势。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6.2%,列上涨类之首;烟酒类价格上涨3.9%,食品类价格、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家庭设备用品及维护服务类和衣着类价格分别上涨3.2%、0.6%、0.4%和0.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4.6%、1.7%。根据新版《浙江省定价目录》颁布后出现的定价权限变动情况,对200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期间单独发文、部门联合发文的所有价费文件开展清理、废止和上报工作,共计清理文件250余件,其中现行有效文件235件,需要废止文件15件。
  【资源类商品价格改革】
  启动以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为主的自来水价格调整相关前期准备工作,拟推出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制定并实施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制度和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加强榨菜污水收集成本监审,配合市政府开展榨菜污水的定价工作,制定早、晚稻收购价格。核批星光御墅小区等13个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测定公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按项目测定公布马渚等乡镇区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商品住宅补偿价格。
  【价格预警和成本调查监审】
  修订《余姚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每周对八大类近70种民生商品价格进行价格监测,监测信息定期在《余姚日报》和局网站上公示;每月对煤炭、钢材、尿素、塑料原料等主要生产资料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与分析材料及时上报宁波价格系统监测网站。开展农户种植意向调查,以及农户存粮、农资购买、生猪养殖成本月度预警分析上报工作。对天然气公司、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各乡镇自来水厂、三大水利工程的定期价格进行成本监审。
  【市场价格监管和价费专项检查】
  全年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9件(其中举报协调案件22件),经济制裁总额224.1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51.21万元,退还用户9.02万元,罚款163.95万元。开展日常市场价格巡查,加强节庆商品专项检查。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格式备案以及备案价格的网上公示工作,并对备案价格进行跟踪检查。对以销售门票方式向旅游者开放的5个景区和4个季节性漂流点的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大型百货商场、家电、家具卖场为重点,对全市80余家商业零售企业进行上门检查,促使各经营者自觉规范零售促销价格行为。开展银行业收费、涉农涉企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市场价格行为、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严防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全年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106件,办结率100%,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5件,经济制裁总额9.7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11万元,罚款0.65万元。
  【价格宣传和社会价格监督】
  制作价格政策和法规的视频宣传资料,在全市480余个楼宇液晶电视上进行滚动播放,并对内容进行经常性更新。编印《价格政策宣传册》5000册,制作价格宣传环保袋1万只。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价格政策宣传资料200余份。在长安、舜南等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对价格政策法规的咨询。组织义务价格监督员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全年出动检查119次,出动检查人员71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947家,发放宣传资料840余份,校验衡器927台(支)。
  【2015年秋季民办学校新生收费执行新标准】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各民办学校在市发改局批复的学费收费标准范围内,对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调整后,新生每学期实际收费标准为:实验学校10600元,高风中学初中12000元、高中13000元,第四中学初中10900元、高中11900元,姚中书院9500元。
  (魏军、沈卫明、俞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概况】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共发生各类事故395起,死亡106人、受伤133人,分别下降11.8%、5.4%和2.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12起,死亡103人、受伤132人,分别下降1.4%、1.9%、持平;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3人、受伤1人,分别下降60%、57.1%和50%;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81起,无人员伤亡。未发生水上交通、渔船运输及捕捞作业等事故,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对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行政问责,行政诫勉4人,行政警告2人,解聘1人。对17个乡镇、15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机构队伍建设】
  年度重新调整市安委会组织结构,由市长任市安委会主任,各分管副市长和市公安局局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扩大到52个市级部门(单位)。下设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教卫文体、农林、商贸、建设工程(水上交通、城镇燃气)、工业企业6个专业安委会。建立市级部门一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322个,配备协管员349人,除4个山区乡镇的协管员外,其余乡镇(街道)均已启动通过手机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年度21个安监所均通过宁波市级规范化创建验收;建立姚北、姚南、中心、马渚、泗门5个区域性消防中队,15支专职消防队,265支志愿消防队;全市近600名道路交通协管员均落实经费和装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全年创建二级标准化企业8家,三、四级标准化企业302家。对301家标准化达标企业、39家高危企业、80家小微企业、169家“三场所一企业”提供社会化安全咨询、技术等服务。全市6470家五类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中,已完成企业服务平台基本信息录入的4232家,完成率68.5%。与人社、市场监管、卫生、总工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5次,检查烟花爆竹、露天矿山、“三场所一企业”、工伤事故多发企业等306家(次)。对有关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将8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4485人、安管员4910人、特种作业人员1242人。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全市5815家规模以上企业、高危企业通过宁波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排查各类一般隐患6.5万条,网上录入率100%,季报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按时完成16个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工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整改。全年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交通违法4.6万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801起、醉酒驾驶362起、电动自行车四类违法2.4万起、违法停车4.5万起;查扣客运人力三轮车879辆(次):对甬余线、高夹线、古乍线、姚北大道、余姚大道和其他改建、扩建道路事故多发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整治、群租房整治等活动,检查单位1680家(次),限期整改223家,临时查封10家,“三停”单位16家,对125家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安监部门对379家“三场所一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检查423家(次),限期整改372家,已整改334家;停产31家;取缔28家。对128家喷涂作业场所进行三、四级标准化创建,并全部通过验收;对125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人员培训、防护设施配备、警示标志张贴等整治;涉氨企业除3家待搬迁外,其余已全部通过规范化创建;注销全部187家烟花爆竹经营店(点),重新办理69家。经信部门淘汰、关停30家作坊式发蓝发黑酸洗加工点,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80台。环保部门淘汰、关停245家淘铜加工点,改造5家。供电部门对4万余家小工业、20万余家居民安装漏电保护器。住建部门开展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深基坑、施工用电等安全大检查5次,检查在建工程204家(次),整改178个,通报批评62家(次),对15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安全监管效能】
  年内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烟花爆竹运输专用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专用车、出租车、旅游包车、工程运输车、公交车七类车辆GPS安装率达到100%,渔船AIS避碰系统安装率也达到100%,758个高清电警设备在主要交通道路全天候“上路执勤”,4家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企业全部完成DCS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学生旅游包车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针对年产值500万~2000万元企业发展相对较快,但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又无法跟上发展步伐的现状,市安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依靠社会力量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技术服务,各企业合计投入资金将近470余万元,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50余万元。
  (胡蓉)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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