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国防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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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425
颗粒名称: 第七篇 国防后备力量
分类号: E25
页数: 33
页码: 243-2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国防后备力量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与常备军同为国家实施安全战略的重要工具。通过兵役登记、加强民兵建设、组建预备役部队、开展学生军训、实行全民国防教育等多种形式,储备各类预备役人员以建设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使国家既可免去保持太多常备军而带来的沉重负担,又可于战时用较短的时间动员大量兵员并迅速转为现役部队投入战争,从而达到“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和“出兵快”的目的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国防后备 力量

内容

国防后备力量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与常备军同为国家实施安全战略的重要工具。通过兵役登记、加强民兵建设、组建预备役部队、开展学生军训、实行全民国防教育等多种形式,储备各类预备役人员以建设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使国家既可免去保持太多常备军而带来的沉重负担,又可于战时用较短的时间动员大量兵员并迅速转为现役部队投入战争,从而达到“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和“出兵快”的目的。
  后备军建设,历朝有之。唐之后的土军、弓手、乡兵、义勇、团练兵、国民兵等均属国之后备兵员。本篇记述中共武装力量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余姚市(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情况。
  第一章 民兵
  民兵系不脱离生产的地方群众武装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助手,国防建设重要保障力量。1949年9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凡年满18岁至40岁的青壮年都有义务参加民兵,年满40岁的可退出民兵组织”,此为民兵组建之法律规定,民兵入队出队之依据。1952年,政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对民兵性质、任务、领导、组织编制、制度、纪律作明确规定,民兵制度列入国家军事制度之内。县人武部把民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1955年,国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预备役纳入兵役法,首次实行动员征集义务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余姚民兵积极配合各个时期中心工作,在剿匪锄奸、参战支前、战备值勤、维稳反恐、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执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余姚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遵照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关于“国家实行民兵制度”的规定和上级军事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发动群众,土地改革、建立民主政权、剿灭土匪、支援舟山群岛解放和抗美援朝等项中心工作的同时组织发展民兵。除余姚解放前的战争时期民兵组织在原有基础上巩固扩大外,多数村民兵队则在政府和当地驻军或地方武装的扶持下组建,部分村称民兵自卫队,均属当地乡村领导。其主要职责是放哨巡逻,防土匪、特务,保护村庄安宁,保卫各项工作开展,并担负送信送情报、配合部队进剿土匪的任务。
  1951年,实行普遍民兵制,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3月2日,浙江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发出《浙江省军区人民武装建设指示》:强调在现有民兵的基础上,通过土改、剿匪、生产等具体工作,把经过斗争考验、成份纯洁、政治可靠的青壮年充实到民兵组织。并区分为:能够单独执行作战任务的基干民兵,年龄18岁至28岁;能够执行支前、通信、站岗、放哨任务的普通民兵,年龄在18岁至40岁。要求基干民兵占总人口的2.5%,普通民兵占总人口的3%,做到“村村有民兵、普遍有组织”。5月16日,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正式提出实行普遍的民兵制度。为此,中共余姚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组织一批干部深入乡、村、街道,全面开展普遍民兵制工作,1953年4月28日,全县民兵统计数:全县13个区、154个乡镇有普通民兵32290人,新发展的普通民兵12981人,新发展的基干民兵4889人,总计现有民兵50160人,有民兵干部3001人,其中乡队长360人、中队长392人、村队长2043人、基干民兵排长206人。全县基本实现普遍民兵制,第一批33个乡中,已先后完成32个乡,全县13个区,143个乡,11个镇,722个行政村,按区编大队,镇编中队,乡编分队,村编小队,91%完成组建任务。
  1957年,余姚县人武部遵照上级指示,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经过训练后能在战时可服役的青年编入普通民兵,一等预备役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由基层武装部排摸、登记造册上报县人武部存档。农村开展以乡为单位成立民兵大队,农业合作社成立民兵中队,生产大队编为民兵分队,生产小队编为民兵小队。各级干部由乡党委、武装部共同研究,民主选举产生。城镇民兵编制,由各机关、厂矿企业、居委会、医院、学校等团体分别编组,按照单位人数编组,成立大队、中队、小队。通过1年多时间工作,全县编入预备役(普通民兵)61560人,编入第1类预备役(基干民兵)23905人,其中复退军人2122人,预备役军官140人。共编50个镇队、65个中队、663个分队、2099个小队。
  1958年夏,台海局势紧张,毛泽东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号召。全县开展全民皆兵运动,将年满16至50岁的男女公民都编入民兵组织,其中16岁至30岁的男性公民为基干民兵。县建民兵师、区建民兵团、公社(镇)建民兵营、大队建民兵连、生产队建民兵排、班。1958年9月25日,全县用13天时间,实现全民皆兵,成立4个民兵师:下辖14个团、158个营、946个连、3316个排,总人数25.4万人,民兵总数占总人口的50%。
  1960年12月,大办民兵师总结时,全县除丈亭、四明公社外,其余12个公社和县机关都成立了民兵师(团)。将全县161291名民兵,分别编成11个民兵师、3个基干民兵团、98个民兵营、665个民兵连。配备排以上干部10242名。同时进一步纯洁民兵组织,清除不纯分子465人。
  1961年2月,县委通报要防止发生反革命暴乱。县人武部对铁路沿线73个民兵连的2782名基干民兵进行调查,查出政治历史不纯分子303人;马渚公社74个民兵连有24个已烂掉;城北公社74个民兵连被坏分子当权的有10个。要求引起高度警惕,县委批准人武部关于“结合整风、整社、整顿民兵组织的意见”的文件。
  1962年5月和6月,南京军区和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准备粉碎蒋帮进犯东南沿海地区的指示》,同年6月19日,毛泽东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县人武部以民兵工作“三落实”为中心,组织民兵开展学政治、学军事、学技术活动,对民兵进行政治审查,清退或劝退一些政治成分不纯洁人员,吸纳政治出身成份好的青年加入民兵组织。1963年按照《民兵工作条例》规定进行整组整顿,整组分“出队入队,改选干部,总结工作,改进制度”四个步骤进行。是年12月18日,全县民兵整顿后情况:整顿后全县民兵组织和人数如下:编民兵师1个,下辖6个营,1126个连,5184个排。总计民兵人数151423人,其中基干民兵68358人、普通民兵70593人、民兵干部12512人。
  1969年12月下旬,响应毛泽东主席“要准备打仗”号召,贯彻浙江省三级战备工作会议精神,着手开展地方武装团(后称县武装民兵独立团)的组建工作,至1970年4月3日组建完毕。全团编4个营,3个直属连,16个连,78个排,278个班。分布在19个公社132个大队,全团有指战员3356名(其中复退军人占11.7%)。宁波地区革命委员会、宁波军分区任命8名营干部。县人武部配发武器1700件。1971年调整为每个公社建立一个武装连。计71个连、239个排、762个班,后又整编为68个连、236个排、788个班,并编有女民兵班94个(904人)。每个武装基干连均建有反坦克爆破班。1974年独立团改称为武装基干民兵营(团),并建立高机、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技术队伍。
  “文化大革命”时期,民兵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余姚县武委会工作一度中断。“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竭力鼓吹“改造”、“重建”民兵,推行所谓上海新鲜经验“民兵指挥部”,要以“造反派”为基础组织民兵,取消党对民兵组织的领导,未能得逞。1973年4月,全县民兵又一次整组工作结束。全县经过整组的8个区、1个镇、66个公社,共计建有4个团、33个营、980个民兵连、4771个民兵排、71个武装连;全县有基干民兵113220人、普通民兵82160人(其中独立团、营民兵8192人);排以上民兵干部14930人,总计210310人(未含县属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198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减少民兵数量、提高民兵质量为目标实行民兵组织调整。此次调整民兵组织的方案为:缩小组建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简化组织层次,严格政治条件。经过1981年7月20日到12月25日调整,全县民兵总数由原来的238000人(占全县总人口32%),减少到73854人(占总人口10%),基干民兵由原来13000人增至18086人,其中女基干民兵1134人(占基干民兵6.3%)。全县共建立基干民兵营24个、基干民兵连54个。新入队基干民兵8139人。武装面由原来的72%扩大到90%。
  1983年至1984年的民兵整组中,开始实行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相结合的“两个结合”,同时组建、调整和加强民兵专业分队。1983年,余姚全县民兵总数为77408人(男性75451人、复退军人6715人,排以上干部5509人),其中普通民兵50330人,基干民兵18765人。基干民兵建制数:共25个营、59个连、716个排、1841个班。基干民兵专业分队:82迫击炮连3个、人数208人;高机连1个,人数160人;重机连2个,人数240人;侦察连1个,人数76人;60迫击炮排9个,人数260人;反坦克火器排3个,人数90人。1984年民兵整组后全县基干民兵现有数为18050人;新编入的基干民兵3030人(其中吸收退伍军人694人,吸收经过训练的基干民兵2336人);新扩建民兵组织35个(其中新建民兵组织的事业单位2个,企业单位33个);扩大技术兵连17个、排65个、班195个,扩建总人数为3385人。
  1990年,按照宁波军分区《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突出民兵连建设。1991年,按照新的《民兵工作条例》,开展基层民兵工作“三落实”达标活动。1990年冬至1991年春,以集中点验基干民兵和应急小分队形式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全市100个基干民兵连、实际参加点验大会的共99个,占基干民兵连的99%。全市基干民兵11243名,实际参加点验的是10126名,占基干民兵总数的97.8%。市级5个应急小分队,采用一次性集中点验,并授旗,到点率达95.4%。
  1992年,为配合维护社会治安和应急处理,全市组建了22个民兵应急分队,其中省级3个,市属分队2个,乡级分队17个,共647人。1996年,进一步调整全市民兵应急分队布局,通过整组,退伍军人已训合格和地方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基干民兵总数的96.7%。
  1998年,按照《余姚市民兵预备役工作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市民兵组织作分类调整:在区域布局上实行“3个集中”(向集镇和企业密集区域、交通便利地区、技术含量高的部门、单位集中);编好基干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对口分队“3支队伍”,实行分类编组建设:一类为民兵应急分队(市级分队、重点分队、一般分队3种);二类为专业技术分队(装备专业类6个技术分队、海空军专业分队、军地对口专业类的8个保障大队所含的26个项目组);三类为步兵分队(除编入一、二类分队的基干民兵外,其余均编入于此)。各类分队均分别具体落实在有关乡镇与部门。是年,鉴于长江水患之教训,又择牟山镇地理环境之优势,新组建民兵水上应急分队,并化重资给予装备,成为水上劲旅,进一步拓宽了应急范围。经过调整改革,重新整组,全市32支应急分队870名队员及7514名基干民兵,达到了编组合理,队伍纯洁。
  进入21世纪以来,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加强民兵专业对口分队建设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调整基干民兵组织,实行“一个压缩”、“两个转变”、“三个优先”:基干民兵由8720人压缩为7005人,减少1715人,占20%;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民兵质量效能型转变,普通型向专业技术型转变;优先提高专业分队比例,优先提高技术含量分队比例,优先提高对口专业分队比例。重点加强城市民兵建设、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应急分队和保障分队建设。2003年,秉着“建为用、建为战”的要求,又新增建了人防交战、预警信息、汽车运输、气象观测、交通维护、电子对抗、信息通信、伪装防护等8个民兵应急分队。
  第二节 军事训练
  群众性练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余姚的民兵训练以区、乡为单位组织实施,县人武部派员下乡巡回指导。训练的时间为7天,一般在冬闲季节,不违农时,不误生产。训练对象以基干民兵为主,训练内容以配合剿匪反霸,保卫土地改革斗争需要设定课目,主要是武器使用、步枪射击、投掷手榴弹、刺杀、站岗放哨、利用地形地物等基础课目。通过训练,民兵掌握基本军事要领,做到有情况拉得出、用得上,并为随时参军参战准备条件。民兵干部限于中队长以上,按下达任务数组织参加军分区轮训和人武部集训。1953年3月,全县民兵干部参加军分区轮训,前后二期,共787人参加,在县轮训183人,合计970人。由乡组织的短期冬训,并不单独进行,主要参加地方社会教育,冬学(扫盲)。以政治文化为主,军事为辅的普训方针,利用冬闲时间,采取早上出操,夜间集宿的方式,时间不超过7天。1955年起,实行划片设站施训,时间7~8天,以军事为主,政治为辅,军政比例为8∶2。军事训练内容有手榴弹投掷、实弹射击、战术等。
  1956年10月,县兵役局根据兵役法的规定,配合合作化高潮实施民兵冬季训练。组织第1类预备役人员(19至22岁政治和身体符合征兵条件的民兵)训练,训练内容为兵器知识、射击、投弹、队列和政治教育等。对交通要道、复杂山区作为重点训练区域:确定大岚、梁弄、洪山、项旷4乡为重点,训练民兵1000人,以适应防敌特空降,破坏军用电线的需要;狮东、鞍山、妙山、明德、新桥、丈亭、双河、胜山、丰山、方桥、开元、牟山12个乡和马渚镇的沿萧甬铁路两侧的自然村民兵均需训练,以保护交通;训练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10日前全部结束,实训20天。
  1958年,全县响应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号召,贯彻“劳武结合,以劳为主”方针,掀起“全民皆兵”运动,开展以基干民兵普遍训练为主的群众性练兵高潮。各级要求“大忙少训,小忙多训,不忙大训”,甚至在水库工地和炼铁炉旁也开展了军训。具体内容:基干民兵以队列、步枪射击第一练习、结合排、班以下战术、防空训练和兵器知识;普通民兵进行队列、单兵战术、防空和兵器常识学习;女民兵以队列、包扎救护为主结合防空教育。全县受训民兵2800人,受训民兵经测验达到优秀的占54.1%。
  1959年,全县训练完成8314人(其中步枪手6300人、冲锋枪手500人、60迫击炮手300人、军械员14人);营以下民兵干部由县人武部训练,团以上民兵干部去军分区受训。同年2月,在临山召开现场会议,举行了为期3天的实弹射击比赛,19个单位194人参加,卫冕了1958年“民兵训练优秀县”的称号。是年5月5日,陆埠民兵团举行民兵检阅大会,受阅民兵600多人。1960年培训各类技术兵、专业兵。1962年开展军事野营,进行“三防”(防原子武器、防空袭、防化学武器)和执勤训练。1963年夏为加强四明山区民兵联防训练,余姚、上虞、奉化、鄞县、嵊县边缘的8个区、17个公社、110个大队、1000名民兵在姚南举行反空降演习,演练封锁道路山谷、保卫重要目标、观察搜索、与敌遭遇、包围迂回等战术动作。宁波军分区派防化连、工兵连辅导。
  1964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在人民解放军部队大练兵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全县民兵学武、练武、比武活动高涨。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推广郭兴福教学法,内容有单兵到班、排进攻、防御的“一点两面”、“三三制”、“四组一队”及反空降的组织指挥与通讯联络等,使连排干部会教兵、带兵、用兵,民兵掌握“五会”(射击、投弹、利用地形地物、防空、站岗放哨)。普及胜归乡浦滩民兵连开展早、中、晚,就地、就近、小型、分散的训练模式,因地制宜,围绕生产,尽量利用业余时间,保证训练、生产两不误的经验。全年共训练民兵10605人,超额完成114.5%,取得军分区总评优秀的成绩。
  1965~1966年继续以“三落实”为总要求抓军训,对四明山区的武装连,组织侦察、通信、工兵爆破等训练;余姚镇、县属工厂、机关武装连,组织进行对空射击,战场救护、消防、枪械修理等专业队伍训练。1965年11月25日~12月3日,进行了8天对空射击训练,有14个单位38人参加,应用到6种口径的火器。
  周期训练
  1973年,总参谋部制定《1973年至1975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简称3年纲要),标志着民兵训练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纲要规定以每3年为一个训练周期,组织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武装基干民兵参加集训,完成规定的训练课目,其中民兵营、连长的训练由县人武部负责,公社等基层单位负责训练武装基干民兵。训练着重于提高实战能力,并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战术、技术应用及打飞机、打空降、打坦克与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的“三打三防”训练。周期内训练内容各有侧重,1976年共办排以上民兵干部训练班9期,参训1153人。参加实弹射击训练共1140人,及格以上成绩的有940人。手榴弹投掷训练930人,及格以上成绩有694人。全县72个武装基干民兵连已训70个,参训武装基干民兵8582人。举办民兵专业训练4期。
  1977年,总参谋部制定《1977年至1980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简称4年纲要),以4年为一个周期,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民兵开展军事训练。训练的重点对象为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专业分队,突出民兵连长和武装基干民兵射击、投弹、打坦克、刺杀、班防御及小型战备演练。1978年,主要训练民兵连长和武装基干连的基干民兵,参加2~3期训练,每期训练5~7天。1979年组织专武干部参加军分区集训,着重训练排以下战术和射击,提高会讲、会做、会教和会组织训练的能力。武装基干民兵着重训练射击、爆破、和单兵战术等基础课目。1980年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民兵工作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8字方针,改革了民兵训练的方法和内容:一是把集训民兵连长改为集训武装民兵排以上干部;二是把民兵小教员培训提前到春节前进行,变原来春节后培训小教员为民兵干部集训,变春插前民兵干部集训为武装民兵集训,使参训者不误农时;三是以区为单位集训民兵干部,改为以镇、公社为单位组织集训,机关加强指导。是年,实训18天,以基干民兵连打坦克爆破班、重机枪分队、40火箭筒班、12.7高机分队、地炮等7项的技术、战术训练为重点。
  演习和比武
  在开展民兵训练过程中,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内容,组织进行演习和比武,是为提高训练质量的重要形式。
  1963年夏,余姚、上虞、奉化、鄞县、嵊县边缘的8个区、17个公社、110个大队,1000名民兵在姚南举行反空降演习,演练封锁道路、山谷,保卫重要目标,观察搜索,与敌遭遇、包围迂回等战术动作。宁波军分区派防化连、工兵连辅导。
  1964年全军军事训练大比武热潮中,余姚县人武部于7月9日~12日在胜归山首次组织举行全县民兵军事训练比武大会。这次比武由9个区中的9个公社9个建制班和7个机关、工厂、事业单位的162名民兵代表参加。项目内容按上级规定的进攻战术、射击、投弹,另加班防御和刺杀表演。同时选出了出席宁波军分区比武大会的代表。
  1965年6月13日,县人武部组织3665人参加野营训练。野营时间为6月19日夜至20日下午,历时半夜一天,地点选在南庙一带,参加单位:余姚镇900人与工业系统民兵组成第1营,财贸系统民兵为第2营,交通、卫生系统民兵为第3营,余姚一中800人为第4营,梨洲中学450人为第5营,余姚久丰纱厂400人为第6营,县工交系统570人为第7营,县商业系统245人为第8营,县级机关300人为第9营,总共9个营3665人参加。活动内容:小口径步枪射击比赛、手榴弹投掷比赛、炮兵实弹射击等训练内容。
  1970年5月24日,余姚、鄞县、奉化3县在余姚四明山相量岗联合举行特种反空降演习。参加单位有:鄞县的杖锡、赤水、龙观;奉化的东岙、董村、溪口;余姚四明山、壶潭等8个公社及相量岗林区的66个生产大队的民兵,共2100人参加演习。演习由省军区、军分区和参演部队统一指挥。
  1978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为纪念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指示发表20周年,检验全县民兵工作“三落实”成果,余姚县举行了一次民兵大比武和军事表演活动。全县9区1镇总计230人参赛,各区以10人建制男女各1个班参加,分别进行投弹、射击、刺杀、队列和战术(单兵进攻基础动作)的观摩比赛。龙南、华山等7个公社分别进行刺杀、司号、兵器分解等军事表演。
  1988年5月29日,市人武部组织民兵快速小分队比武。各区组队11人(其中区乡带队干部3人,比武队员8人。5人参加射击比武、3人参加投弹比武)。比武地点:射击比武在康山靶场,投弹比赛在市一中操场。比武结果:精度射击团体第1名马渚区,第2名工业总公司,第3名环城区;个人第1名田国正(临山区),第2名郑白太,第3名鲁建丰(均环城区)。对抗射击:第1名马渚区,第2名环城区,第3名低塘区。投弹:1、投远:团体第1名环城区,第2名低塘区,第3名余姚镇;个人第1名环城区、第2名余姚镇(袁志明),第3名陆埠区(李来法);2、投准:团体第1名陆埠区,第2名临山区,第3名工业总公司;个人第1名李伟民,第2名李来法(陆埠区)、钱国辉(丈亭区),2人并列第2名。是年7月,在军分区组织的快速小分队比武中,余姚市快速小分队获得优胜成绩。
  1993年6月19日,余姚市组织进行了军警民集结演练军事竟赛活动。在姚驻军、预备役部队、公安干警、民兵应急分队320人参加演练,并有457位领导和演练保障人员参加,动用枪支320支、发射实弹1600余发,动用各类车辆60余辆,宁波军分区副司令陈睦新和余姚市市长、市军警民联防总指挥俞良培到场参演。
  1996年,人武部归建军队后,余姚市代表宁波市参加全省民兵应急分队军事训练竞赛。参赛民兵从乡镇经层层选拔,节节取精,在慈城教导队最终集中108名民兵,进行为期50天的强化训练,训练中人武部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集训队队部成员跟班作业,实行了“三同”(同吃、同住、同训练)。训练中提出了“争第一,扛红旗,为全市人民争光”、“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誓言。集训结束赴杭参赛,经过一周的拼搏,获得了盾牌警棍操、战术队形、电台开设撤收与密语通语3个单项团体第一名;冲锋枪对隐显目标射击、捕俘拳2个单项团体第三名;手榴弹投准、3公里武装越野2个单项团体第四名;步兵班对抗射击团体第六名;取得了团体总分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进一步提高了余姚市民兵应急分队的整体素质和遂行作战能力。
  2005年9月10日~20日,以未来我市可能担负的任务为牵引,以对台应急作战为背景,按实战要求,采取实地、实兵、实装的方法,组织实施“铁路枢纽防护与抢修实兵演练”(代号“0393-1”余姚市城市防空袭演习)。组织了8个市直部门和4个乡(镇、街道)共150名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人员;调用工程抢险抢修车、医疗救护车、消防车等各种车辆300余辆次;针对性地设置了10个演练课目。在实地演练中以快速为旨,实施快速铁路清障、搭建铁路临时调度室、开设野战医疗救护所并实施救护、抢修被毁铁路、修复通信线路、修复铁路装卸机械、对储运仓库实施灭火等课目,通过演练,为余姚市民兵专业分队成建制整体训练奠定了基础。基地化、规范化训练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在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形势下,民兵训练必须与之适应,实现转变。
  1981年,根据总参谋部《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试点意见的通知》中“减少训练人数,精简训练内容,改革训练方法,提高训练质量”的原则,年度主要训练对象确定武装基干民兵连排长、新入伍民兵和经过1年训练的是武装基干民兵及专业分队的民兵,还对训练数量、时间、方法、内容等作了调整和明确。是年,组织专武干部32人分2批参加军分区组织的集训和1批女民兵排以上干部集训。全县应训基干民兵5800人,实训5616人,参训率83%,合格4300人,合格率77%。1982年,举办女民兵骨干战地救护集训班,96人参训10天,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均为合格。
  1985年底,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建成,为民兵训练基地化、规范化创造了基本条件。余姚人武部总结出实施民兵训练基地化的“五利”:有利于加强领导,有利于提高训练质量,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有利于开展竟赛,有利于民兵训练规范化、制度化的落实。经验被浙江省军区转发。同时积极探索实践,一是以区为单位集中训练并一次完成周期训练任务的训练方法;二是改专业兵由乡集中训练为县统一组织、分批分期集训;三是以基地作军营,在集中训练中建立和健全严格的作息制度、轮流值班制度、备课教学制度、补课补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四是镇、乡、街道和村合理分担解决参训民兵的误工报酬问题。年度的民兵训练,以基地为中心,各区设点,分两级实施,统一进行考核验收。各训练点全面推行以提高训练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包教、包学、包质量的包干责任制。年内进行高机、炮兵、侦察、通信、步兵五种专业分期分批训练,相应地缩小了训练规模,每期人数控制在200人左右。期期紧接,基地不空,教学不停,充分发挥了基地作用。是年,全县实训民兵1595人,完成任务数的103%,其中民兵干部96人,专业技术兵362人,步兵764人;四大科目(射击、投弹、爆破、战术)考核总评都取得优等成绩,合格发证率为96%。
  1986年,民兵训练贯彻中共中央(1985)22号文件给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十六字方针,按照省军区提出的“民兵训练基地化,基地训练专业化,专业训练规范化”的要求,在市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的情况下,民兵训练进一步向基地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专业技术兵的受训比例由25%提高到47%,合格率达98.3%,还组织军事比武活动,在参加军分区组织的快速反应小分队比武中成绩名列前茅。从市、区、乡三级分训形式过渡到市训练基地集中训练3年中,以专业技术训练和民兵干部训练为主,适当增加科技知识学习。共组织了9期,受训民兵2247人,其中专业技术兵1097人,民兵干部247人。全市训练点从47个减少到5个,合格率由87.5%上升到97.3%,单项优秀率从25.7%上升到67.8%。这不但使训练质量有了新的提高,训练经费开支却逐年下降,减轻了区、乡两级的压力和农民负担。同时,从对两个不同训练方式的乡,30名民兵进行射击理论、射击、战术三个课目的考核成绩对比显示:经过基地组训的民兵成绩均在良好以上,而乡组训的民兵成绩仅保持合格。
  1988年,按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全市应训兵种,拟定训练实施计划,做到“五统一”: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要求标准、统一训练时间、统一训练内容、统一验收考核。基地训练坚持生活条令化、行动军事化,坚持早出操、晚自习,内务整洁。是年,全县实训民兵61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其中民兵干部29人,专业技术兵220人,步兵390人,合格发证率为100%。
  1994年,市人武部成立了训练大队,以市民兵训练基地为中心,分片或联片设点的方式进行分批、分类、分点训练。
  2002年,针对全市村级班子换届后,民兵连长变动多(占全市60%以上),成份新、业务生疏的新情况,6月17日~6月20日,余姚市人武部组织了全市269个行政村和部分城市社区民兵连长共274人的集训。集训紧紧围绕“在军事斗争准备中如何当好民兵连长”这一主题,作征兵、民兵整组、民兵战备工作、民兵政治教育等综合性业务培训,还进行了民兵连部建设多媒体课件的制作。
  专业技术、应急分队训练
  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兵)包括两种:一种是按民兵装备和部队装备编组的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兵)。另一种是按地方和军队专业对口单位编组的专业技术分队,如邮电通信、电子对抗、信息技术、核生化救护、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上世纪90年代来,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1990年12月颁布的新的《民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民兵规范化训练暂行规定》,以基地训练为主,大幅度提高专业分队训练比例。是年实训民兵765人,其中专业技术民兵175人,占民兵训练总数的23%。
  1996年后,根据总参、总政《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指示精神,对民兵组织结构、训练对象、训练内容进一步调整改革,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民兵质量效能型转变,普通型向专业技术型转变;优先提高专业分队比例,优先提高技术含量分队比例,优先提高对口专业分队比例;重点加强城市民兵建设、专业技术分队、对口专业分队、应急分队和保障分队建设。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训练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每年训练专业技术民兵近250名,训练对象除原有的高机、地炮、通信、防化、工兵、侦察、军械维修外,还重视抓邮电通信、电子对抗、防化救护、水运作业、医疗救护、汽车运输、车船维修等对口专业分队的训练。训练方法采取市人武部和对口单位共同组织,以军事训练和应用训练为主。通过训练,民兵学会了基本的军事常识和军事技能,能掌握本专业遂行军事任务时的战术要求、程序和方法,实现民用专业技术向军用专业技术的转换,增强了遂行任务的能力。
  1999年,根据甬政发(1999)167号、宁军字(1998)8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民兵预备役部队科技大练兵,1999年8月12日市成立了以苏利冕市长为组长,徐立毅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两大军事活动”(参加全省民兵高技术含量专业分队建设现场会的课目演示,预备役部队实弹战术演习、阅兵)任务布置会议。在8月16日的各乡镇长、武装部长和市属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会议上,逐个签立了军令状。而且从市财政经费中拨款65万元。市人武部组成了2个工作组,分赴8家单位,事先摸清4个底数:(1)人员数质量情况;(2)高技术含量装备情况;(3)成建制离岗参训参演情况;(4)装备携带情况。并作了以条为主,相近专业相互补充,装备资源共享的部署。同时组建了8支与未来实施战场保障相适应的民兵高技术含量的专业分队,相继组织点验,分队参点率均达100%。化一周时间先后组织了气象、信息、通信、电子对抗、医疗救援5支分队进行基础知识学习,随之作了10天的专业训练,参训率均在95%以上。从9月20日至10月25日,集中35天时间,完成了民兵高技术含量专业技术分队的专业训练,2个预备役连徒步阅兵方队、1个炮连实弹射击和1个专业分队科技练兵和演示。
  进入21世纪来,为适应高技术条件下出现的一系列新的作战特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训练,结合战时保畅通需要,重视抓侦察、通信、工兵、道桥抢修、医疗救护、伪装防护、车辆抢修、物资供应、油料补给等相关的民兵专业分队的训练和防空防卫。2003年结合“非典”(非典型性肺炎)防治的特殊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着力抓好实战性的应用训练和技术、战术基础训练;对山区片,重点突出护林、森林防火灭火中的协同及整体训练;城区4个街道,以擒拿格斗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主的训练;有湖泊、水库的水乡地区,侧重于水上救援训练;编有预备役的有关乡镇、街道,配合预备役营完成工兵集训和赴舟山炮兵打靶,海军预编人员则去驻地入营训练。并组织了服预备役退伍军人转服现役试点的军事训练,以及民兵渗透分队敌后破袭演练活动。2004年4月1日至9月30日,余姚市人武部组织850名民兵参加的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在市民兵训练基地进行了分期分批的训练,主要训练了水上应急分队收拢集结、游泳、急救、操舟等;迫击炮专业分队从一系列基本动作操作,到瞄准发射等动作要领;医疗救护分队以模拟战场环境、实施摩托化机动,野战救护所的开设与撤收,战场救护等科目训练。2005年3月1日至9月30日,余姚市人武部组织930名民兵参加的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在市民兵训练基地进行了分期分批的训练,主要训练了水上应急分队收拢集结、游泳、急救、操舟等课目;道桥抢修专业分队,从一系列基本动作操作,到成功架桥等动作要领;医疗救护分队以模拟战场环境、实施摩托化机动,野战救护所的开设与撤收,战场救护等课目。通信分队训练从简单的开机架设沟通到完成保障任务等。
  第三节 政治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是巩固和提高民兵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主要是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紧紧围绕党、国家和军队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民兵思想实际进行。余姚县(市)人武部开展民兵政治教育,宣传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民兵增强国防意识,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动员和组织民兵在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抗灾排险、维护社会治安及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教育内容
  上世纪50年代初,主要围绕土地改革、剿匪斗争、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运动,对民兵进行阶级教育、抗美援朝形势和民兵任务教育,提高民兵的阶级觉悟、保卫革命胜利果实和保家卫国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民兵积极参军参战,参加土地改革和剿匪反特斗争,保卫革命政权的热情。1952年,进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引导广大民兵成为执行总路线的模范,带头参加互助组和合作社。1953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认清加强人民武装建设的意义,保障普遍民兵制的实行。1954年,在民兵组织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有关内容,增强民兵保卫祖国的光荣感和责任感。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后,开展依法服兵役和民兵性质任务教育,增强民兵的法制观念和国防观念。
  政治教育内容在突出中心的前提下,还组织开展针对性教育。一是民兵政策纪律教育。以民兵八项职责、十大纪律为主,引导民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爱护公共财产,不包庇地主、恶霸、坏人,不借故少出公差,不搜俘匪腰包等《民兵公约》;二是爱国增产教育,引导民兵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立功创模教育,引导民兵结合完成各项任务,发扬革命英雄主义,订出立功创模计划。
  1958年,“大办民兵师”运动中,对民兵进行人民战争思想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教育,开展“四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教育,使广大民兵在农田基本建设、植树造林,开展增产节约和推广新技术等方面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
  1960年~1962年国家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东南沿海局势紧张,上级下达紧急战备的指示精神。在民兵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形势、战备教育,引导广大民兵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积极搞好生产、克服困难、争取丰收、战胜灾荒。增强战备观念,积极做好支援前线、参军参战、战备训练、落实“三防”(防空降、防偷渡、防暴乱)、治安执勤、武器管理等项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阶级斗争为纲,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动员民兵搞大批判、写大字报,揭发批判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复辟资本主义危险”、“批林整风”、“批林批孔”等,政治教育偏离正确轨道,受到左的影响。
  1977年~1978年,民兵中开展以揭批“四人帮”为中心的政治教育,全市民兵连以上单位召开揭批大会900余场次,参加民兵达25万人次。广大民兵揭批“四人帮”搞“第二武装”、“民兵指挥部”等篡党夺权阴谋。文化大革命结束。与此同时,根据总政治部的指示,组织民兵进行了“六个坚持,六个反对”的教育,即坚持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反对资产阶级军事路线;坚持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反对自成体系,另搞一套;坚持实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党委和军事系统对民兵工作的双重领导制度,反对分裂统一的战斗整体;坚持党的阶级路线,反对资产阶级帮派路线;坚持劳武结合的原则,反对擅自脱离生产,制造劳武对立;坚持民兵的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职能,反对篡改民兵性质和任务。通过教育,使大家划清了民兵建设上的是非界限,明确了民兵建设的方向,恢复和发扬了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民兵政治教育进入一个新时期。1979年组织民兵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新时期总路线、总任务教育。1981年始,总政治部下发《关于加强民兵政治工作意见》,浙江省军区制订了三项民兵政治教育制度:基干民兵每月一堂政治课;在民兵年度军事训练中安排10%的时间进行政治教育;每年结合征兵、民兵整组等工作,对普通民兵进行4~5次教育。市人武部认真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特别是政治课制度的落实。为了上好政治课,主动与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教学小组,培训教学骨干,召开教学准备会,规定领导干部给民兵讲课。对农村民兵政治教育建立分工责任制。城镇民兵政治课纳入企业管理,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专人分管。1985年,贯彻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通过教育,引导民兵进一步明确民兵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树立起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弄清“三个关系”。即:大办与精办的关系、加强与削弱的关系、提高与降低的关系。1988年,浙江省军区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实施意见》,1989年12月,《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颁布,结合余姚实际,民兵教育突出国防精神、国防历史、国防现状、国防战备、国防法制及民兵的地位作用、未来战争特点及后备力量建设等内容。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以《民兵工作条例》、《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为主要内容,民兵政治教育渐趋规范。1992年,市人武部制订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5年计划,将民兵法制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并就学习教育步骤、形式方法、考核标准等作出明确,要求全市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积极参与。1996年,注重了“三项制度”的落实和深化,平时每月一次政治课调整为每年进行4次国防观念教育课。全民性政治教育,由地方宣传部门统一安排,人武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在民兵组织中抓落实,普通民兵每年结合征兵、整组及重大节日进行民兵光荣传统教育。重视提高政治课质量,大多由乡镇街道的党委书记亲自上课,做到内容、时间、授课和考评四统一。2000年始,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国防建设的要求,对民兵进行理想、道德、法纪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2002年,民兵中开展以《国防教育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2005年,在民兵中进行“强化战斗精神,提高打赢能力”为主题的教育,使民兵增强“真打真准备”意识。把握好征兵、整组、军训和重大节假日等时机实施教育。
  教育形式与阵地
  刊授、电化教育 上世纪80年代,余姚经济发展加快,民兵外出多、人员集中难问题突出。为此,逐步试行发展刊授教育新形式。主要运用“两刊”(《中国民兵》、《东海民兵》)和“两网”(广播网和民兵之家网),开展刊授教育。以民兵班为单位开展订刊、学刊活动,及时交流学习心得,解决疑难问题。通过口试、笔试的方法以测实效。1992、1993年连续2年被总参动员部、总政群工部、解放军报社评为订刊、学刊二等奖,1994、1995年连续被省国教委评为特等奖。低塘镇运用电化教育的经验在全省得到交流。
  举办各类知识竞赛 运用大众媒体,以知识竟赛形式进行政治宣传教育,广大民兵乐于参加。1994年,结合纪念现行《兵役法》颁布10周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兵役法规知识竟赛活动,同时组织参加《中国国防报》举办的全国国防知识竟赛和《浙江国防》点将台知识竟赛,参赛民兵达5190余人次,经评选产生6个组织奖和119名个人奖,市人武部给予了物质奖励。1997年,在全国“迎接香港回归、庆祝建军70周年”国防知识竟赛中,发动组织全市30000多名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青少年学生和驻军参加,被全国组委会评为参赛先进单位。
  “青年民兵之家” 上世纪60年代,各地农村、厂矿就普遍利用一些闲散房屋办起了民兵活动室、俱乐部、夜校,宣传毛泽东思想、学文化、开展文体活动。各级民兵组织利用这些场所,组织民兵集中上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创民兵教育新局面,更加注重民兵教育阵地建设。1982年,县人武部在地方共青团、宣传部、妇联等部门密切协同配合下,先在泗门区试点,然后推而广之,创办民兵青年俱乐部(后称“青年民兵之家”)。至1983年,全县共办起315个“青年民兵之家”。平均每2个基干民兵排就有1个“青年民兵之家”。“青年民兵之家”自筹资金创办各类设施,一般设有教育室、图书室、阅览室、电视室、棋类游艺室、乒乓室、康乐球室、荣誉室等。有的还建起灯光球场。普遍购置了书报杂志、文娱器材、电视机、录音机等。以“家”为阵地,有效地落实民兵每月一堂政治课制度,组织青年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学科学,既培养了人才,又陶冶了情操,不仅丰富了民兵的文化生活,也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以后,“青年民兵之家”逐步向企事业单位甚至民兵家庭发展。小曹娥乡曹二村民兵连长严邦怀和全义村民兵杨家森创办的“家庭图书室”对群众开放,从而带动泗门全区办起“家庭图书室”35个,藏书14108册,陈列报刊74种的事例,由此获得省、地两级授予的“先进青年民兵之家”、“红星之家”的殊荣。《人民日报》以较大篇幅为之报道,使之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典型。1983年,后塘河村“青年民兵之家”乒乓球队代表浙江队参加全国首届农民“青年杯”乒乓赛,夺得女子团体第三名,男子团体第四名,谢惠珍获女子单打亚军,谢荣尧获男单第五名的荣誉。
  国防影视播映 结合民兵训练、征兵及重大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影视播映。1987年7月,为纪念建军60周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举办建军60周年电影放映月活动,市人武部联合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市电影公司,8月份(从7月31日起至8月31日)上映《战争让女人走开》、《风雨下钟山》、《十五的月亮》、《大阅兵》、《湘西剿匪记》、《狼牙山五壮士》等10部影片,在全市城镇电影院轮换放映。要求各级人武部组织广大民兵和群众前往观赏、学习。1994年10月,为配合爱国主义教育,举办“国防影视月”组织民兵和适龄青年观看《开国大典》、《百色起义》、《英雄儿女》、《巍巍钟山》等20多部军事题材的影视片750余场次。2005年9月,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和第5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开展百部国防教育题材影片进社区、下乡镇活动。
  红色文化熏陶境内四明山抗日根据地是全国19个根据地之一,梁弄镇是浙东区党委和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驻地。四明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中共浙东区委旧址、浙东区行政公署旧址、浙东军政干校旧址、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后方医院等40处革命文化遗址是开展民兵政治教育的特有基地,每逢清明、“八一”等节日和新民兵入队之际,组织民兵和适龄青年进行瞻仰、祭扫活动。投资修复了“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旧址等18处遗址,全市开辟了40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开展“创优争先”活动
  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群众性竟赛活动、学习英模活动、争创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活动,是民兵政治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民兵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
  50年代初,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剿匪斗争中,县人武部开展民兵立功创模活动。彭泾乡民兵大队长孙德顺、龙舌村民兵、大岚山民兵、逍林区中队民兵等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1958年,在民兵中开展“五好民兵”(政治思想好、生产劳动好、国防观念好、工作学习好、爱护武器公物好)和“四好单位”(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生活学习好、完成任务好)活动,激发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据1959年统计,全县涌现各级民兵模范和先进分子2580人,生产能手185人,五好民兵531人,四好民兵排1710个。60年代后,在民兵中广泛开展“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评选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以及争创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活动。1960年4月选派施庭连、罗水章、郑水金、杨培根、宣永法参加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受到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等中央领导接见。
  60年代,全县民兵掀起“活学活用”毛泽东选集活动,县人武部经常召开民兵学习“毛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并开展学雷锋、学“南京路上好八连”活动,引导民兵开展争创“三落实”先进单位和雷锋式好民兵活动。
  1970年2月20日,全县组织“五好”评比。参加评比的连队470个。已开展评比的连队365个,共评出“五好”民兵连队27个、“五好”民兵排180个、班615个、“五好民兵”5736人。1971年3月,召开全县首届活学活用积极分子、四好连队、五好民兵代表大会。大会授予华山民兵瞭望哨所、丰山公社二高大队民兵连、县土雷弹试制小组为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先进集体;授予兰山、湖山民兵连、县独立团1营兰塘连、4营郭姆排、历山双建女民兵连基干班为“四好”单位称号。
  1977年起恢复了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评比竞赛活动。
  1978年10月召开了余姚县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大会表彰华山公社华山民兵哨所、龙南公社横泾河大队民兵连、城南公社民兵第一武装连、余姚镇农机厂民兵连、丈亭公社柯家大队民兵连、梁弄公社武装连、湖山公社西湖岙大队民兵连、彭桥公社桥上大队民兵连等10个先进单位,黄万玉等9名先进个人。
  1981年以后,在民兵中主要开展“争先创优”(争创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和优秀民兵)活动,并与学雷锋、学英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起来,活动中涌现了大批先进典型。有7年如一日护理瘫痪叔叔胜亲人,照顾患精神病婆婆似亲娘的女民兵魏文娟;被称为双目失明五保户“好孙女”的女民兵郑忠毛;坚持每晚看管兵器室,10年不计报酬,为集体节支的民兵副连长杨文斌等先进典型。1983年6月,宁波军分区表彰“三落实”和创办“青年民兵之家”先进单位和个人,余姚泗门区受到大会表彰并介绍了经验。
  1990年宁波军分区开展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达标创先活动。1997年,余姚市25个基干民兵营、59个基干民兵连,有81个连(营)被评为达标单位,其中12个连(营)被评为达标先进单位。
  1998年~2005年,民兵工作围绕3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加强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开展创先进活动,号召民兵在调整改革、加强军事训练、维护社会治安、扶贫帮困、抢险救灾、建设小康社会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及时总结表彰。
  第四节 民兵武器装备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工业的发展,余姚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由早期的旧杂式武器逐步为国产制式新武器所代替,从单一的轻武器发展到轻、重机枪、高机、团炮等装备,武器装备的保管条件和维修条件逐步改善和提高。
  武器装备
  上世纪50年代,余姚民兵装备的武器,大部分是部队换装下来,移交和补充给民兵装备和训练使用,这些武器品种杂,主要有美、英、苏、法、捷克、日等国生产的手枪、步骑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和60、80毫米迫击炮。口径不一,通用性差,弹药供应不足。1955年6月2日,全县调查统计民兵武器弹药:全县民兵使用武器有步枪318支,子弹1683发,手榴弹130枚;局库存有武器:步枪21支(内损坏9支)、子弹397发。全县掌握武器的民兵共有282人。1958年,全县开展“大办民兵师”运动,上级根据民兵数量剧增,补给一批武器。1969年12月20日,县武装民兵力量及武器配发情况:全县武装民兵设1个独立团、下设3个营(每个营4个连)、3个直属连,共15个连(每连120~170人),合计1800~2250人;1个高机营,下设3个连;四明山空降地区设15个民兵武装连;社情复杂及交通沿线地区设12个民兵武装连。步枪现有数1362支、配发1200支,库存162支;冲锋枪122支,配发84支,库存38支;轻机枪106挺,配发97挺,库存9挺;重机枪21挺,配发18挺,库存4挺;曲射炮8门,配发8门。1973年对部分旧杂式武器进行改制,使这部分装备弹药供应有了保障,能保障正常的执勤训练使用。1975年~1979年我县民兵武器装备有了较大的更新,陆续装备了56式半自动步枪、63式自动步枪、56式冲锋枪、56式班用轻机枪,民兵专业分队还陆续装备了一批高机、迫击炮、反坦克武器和通讯、防化、观测器材。1980年7月,军分区配发余姚县53式重机枪32挺(其中县库存2挺)、56式班用轻机枪15挺、53式82迫击炮9门、63式60迫击炮9门。县部按数配发给四明山、梁弄、陆埠、环城、马渚、丈亭、低塘、泗门、商业局9个单位。1985年后旧杂式武器全部报废,不再使用,全县民兵武器装备全部实现国产制式化。1987年9月,配发余姚市民兵武器有79式微型冲锋枪32支、81式班用机枪41挺、67-2式重机枪5挺、光学瞄准器5只。1992年6月,配备部分新的民兵武器有:67-2式重机枪20挺、69式40火箭筒20具、67式82迫击炮3门、78式82后座力炮2门。
  武器装备的管理
  50年代,民兵武器以个人分散保管为主要形式,配有武器的单位选择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贫下中农、党团员积极分子的民兵保管,实行“定人、定枪、定责任”的方法进行保管,也有一些村由集体保管,民兵值班守护。1953年7月,县人武部派干部到各区、乡检查武器保管情况。发现庵东区民兵中有46支步枪,已损坏7支,损坏率占15%,该区东二乡民兵队长保管的一支步枪已锈得连枪栓都拉不开;城南区损坏步枪4支、手榴弹2个;肖东乡云村一民兵保管的手榴弹竟被人拿去沉入水中等,通过检查,加强了对武器装备的保管。
  60年代,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余姚县民兵武器保管方法有了改进,在城市民兵武器按车间、班组实行集中保管,在农村仍以民兵分散保管,白天把武器分解(枪体、枪机分开),一、二持枪手各保管1件,晚上结合后,由第一持枪手保管。随着民兵持枪手增多,保管形式逐步改为民兵连集中保管。实行定期检查、擦拭、登记统计制度,实现“四无”(无锈蚀、无损坏、无丢失、无霉烂变质)。1960年9月9日,军分区同意在城区龙泉山后侧建造县民兵装备仓库。
  1966年9月后进入“文革”两派严重对立,造反派头目随意动用民兵武器进行派系夺权斗争,民兵武器管理形势严峻。为此,县人武部按上级部署,发出严格管好武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人武部门,对民兵武器、弹药要严格控制,管好武器,规定所有民兵武器,末经省军区批准,不得借让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已出借的立即收回。对全县持枪人员进行一次政治复查,发现问题立即调整。若民兵组织已经烂掉,立即报军分区首长批准后收回武器。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一律将枪弹集中保管(四明山区、梁弄区、陆埠区的洪山、南山、兰山、大隐、车厩的武器按原保管方式不变)。
  1973年以后,按总参谋部要求,全县有条件的民兵连推广建立兵器室的做法,全县采用集中形式保管武器的民兵连,一般都有专门武器室,设置了枪柜、枪架,备有弹药箱和工具箱,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了武器弹药的登记、检查、使用、修理、擦拭和值班制度。
  1978年12月,上级针对有些市、县发生民兵武器被抢、流失的现象,加强对县级民兵装备仓库建设,我县民兵装备仓库也进行了扩建和改建,改善了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条件。
  1980年以后,上级要求从“有利于战备、有利于民兵建设、有利于安全、有利于生产”出发,对民兵武器保管方式加以改革。各公社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把民兵武器集中到公社保管,兵器室做到“四有”(有安全设施、有枪柜架、有专人看管、有管理制度)。到1983年全县各公社都统一配发了铁质枪柜、弹药柜,实现了枪弹分柜保管,兵器室也要求做到“三铁一器”(铁皮门、铁挂锁、铁栏栅、报警器、铃)。全县兵器室100%合格,基层兵器室的建设有力促进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同年对全县民兵弹药进行了普查工作,对弹药质量作了鉴定。1983年9月,省军区为加强民兵武器的管理,杜绝民兵武器被盗、丢失等重大事故发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百日无事故”活动。至1983年底,全县民兵武器装备已连续5年无事故。全县合格兵器室,已由原来的51个,增至70个,占全县总数的92%。尚未合格的单位有6个,他们都已订出在1984年上半年达标的规划和措施。
  1985年,根据上级对民兵武器管理工作的指示,除经过批准留有武器的单位外,由公社保管的民兵武器都集中到县民兵装备仓库保管,对部分武器按技术要求送军分区修理所实施油封处理后,由县民兵装备仓库统一管理,由此形成了“大集中,小分散”的储存管理格局。同时开展了军、警、民联防制度,加强对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1990年,市人武部在制定《余姚市民兵快速小分队应付突发事件协同方案》的同时,又制定了《保卫余姚市民兵装备仓库预案》。1992年,按上级压缩基层兵器室的通知精神,结合地方行政机构撤、扩、并的具体情况,对市属基层兵器室进行压缩后,保留5家单位(泗门镇、梁弄镇、梁辉乡、长丰乡、余姚镇)。1996年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再次压缩到2家(泗门镇、梁弄镇),是年底,民兵装备已全部集中到市民兵装备仓库统一管理。
  2000年6月,以余姚市人民政府名义,将市民兵装备仓库划为军事禁区,并设立标示牌。自1984年争创民兵武器管理安全年以来已连续实现21个安全年,1997年度被浙江省军区评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被南京军区评为1997年度民兵装备仓库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2001年被浙江省军区评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
  武器装备的维修
  1965年前,余姚县没有民兵武器装备专门的修理机构,后随着民兵武器的增多,加上又是旧杂式武器,武器故障日益增多。1965年6月在余姚县通用机械厂建立了民兵武器装备修理小组,他们走出车间,肩挑工具箱,以“小炉匠”精神到基层武装连巡回检修武器,并制作各种零配件,基本做到小修换件在基层就地修复,保障全县民兵武器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当年下乡巡回检修8次,遍及8个区,45个公社,21个武装连,19个独立排,修理枪支360件,制作零配件1840件。
  1979年以后,地方工厂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根据这一新情况,把原先的修理组重新组建成民兵武器维修小分队,吸收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青年工人,作为民兵专业技术兵进行培训,使他们既承担民兵武器维修任务,又成为军械技术兵的后备兵员。
  1980年举办2期民兵军械员训练班,培训民兵军械员82人。1986年,县人武部民兵装备仓库完善了警卫、管理、维修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以民兵军械修理分队为基础,县民兵装备仓库保管员为骨干的枪械维修网,做到换件维修不出库。
  第五节 主要活动
  余姚民兵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抗日战争和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种形式的民兵组织,是地方武装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积极参战支前,袭扰敌后,有力地配合主力部队夺取胜利。余姚解放后,民兵作为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在按规定开展组织整顿、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战备执勤和武器装备管理等例行活动的同时,担负着带头参加生产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和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完成急、难、险、重各项任务中,发挥应有作用。
  参战剿匪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余姚根据地民兵多次配合部队参加战斗。民国32年(1943)4月,三北游击司令部3支队和特务大队攻打伪军据点梁弄,姚南县左溪、晓云等乡自卫队(民兵)积极支援部队作战,左溪乡自卫队队员爬到敌碉堡附近,在敌人密集的火力下用斧头砍断铁丝网、竹篱笆,为主力部队开辟通路。在战斗中,许多自卫队队员冒着枪林弹雨,给部队抬担架、送茶水。战斗结束后,400多名自卫队队员一齐动手,平毁了敌人构筑的全部碉堡。这次战斗,毙伤敌40多人,俘虏40多人,为扩大四明山根据地创造了条件。5月上旬,姚北民兵约4000人割断日伪军低塘至五塘下,余姚北郊至周巷电话线20余公里,拆毁公路桥梁8座。次年5月,左溪乡民兵80余人,在郁家湾伏击日军,毙伤5人,缴获10余只船及所载军用物资。33年(1944)7月,为了粉碎日伪的“清乡”计划,在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统一部署下,广大军民在东起观海卫,西至庵东、周巷、余姚的广大地区,对敌人的交通线和通讯线路进行全面的破袭,仅17日至18日两个晚上,即毁大小桥梁24座,破坏电话线路40余公里,砍断电线杆500余根。是年7月至9月,姚北和姚西的自卫队,又毁坏敌人的公路80多公里,电话线路40多公里,大小桥梁33座。据统计,是年浙东地区自卫队民兵组织在反“扫荡”、反“蚕食”和反“清乡”中,配合部队同日伪军作战258次。34年(1945)5月,姚北民兵配合主力,攻克泗门。5月29日至6月中旬,浙东自卫队配合苏浙军区第2纵队围攻许岙的伪军田岫山部。当时动员组织了南山县的左溪、让贤、雅贤和余上县的自卫队队员2000余人,冒着敌人的炮火抢救伤员,运送粮弹,为取得这次战斗的胜利作了贡献。同时,民兵自卫队还配合我军主力放哨、盘查、侦察情报和战时支前;在反“扫荡”、反抢粮斗争中,日伪军在姚江沿岸3次大规模抢夺的近30万斤粮食,被我民兵和群众从虎口夺回;姚海、逍林军民拦截10余里长的河面上竹排,夺回30万斤毛竹,从而打乱日军围篱“清乡”计划。
  1945年浙东新四军“北撤”时,曾在后塘下(今泗门镇塘后)进行一次战斗,民兵在战斗中侦察敌情,运送弹药,救护伤员,配合3、5支队歼灭敌1个营。
  1946年底,中共浙东临时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就提出要放手发动群众,在斗争中锻炼壮大武装队伍,恢复和扩大敌后根据地的方针。在中共浙东临委的领导下,浙东民兵组织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首先在余姚县的七丘田村,建立起一个红色堡垒村,接着又在大前、大元基、和睦岙等地先后建起红色堡垒村。不久,整个四明山区的复仇队、翻身队、打猎队等民兵组织,都很快恢复和发展起来,并在斗争中不断地完善和巩固。配合浙东人民游击队开展敌后游击战,并为解放余姚发挥了作用。
  1949年5月23日,人民解放军解放余姚后,四明山地区的民兵成立了支援前线办事处,大力支援解放军,余姚县组织了民运队、船工队和筑路队,帮助部队运送军粮、修桥筑路。
  1949年6~8月,大岚乡各村民兵300人联合作战,打退刘子良、小雄鸡、单小友等股匪进犯6次。1949年6月~1950年,民兵先后配合部队或单独剿匪作战共50余次。1949年6月初陈金木股匪窜到彭泾乡龙舌村抢劫,村民兵13人伏村口阻击,匪逃逸他去。6月5日,陈匪又至王家村劫掠,彭泾乡民兵40人配合剿匪部队围剿,全歼该股匪。1950年2月8日王杏杏股残匪13人,窜至东塘港三渎庙,为彭泾、双桥、樟树等乡民兵300余人配合逍林剿匪中队包围全歼,生擒匪首。
  支前与抗美援朝
  1949年7月14日,中共宁波地委下达解放定海支前紧急任务:余姚已完成动员支前船泊海船40只,再须动员30只(共70只),并动员水手200名以上;余姚负责担架200副、每副民工4人,由县委派一部长级干部带领民工(民工应编成分队、中队、大队),限半个月内送达前线部队。人民解放军野战部队解放舟山群岛外围作战时,余姚县大队在“全心全意、全力以赴”的支前方针指导下,担任执行百官至宁波的转运任务,共搬运物资150余万斤,并动员民工2000余人,民船17只,担架205副,成绩显著,8月19日,余姚县大队被支前指挥部评为“支前先进单位”。
  60年代初,台湾蒋军趁大陆“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暂时困难之机,正蠢蠢欲动,为防其空降余姚四明山地区,或在姚北海上登陆。1962年7月2日,余姚县成立支前委员会,县人武部制订出支前计划:全县组成担架师2个,总计10578人,占全县正、半劳动力的5%,按三三制编组,每师5289人,每团1702人,每营534人,每连166人,每班16人,共计6个团、18个营、56个连、174个排、522个班。每班担架4副,全县总计担架1944副,随时准备支前执勤。
  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中,广大民兵经一系列形势、政治思想教育,爱国热情空前高涨,积极投入报名参军。1951年全县自愿报名参加抗美援朝的适龄民兵1.5万余人,经检查合格被批准入伍6350人。1951年9月24日,余姚116.7%完成第1期动参任务,共3692名参军,占全县人口5%。第2期动参任务的余姚分配名额为1400名,分2批限于11月前完成,实际完成1247名。余姚县2期共有5209名青年民兵入伍奔赴抗美援朝。境内涌现许多父母送子报名、妻子送夫参军、兄弟争向报名的动人事迹,其中以余姚乌山乡共青团员孙也夫与未婚妻王调宝2人的典型事迹最为感人:王调宝在送未婚夫到车站告别时,2人手拉手相对一鞠躬,王说:“打倒美国狼,回来再结婚!”
  维护社会治安
  1950年~1952年,全县开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运动,民兵白天参加生产,晚上值勤守夜,往往通霄达旦。1965年6月,县人武部制定并实施铁路护路方案:对县境内42公里萧甬铁路线,分45个护路段,实行民兵分段负责制。
  1981年春季,全县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及有违治安条例活动95次,参加民兵2192人次。1982年各乡镇民兵参加治安执勤守夜26193人次,参加禁赌3089人次,缴获赌款3万余元。
  1988年8月6日凌晨,惯偷徐炎培(劳改释放犯)在城北乡报房村作案后,又窜至该乡景桥村行窃。村基干民兵毛炳苗被呼救声惊醒,徒手出屋,拦截逃犯,并与之搏斗,被刺7刀,血流如注,仍抱住罪犯不松手,待群众赶到制服窃贼。毛因伤势过重,右臂截了肢。
  1990年4月,丰南乡庙弄村基干民兵吕志旱,深夜勇擒窃贼,不计个人安危,为民除害,荣记三等功。
  1990年10月31日,在萧甬线列车上发生暴徒行凶,一名旅客被当场刺死,一名乘警亦被刺倒,暴徒手持刀棍,继续施虐。际此急难时刻,余姚市预备役130火箭炮营指挥连有线排6班班长谢维君挺身而出,逼近凶犯以智取胜,在一司法干警配合下,终将其制服。对此,浙江省预备役步兵1师炮兵团党委作出开展向谢维君学习活动的决定。宁波军分区给予记二等功。
  1991年6月8日,余姚市人武部出动民兵应急分队配合市公安局围山设卡,兜捕城北乡永丰村6日晚杀人凶犯岑宝飞。直至10日晚,该犯窜越公路,不听从鸣枪警告,继续逃窜,而被击毙。
  1991年7月25日,鹿亭乡政府和武装部,组织民兵等人员,配合宁波市劳改支队(黄湖监狱),捕获在押窃犯周建设归案。
  1991年,余姚镇、丈亭、环城、马渚区沿铁路各乡镇,积极参加铁路护路,保证铁路畅通,双河乡民兵护路队受到杭州铁路分局和省公安厅表彰。
  1997年3月5日,牟山镇民兵小分队,协助公安部门,在2小时之内,破获一起凶杀案。
  抢险救灾
  1979年8月24日10号强台风袭击余姚,梁弄、陆埠、环城、丈亭等区民兵全体出动,保护水库、山塘的安全。
  1987年9月余姚遭到20多年来未遇之水灾,全市广大民兵积极投入抗洪救灾。环城、马渚、陆埠、丈亭4个灾情较重的区,组织民兵抢险2685人次,抢救群众13人,物资1262吨,价值54.67万元。
  1988年8月8日晚,第7号台风袭击,四明山区山洪爆发,芦山乡新型材料厂4间集体宿舍被冲塌,就寝的20名职工被压,区基干民兵营营长鲁家灿、营副政治教导员陈建苗立即组织青年民兵200多人迅奔现场抢险,从死神手中夺回8条生命,并先后挖出12位遇难者。其中,退伍军人沈功平(党员、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曾立三等功)一人背出7位遇难者,又救出1名重伤员。在这次迎战7号台风中,市人武部组织了35个民兵突击小分队,共有9700余人次的民兵投入就地抢险工作。
  1989年8月21至23日暴雨成灾,全市18座百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水库普遍溢洪,在此紧急时刻,市人武部立即组织368个抢险突击队,23000多人次,投入战斗。丰南乡罗渡村民兵连长杨岳林组织45名青年民兵,献出门板、木桩、草包等材料,连续奋战3昼夜,堵住堤防决口14个,保障了遇险水库安全。
  1997年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抗台抢险救灾情况。受11号台风影响,全市共出动民兵预备役人员2540人,抢修加固电杆370余根,抢修危房740余间,转移群众近1000余人,加固海塘堤坝60余处计1580余米;全市64名专武干部和基层民兵干部带领民兵奔赴在抗台第一线,沿海4个乡镇组织民兵抢险小分队整夜在海塘上巡逻,内地乡镇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对20多处山塘水库和江塘危险地段进行守护,市人武部组织全体干部昼夜值班,部长、政治委员深入第一线,到乡镇检查指导抗台工作。小曹娥镇民兵突击队员20多人,冒着风雨连夜奋战在海堤,用草包堵住了漏洞,防止了险情发生,保住了堤坝;三七市镇10多名民兵将2万多只饲养的鸡转移到安全地方;余姚镇民兵共抢修了60多米倒塌的围墙和被风吹翻的厂蓬。
  1999年2月9日,海拔300米的梁弄镇椅子弯发生山林火灾,由于暗火复燃,迅速蔓延整座椅子山,市人武部下令紧急召集小分队出发,镇武装部长亲领人员,调动车辆,高速奔赴现场,88名队员分3路围攻,历时1小时,将林火扑灭。
  1996年人武部归建部队至2005年来,共发动组织民兵扑灭山林着火56起,出动民兵11295人次;参与抗洪、抗台救灾39次,出动民兵28500余人次,救护遇险群众541人,安全转移群众9100余人;完成急、难、险、重任务275起,出动民兵68300余人次。
  参建活动
  上世纪50年代,余姚县广大民兵就有学习治虫、水稻培植管理、棉花整枝等生产知识,帮助互助组合作社搞好农业生产、抗旱保丰收;县人武部发动全县民兵“日节一两米以救灾”等活动。
  1958年9月,动员民兵大办钢铁、大修水利。县人武部共动员25000多名民兵投入钢铁战线,建立炼铁炉947座;动员3万民兵投入大修水利,共修建四明湖、陆埠、向家弄、穴湖等大中小型水库79座。民兵突击队作用显著。
  1965年12月28日至31日,县人武部、体委、文教局在余姚镇联合举办全县农民(民兵)三球(篮球、乒乓球、排球)比赛,以推动农村体育活动。
  1979年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2500人参加临海乡“六洞闸”工程建设,1个月完成任务。
  1982年全市有民兵2412人帮助困难户种收承包田1312亩。建立学雷锋小组、为民服务小组108个,为军烈属、五保户做好事5595人次;有9746个民兵参加修桥铺路。全市有2433对新婚青年民兵参加集体婚礼。全县民兵植树341571株。
  1986年7月26日环城区城北乡翁张村,张再傲帮助寡妇叶阿珠收割早稻,由于打稻机电缆漏电,当移动时双双触电,被青年民兵张建苗发现后,与退伍军人民兵排长翁志和迅速切断电源,及时作人工呼吸,终于使2人复苏脱险。
  1987年泗门镇后塘河村的民兵务工人数多,工业产值高,他们把盈利的一部分(近30万元),为群众办了3件实事∶为每户安装了自来水;在村内修建了水泥路;解决了群众照明问题。浙江省政府授予该村为“省级文明村”。该村民兵还自觉捐款8000元修建敬老院;袁松云等6对青年夫妇,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表示不生第2胎;这些事迹成为全市“参建”工作的典型。市人武部针对国防建设指导思想战略转变的新特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组织民兵“参建”作为搞好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突破口。5月份在泗门区塘后乡召开“参建”现场会,并制订通过了民兵“参建”规划;全市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乡、镇、直属单位分别建立了示范点和军警民共建点。后塘河村民兵在“双增双节”活动中为厂创收5万元。第一化纤厂民兵拣废聚宝,为厂增收万余元。晓云乡上村民兵,帮助6户帮困对象脱了贫。
  1988年1月20日,为推进军警民共建工作,驻姚部队与学校建立校外辅导关系6对:(五夫海军~江南中学;晓云海军~梁弄中学;黄湖武警中队~历山中学;市人武部~余姚一中;市武警中队~市新建中学、实验小学;市消防中队~余姚江北中学。)市政府和市人武部联合颁发了《民兵参建规划》,在全市抓了19个示范点。确立了“两手抓”、“五坚持”、“七带头”的总目标。对全市军警民共建结对单位重新序列,计军地共建5对,军校共建20对,并编制了负责人通联表。
  1988~1989年在全市开展南、北排水利工程中,有14个乡镇的武装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组织民兵参建,战斗在工程第一线。挖土方8470余立方米。在杭甬高速公路建设中,沿途7个乡镇组织3270余名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义务劳动,清障126亩。
  1990年9月,民兵通信连副排长楼建萍获全省棉纺织青工操作比赛细纱档车第1名;全国纺织系统首届青工技术大赛细纱档车第2名,由此荣立三等功。
  1991年,余姚市民兵、预备役宣传队组建成立,由团市委、市文化局统一领导,25个单位参与。组织健全:有政治指导员沈立群,队长吕海龙,助理史恒忠,顾问沈守良,以下分编成4个班并设班长、副班长;既有舞台指挥,又有音响、灯光等专职配备,为欢送新兵和配合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演出。朗霞、小曹娥镇人武部主动向镇政府请战,组织450名青年民兵,利用星期天义务上水利工地疏浚内河,挖掘土方1160余方。
  1992年发挥民兵职能作用。全市组建265个民兵拥军组织,与978户军属挂钩开展服务,帮助军属做好事300余件,帮耕帮种帮收220余亩。
  1993年,响应省军区开展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的号召,树立了24个示范点,培养和扶持了56名先进典型,开展了6项参建竞赛活动和“十件好事”、“十面红旗”、“十佳民兵”评选活动。企业单位民兵以“岗位争辉活动”为主题;乡镇武装部则组织民兵参加农业开发、科技兴农、绿化荒山、农田基本建设等多项活动。四明山、大岚、梁弄等山区乡镇民兵,广泛开展植树造林,义务植树21万棵。在扶贫帮困活动中,实施了“三级联动”(人武部门、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千连攻坚”(全市民兵预备役基层连队)、“六路进军”(科技扶贫、结对帮扶、劳务助贫、劳务输出、培植大户、开发人才)的攻坚战。
  1993年8月1日晚,正当建军66周年之际,余姚市举行首届国防文艺汇演。节目丰富,表演形式多样,近20个单位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
  1994年5月,在全市民兵中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立一功”活动。杭甬高速公路沿途的7个乡镇,积极组织和发动民兵为加快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作贡献,组织民兵参加义务劳动1360余人次。5月5日,市人武部集中组织13个乡镇和单位的530名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了高速公路6标段的突击劳动,被市高速公路指挥部授予“劳动竞赛优胜单位”。梁辉水库筹建工程展开后,梁辉镇组织库区民兵做好房屋拆迁工作,保证了水库工程按期上马。为认真贯彻全市水利建设现场会精神,市人武部发出了在全市民兵、预备役部队中开展兴修水利竞赛活动的通知,广大基层人武部采取承包地段或小型突击的办法,组织民兵积极参加内河疏浚、水渠工程和低产畈改造等农业水利基本建设,3570余名民兵投入了该冬的水利建设工程。
  泗门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两个武装”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开展抓重点、攻突破、化气力、下功夫,团结拼搏的“十带头”、“十争当”竞赛。即:1、带头发展农业,争当种植养殖能手;2、带头发展私营经济,争当企业发展功臣;3、带头艰苦创业致富,争当致富先进;4、带头扶贫同富,争当致富状元;5带头科技兴农,争当应用新秀;6、带头学雷锋,弘扬正气,争当建设标兵;7、带头做政治思想工作,促进社会稳定,争当工作模范;8、带头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争当“维安”典型;9、带头履行民兵职责,苦练军事技术,争当尚武“明星”;10、带头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争当执勤先锋。
  1994~1996年,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广泛开展“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组织城区企业民兵积极投身企业改革,为振兴企业作贡献。市工业总公司人武部针对国有企业困难多、压力重的实际,向民兵组织发出了“带头拥护企业改革,带头服从定岗组合,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带头完成生产任务”的倡议,积极组织民兵在生产岗位上开展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劳动竞赛和修旧利废、增产节支等项活动,年内直接为企业创效益达130余万元;宁波瓷厂在年内先后8次组织民兵参加突击劳动,义务包装、搬运出口产品1640余箱;余姚化棉总厂人武部针对该厂面临裁员2000名职工的实际,对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支持改革、顾全大局,服从分配”的教育,为企业裁员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同时,乡镇人武部积极组织民兵参加农业开发,在科技兴农、绿化荒山中打头阵、当先锋,涌现出一大批民兵种粮、植棉大户和农业科技星火带头人。一年来,全市各级组织民兵义务植树20.4万棵,梁弄、四明山镇组织民兵开垦猕猴桃、茶叶基地150余亩,为“绿色工程”作出了贡献。
  1995年,开展了“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乡镇人武部长兼管民政、贫困对象底子清的特点,在全市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采取乡镇专武干部扶一户、组织民兵帮一户的办法,与286名贫困户挂钩开展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扶持走上致富路。经过1年扎实工作,目前已脱贫194户,占扶贫户的67.8%。
  1997年6月,预备役炮兵营4个连,参加预备役师号召的百连参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998年12月2日,市组建民兵预备役部队文艺演出队,命名为“余姚市‘八一’演出队”。队长朱小国;政治指导员俞永健。下设舞蹈组、声乐组、器乐组、戏曲组。当年,偕应征青年入伍欢送大会的同时,举行了“八一”文艺演出队成立大会。并上演了歌曲、舞蹈、戏曲等众多精彩节目。
  2001年开展以“五项工程”为载体的新一轮参建活动。在余姚、泗门、梁弄等镇开展了“平安工程”、“创建工程”、“扶贫工程”、“绿色工程”、“治水工程”等试点。
  在长期不懈的连续“共建”、“参建”各类活动中,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同志们以实际行动兑现了自己“哪里有险情急难,哪里就有我们民兵、预备役战士”的承诺。涌现了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1992年原云楼乡民兵连参加姚江北排工程建设被浙江省军区授予“水利杯”劳动竞赛优胜单位。
  1995年12月17日,余姚市人武部被浙江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2000年全市成立了680多个民兵“帮战友”小组,常年与突击相结合为烈军属做好事。是年2月18日,余姚市低塘镇武装部被浙江省军区评为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先进单位。
  2004年,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建。利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组织民兵积极参加抗台抢险、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参加”平安余姚“建设,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一年来全市各类学雷锋小组23支,参加活动民兵680余人次。
  附录一 余姚县出席全国第一次民兵代表会议代表(1960年)
  施庭连(黄明公社五一大队)、郑水金(大岚公社甘竹大队)、杨培根(临海公社一大队)、宣永法(横塘公社四大队)。全国民兵代表大会于4月18日在北京开幕,4位民兵代表在京接受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等中央领导的接见。
  附录二 余姚县民兵代表会议
  余姚县第一次民兵代表会议,1960年2月19日至22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687名,县委第一书记、县人武部政治委员肖贻作工作报告,县人武部副政治委员陈中祺作工作总结,大会表彰了丈亭公社梅溪民兵营等18个先进集体和徐静思等18位先进个人,推选出席省民兵代表大会的2个集体和18位个人代表,还发出了给全县民兵的倡议书。
  余姚县第二次民兵代表会议,1962年2月10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421名(男民兵404名、女民兵17名),列席代表6名,特邀代表3名,共计430名。大会议程:一是人武部第二政治委员陈祥荣向大会作工作总结报告;二是表彰奖励了全县民兵在2年来涌现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临山区、四明山区及五一连、老寨连、五梅连、通用厂民兵营等36个先进单位、114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如临山鸡鸣山民兵连全体民兵,组织突击抗旱队,带动群众战胜了83天的大旱情,将歉收年变为丰收年;四明山、梁弄、城南、陆埠等区广大民兵,为保护农业生产,组织了打兽队,共计打死各类野兽3315只,其中打死老虎1只;久丰纱厂、省民兵代表郭亚仙,积极带头参加民兵训练,勤学苦练,在省比赛中获得3发3中的优秀成绩等。三是确定当年及今后全县民兵工作任务。
  附录三余姚市选定参加宁波市第三次民兵代表会议代表
  1992年5月20日
  (共31名)
  代表团团长:励奎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代表团副团长:宋兴华(市人武部部长);
  联络员:毛祥茂(市人武部政工科长)、王全义(市人武部秘书);
  标兵个人:张定傲(马渚镇人武部长)、张银耀(陆埠镇人武部长);
  标兵单位代表:陈泉根(泗门镇)、杨鸿飞(冶炼厂);
  先进民兵代表:楼建萍(棉纺厂)、潘宝和(马渚镇)、施连苗(邮电局)、陶成安(低塘镇)、应建红(黄家埠镇);
  先进民兵干部代表:史久华(棉纺厂)、金永兵(鹿亭乡);
  专武干部代表:黄益均(临山镇)、朱开芳(朗霞镇)、干云君(丈亭镇)、谢才法(余姚镇)、黄士根(梁弄镇)、唐渭能(四明山镇)、胡森木(梁辉镇);
  民兵干部代表:周郁和(粮食局)、王汉根(肖东乡)、方邱达(河姆渡镇)、陈博(小曹娥镇);
  民兵代表:蒋国强(化纤厂)、吴佳鑫(百货公司)、鲁建土(大岚镇);
  特邀代表:韩渭炎(人大)、杨培根(临山镇)。
  第二章 预备役
  预备役亦称后备役,包括军官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和预备役部队。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执行,翌年,余姚县开始组织预备役登记。1984年,新颁布的《兵役法》对预备役种类、服预备役人员的基本条件以及预备役登记核对等作了明确规范。1988年5月,余姚市预备役炮兵营成立,预备役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有关预备役部队的内容,在军事、政治、后勤与装备篇章中已有记述,本章不再重复。
  第一节 预备役分类
  195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1984年、1998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预备役区分为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军官预备役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指被确定为人民解放军预备役排级以上职务等级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被授予相应的预备役军官军衔,并经兵役机关登记的预备役人员。按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按平时管理和战时动员需要分为两类,即在预备役部队任职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为第一类军官预备役,其它为第二类军官预备役。预备役军官的来源主要是: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出现役的士兵;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非军事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预备役军官基本条件的其它公民。士兵预备役1984年和1998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也服士兵预备役。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18至35岁。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28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之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其它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男性公民,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29岁至35岁的预备役士兵。
  第二节 预备役登记核对
  1955年,余姚县实施预备役登记制度,开始将3种人员(1、体检合格,因系独子、唯一劳动力及现役编余人员;2、体检暂不合格;3、部队退伍回乡人员)列入预备役登记名册,18~30岁为一等,31~40岁为二等。当年退伍转业人员编入一类;未被征服现役和免服现役之应征公民编入二类。当年从1542名复员军人中,审查登记984名编入一类预备役,开启了余姚实行预备役登记工作的扉页。1957年6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改进兵役工作的指示》决定将民兵和预备役合二为一。全县分2批进行的普遍登记工作,总计参加登记的人数46388人,占应登人数的96%,均发给了兵役证。并规定在户口迁移时一并办理好兵役迁移手续,统计了男性18种,女性8种普通专业分类,从而掌握了全县预备役军士和士兵的数质量情况,为组训提供依据。1958年后预备役登记工作中断,1960年8月进行预备军官登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80年预备役制度未能执行。1975年,县人民武装部对预备役军官和复员退伍军人的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并换发证件。
  1980年,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全面启动恢复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规定每年对服现役期满和服役1年以上的退伍军人进行登记核对。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全国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制度,文件规定: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恢复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工作。对在部队服役期满和服役1年以上,年龄在28岁以下,符合预备役条件的退伍军人进行预备役登记,逐一填写“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卡”,并在退伍军人证明书上加盖“服预备役”或“不服预备役”的印章,分类存档备案。对1980年12月以前登记的预备役人员,当年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分别予以办理“转入新卡”或“转类”手续,并同时做好年度核对、统计、造册和存档工作。
  1987年全市累计复员退伍军人13211人,进行预备役登记的7606人,技术兵登记的3243人。1990年在对当年度223名退伍军人进行登记的同时,作过一次全面整理,对1011名超龄者作了核销手续,将688名年满29岁的一类预备役人员转入二类预备役,把历年漏登的给予补办登记,全市6796名预备役人员的卡片作了全面更换。
  1986年6月至1996年4月是余姚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10年,一年一度预备役登记、统计、核对工作从不松懈,年年坚持。做到一人一卡及有关档案一律编号,分类统计归档,专室保存。退伍军人中的一、二类期末数,均按标准要求逐年整理转归。转业军官的期末数,亦作分类统计,地方专业对口人员,则依照不同专业归类,所有数据与基层武装部上下对应,相互吻合。
  1996年6月,对在1988年9月以后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经兵役机关登记,未编入预备役部队和未编到现役部队的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首次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有143人,其中上校6人,中校37人,少校56人,上尉35人,中尉9人;军事军官48人,政治军官26人,后勤军官22人,技术军官49人。从1997年1月1日起,按照规定佩戴预备役军官军衔肩章和符号。1996年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在公布命令的同时亦改授预备役军官军衔,经兵役机关预备役登记后,发给预备役军官军衔肩章、符号。至2005年全市有395名转业干部经登记转服预备役。
  1998年,余姚市首次进行地方专业与军队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登记,其范围、对象和条件为余姚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单位,本地常住户口,当年年满18~35周岁,从事与军队专业对口技术的男性公民以及个体劳动者和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全市接受登记的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为1044人,其中一类606人,二类438人(包括干部357人):至2005年,地方与军队专业对口技术人员2156人。
  1999年对预备役登记工作实行微机管理系统管理,全市7500名基干民兵的档案信息输入管理系统,为战时实施快速动员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三节 组建预备役部队
  预备役部队是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少数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按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编制编成,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授予番号和军旗。预备役部队平时按规定实施军事训练,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战时根据需要,立即转为现役,可成建制补充部队,执行作战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炮兵团130火箭炮营(4营),本着“分散组建,均衡负担,合理编组,专业对口”的原则组建。于1988年5月10日在余姚正式组建,隶属于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师炮兵团。接受余姚市委、余姚市政府、预备役炮兵团和余姚市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军事工作主要接受上级预备役炮兵团的领导;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主要由余姚市人民武装部领导。营下辖1个营部、3个炮连和1个指挥连,全营编制335人,其中预任军官40人,士兵295人,番号为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师炮兵团130火箭炮营。其中营部在市属机关组建,下属1个卫生所、1个通信班、1个炊事班,编制24人(其中预任军官11人,预编士兵13人);第1炮连在马渚区组建,第2炮连在环城区组建,第3炮连在丈亭区组建,各连下属2个炮兵排、1个汽车班、1个炊事班,全连编制74人(其中预任军官7人、预编士兵67人);指挥连在市经委组建,下属1个侦察排、1个有线排、1个无线排、1个汽车班、1个炊事班,全连编制89人(其中预任军官8人、预编士兵81人)。
  该营组建后,切实按照上级“两年组建,三年建设”的规划要求,坚持以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标,贯彻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质量的指导思想,积极创建营连部的正规化建设,1992年达到了“组织巩固、政治合格、训练落实、集结快速、制度健全、连队正规”的要求,被浙江省军区评为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同时,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开展组织整顿,保证部队预编满员。注重训练方法,突出训练重点,狠抓规范化训练,训练质量提高明显,先后6次被预炮团评为军事训练先进单位。根据预定任务和可能出现的紧急任务制定方案,认真组织集结演练,利用各种时机适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组织预备役军人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实践中锻炼部队,从而使预备役炮兵营全面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1999年8月再次调整部署,番号改为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炮兵团130火箭炮营,代号为83283部队70分队,下辖指挥连和10连、11连、12连,代号分别为71、72、73、74分队。10连部署在马渚和牟山2个镇,连部设在马渚镇;11连部署在余姚镇和肖东镇,连部设在余姚镇;12连部署在丈亭镇、三七市镇、河姆渡镇,连部设在丈亭镇;指挥连部署在泗门镇和朗霞镇,连部设在泗门镇;营部人员来自市直属机关。全营编制239人,其中预任军官33人,预编士兵206人。2003年8月,营部迁入新建大楼(即市国防动员指挥中心综合楼群)。
  1988年5月~2005年12月,历任营长:樊新杰、赵建根、檀年华、朱志峰;政治教导员:俞刚、杜钧宝、谢明华、陈建苗、韩永丰;副营长:谢尚顺、徐少清、俞鑫洪、胡青、李水和;副政治教导员:罗洪鳌、徐云华、叶文龙、卢建国。
  第三章 党管武装
  坚持党管武装,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新型人民武装的根本原则。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浙东区委统一领导和发展了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人民解放军浙东游击纵队、武工队、自卫队、民兵等武装力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军事斗争,赢得了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形势怎么变化、时代怎么发展、体制怎么转变、任务怎么转换,余姚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党管武装不动摇,并形成了一套党管武装的制度,保证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政治方向。
  第一节 领导体制
  1949年6月,余姚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各区、乡(镇)武装部相继建立。1951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各级人民武装组织和编制问题的决定》规定: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武部政治委员,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政治教导员。余姚县在贯彻落实中延伸到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连政治指导员。与此同时,根据上级规定,各县(市)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1952年12月中共余姚县委成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为其办事机构。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关于县(市)人武部建立党的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按上级部署,1961年2月中共余姚县人武部党委成立,任命中共余姚县委第一书记沈宏康为县人武部党委首任第一书记,从组织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实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党委和军事系统双重领导体制在实践中得到逐步完善:由市(县)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主任和国防动员委员会(简称国动委)第一主任;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营、连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其中中共镇、乡、街道委员会书记还兼任同级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
  按照上级规定,市(县)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中共市(县)委常委会,另一名主官参加市(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乡镇的人武部部长参加同级地方党委会。
  市(县)人武部,既隶属于上级军事系统,又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既对上级军事机关负责,又对同级地方党委、政府负责。有关民兵预备役建设的重大问题,都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由市(县)委结合本市(县)实际讨论决定并作出具体安排,经市(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组织各部门的力量贯彻执行。民兵预备役的日常工作、重大活动和遇战斗行动,则由市(县)人武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县)人武部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政领导机关)汇报工作,传达上级军事部门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示和要求,并提出实施意见,以便党委决策。同时,经常汇报人武部自身建设情况,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市(县)人武部的隶属关系几经变化,但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双重领导制度,发挥武委会的作用等基本原则始终未变。改革开放以来,余姚市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进入快速轨道,与此同时,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也得到同步协调发展。1986年6月13日市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市委反复统一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经济建设关系的认识,把武装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动员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保证党管武装工作的具体落实。在市委领导班子中,书记带头,成员自觉,齐抓共管,形成集体关心武装工作的风气。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党委议军制度、武委会例会制度、办公制度、军事工作报告制度和总结评比制度。并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人武部的领导,保持了武装工作的连续性。既实施领导,又积极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归建后着手办了5件实事:解决随军家属和离退休干部子女及就地转业干部的就业、安置问题;为市人武部干部办理了《医疗优诊卡》;拨给多项急需经费;专职武装干部的编制、培养和使用;对乡镇武装部长实行了副乡镇长级工资标准并参加同级党委的问题给予落实。1996年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过程中,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组织学习中央12号文件,专题研究如何做好人武部收归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形成了《关于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对收归后的党管武装、干部安置、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人武部保障等问题作了明确:一是原有市财政安排的一次性经费,继续给予保障;二是干部、职工继续享受原由地方发给的奖金和福利待遇;三是人武部今后的办公用房,干部、职工住房,民兵训练基地,民兵装备仓库及其附属设施等新建、维修,仍按现行规定由市财政专项补助,全额保障;四是继续坚持人武部开展以劳养武活动。是年,还落实市人武部组队参加全省民兵应急分队军事训练竟赛的73万经费保障。2003年,投资1500万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8400多平方米,集人武部机关、民兵培训中心和预备役营办公于一体的国防动员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第二节 党管武装制度
  党委议军制度
  为加强对市(县)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把人民武装工作列为市(县)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以期经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提高,中共余姚市(县)委建有议军制度并一直坚持。通常于每年春节前夕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市(县)委书记、市(县)长、有关市(县)委常委和副市(县)长、市(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市(县)人武部各科(室)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宁波市(地)委和省军区、军分区对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示,听取市(县)人武部领导人员关于全市(县)当年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情况、来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实施意见以及人武部内部建设等项汇报,有效解决在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为使议军制度更加常态化、更有操作性,余姚市还就议军会议的召开次数、召开时间、参加人员、议程议题、会议文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第一书记述职制度
  2003年,根据中发(2002)9号文件和浙委(2003)3号文件精神,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县(市、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的实施意见》,对“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基本程序、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述职内容主要为:坚持党对后备力量绝对领导的情况,重点检查分析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指示,维护政治纪律、落实党管武装制度等情况;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情况;加强对军事斗争准备领导的情况;为武装工作办实事、解难题的情况;新年度新举措。述职根据以上内容要求,有所侧重。
  部党委第一书记述职以会议形式每年进行一次。述职会议由中共宁波市委召集,由宁波军分区会同组织实施。述职会议一般结合党委议军会、“党管武装”工作会议、国防动员委员会会议和过“军事日”等活动进行,有时,视情况单独进行。届时,除部党委第一书记外,市长、市人武部军政主官均参加述职会议。2003年9月19日,中共余姚市委书记、市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苏利冕,首次向宁波市委、宁波军分区党委进行履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效果良好。2004年起,“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制度延伸至全市乡镇、街道。
  “军事日”制度
  1984年始,余姚市实行党政领导人员每年过1~2次“军事日”的制度。凡参加过“军事日”的市党政领导人员,都以普通一兵的身份、以军人姿态开展活动,体验军旅生活。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听取市人武部领导关于军事斗争形势的介绍;观摩民兵应急分队或预备役部队的集结点验和军事训练;通过沙盘或图上作业,进行军事地理分析,研究作战部署;通过微机网络观看军事演习实况等。另外,还进行队列、步兵轻武器射击和手榴弹投掷等训练。党政领导过“军事日”,一方面有利于党政领导深入军营、了解情况、现场办公,及时解决人民武装工作和后备力量建设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学习军事知识、了解军事斗争形势、掌握军事技能。余姚市党政领导对过“军事日”活动非常重视,积极参加。

知识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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