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综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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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923
颗粒名称: 经济综合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19
页码: 208-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3年发展与改革、统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2013年 经济 管理

内容

发展与改革
  【概况】
  2013年,全市围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总基调和“拉高标杆促发展,知行合一抓落实”的总要求,开展“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工业强市推进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年”活动,努力拼搏,奋力进取,克服特大洪涝灾害等不利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
  【“三年”活动成效明显】
  投资持续较快增长。以扩大有效投入为重点,实施“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活动,全年推进重大项目200项,完成投资322.9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74.1%。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良好,城东穴湖地块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进展顺利,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等项目开工建设。96个2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投资60.9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1.3%;129个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83.0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4%。扩大有效投入,优化投资结构,民间投资达306.07亿元,增长23.4%,比投资平均增幅高2.8个百分点,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70.2%。加强土地要素供给,争取到各项用地指标485.27公顷,获准使用省级规划预留指标89.33公顷,新增海域建设用地316.91公顷,实施“零增地”“低产田”改造项目168个,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工业用地418.67公顷。
  工业生产量质并增。以建设工业强市为重点,实施“工业强市推进年”活动,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215亿元,增长8%。新兴产业发展导向作用明显,全市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625.3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33.4亿元,新产品产值412.5亿元,分别增长25%、11.5%和19.8%,增幅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7个百分点、3.5个百分点和11.8个百分点。加大工业投入力度,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75亿元,增长36.7%,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达50项,华鑫化纤等4个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年度投资达23.39亿元。企业培育成效明显,实现“个转企”1156家,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23家,舜宇集团产值突破60亿元,朗迪集团进入上市审核阶段,金和新材料和中宇锂电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城乡面貌不断改善。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实施“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年”活动。西南组团形象显现,高铁新城征迁招商工作稳步推进,姚北新城分区规划编制完成。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高铁余姚北站综合客运枢纽中心建成投用,姚东水厂原水管网铺设完成,姚江干流防洪整治等工程加快推进。小城市和中心镇建设力度加大,泗门天德嘉悦城、梁弄健峰培训城开工建设,马渚镇文体中心、陆埠高级中学等工程主体完工或投用。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启动建设11个先行精品村,新增宁波市级中心村5个、特色村2个、全面小康村6个、精品线1条。“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完成拆违面积198.44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89.8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29.96万平方米、旧住宅区改造55.72万平方米。
  【加快创新转型步伐】
  抓培育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全市完成科技经费投入29.3亿元,增长17.8%,完成现代化技改投入125亿元,增长20%。新列入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17项,其中创新基金项目8项;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4家、宁波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5家,新增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1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家、宁波市科技型企业23家、创新型初创企业306家。新增专利授权10800件、发明专利申请900件,新申报专利示范企业省级4家、宁波级13家;新增省级知名商号4家、宁波级知名商标12件。
  抓集聚加快产业平台建设。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建设有力推进,12家研发型企业入驻科创大厦,首批7个项目在产业化基地启动区开工建设。余姚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上报国务院,滨海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西工业园一期建设有序推进。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裘皮城二期进驻企业382家,启动裘皮产业园二期。小微企业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新增2个小微企业集聚区点,落实小微企业用地23.07公顷,24个小微企业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抓引育推进人才高地建设。出台《余姚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种子资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成立面向“千人计划”项目的智生创投基金,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开通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壮大高端人才队伍,新培养和引进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宁波市“3315计划”分别为2人、5人和2人,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职称以上人才91人,新增宁波市级院士工作站2家,入选省级博士后工作站试点单位2家。
  抓统筹促进三次产业发展。在实现工业经济稳健发展的同时,抓住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不放松,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转型发展。抓好现代服务业发展,万达广场、舜大财富广场建成营业,甬易电子支付公司挂牌成立,文山创意广场等文化产业园区入驻企业达97家。专业市场、旅游业、金融业等发展稳健,实现商品市场成交额741.65亿元,增长9.4%%,中国塑料城现货市场实现交易额508亿元,网上市场交易额472亿元,分别增长12.9%和17.1%;实现旅游总收入71.02亿元,增长15.3%;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68.96亿元,贷款余额1190.93亿元,分别增长6.6%和12.1%。抓好现代农业发展,滨海现代农业先导区列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启动建设2个主导产业示范区、6个特色农业精品园,新增余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新认定规范化合作社8家。
  【生态建设切实加强】
  提升环境承载能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小流域治理及水生态修复试点等工作,城区污水收集三期等工程基本完工,市域污水收集一期等工程建设顺利,榨菜废水治理等工程开工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四边三化”行动成效明显。完成城区禁燃区建设,关停燃煤锅炉110台;启动实施PM2.5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成投用。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深化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整治,抓好化工、再生金属熔炼等行业整治,淘汰不锈钢落后产能8.15万吨、电镀2.5万吨、造纸1万吨,关停舜龙电业。审核通过宁波级节能新产品、新技术8项,清洁生产企业28家,4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宁波复审。开展农业绿色防治技术2.35万公顷次,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9个、宁波级示范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个。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森林余姚”建设,开展“见缝插绿”、公园绿化、通道绿化等工程及四明山区域禁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全市新增绿化面积766.67公顷,分别完成道路、河道两旁绿化52.3千米和37.1千米,抚育森林21600公顷。新创建省级森林村庄6个、宁波级19个,获省森林城市称号。2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惠民成效更加突出。全面完成十方面民生实事工程,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3.8万平方米,第二轮老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四明山区域11个村庄整治提升全面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体工程结顶。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56.99亿元,占全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6.4%。
  保障基础更加扎实。落实创业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3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0.72万人;新增创业实体1.22万家,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48万人。扩大社保覆盖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净增1.52万人、1.7万人、1.43万人、0.9万人和0.9万人;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人均分别提高239.75元/月和30元/月。助房、助困、助残等工作有序开展,社会福利体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公共服务更加有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省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丰北小学、黄家埠镇中心幼儿园等建成投用,85%的乡镇(街道)开工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增3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田螺山遗址入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终评,完成18个村落(社区)文化宫升级和10家企业文化中心创建。省卫生城市、省第四批体育强市通过复查(复评),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迁建工程建设,新建(改建)各类球场40片、室外健身路径60条。
  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加强商品市场监督,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全年居民消费品价格上涨2.6%。智慧城管一期建成投用,“一跨十乱”等专项治理不断深化。加强虚拟和现实社会管控体系建设,公安案件受理数下降8.2%,其中侵财型案件下降6.6%;信访总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人次分别下降5.5%、6.8%、18.6%和85%;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9%、5.3%、15.8%和27.6%。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全省审批事项最少、环节最简、速度最快县(市),行政许可事项削减58.8%,非许可事项削减78.2%。制订《余姚市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及责任追究。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达92.04分,率先进入全省全面融合阶段县(市)区行列。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成为全省唯一推荐的全国农村信用建设试验区(县级市),政务诚信等工作全面深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医保费用总额控制和均次费用控制制度,省“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试点”启动。
  对外开放平稳发展。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全市新注册外商投资项目53个,合同利用外资11.9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7亿美元。实到余姚市外内资42.6亿元、宁波市外内资41.4亿元、浙商创业创新资金24.62亿元。新注册“以企引企”项目273个,上年“以企引企”项目开工或投产188个,转化率为85.8%。实现自营出口总额63.55亿美元,自营进口总额18.95亿美元,分别增长7%和3%。
  【恢复重建措施有力】
  生活秩序迅速恢复。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应急储备、紧急采购、各方援助的各类物资运送到灾区,超市、菜场、商场、加油站等迅速恢复营业,并向受灾的低保户、孤儿、五保户和低保边缘户、重残低收入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全力强排积水和抢修基础设施,医疗、教育、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公共服务得到迅速恢复。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开展垃圾清运和冲洗消毒工作,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生产自救迅速行动。及时出台落实《关于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措施,开展“三进三送”活动,受损生产设施设备修复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0月底,农业补种改种基本完成,受灾企业复产或部分复产达99%以上。强化金融支持和保险理赔,共发放应急贷款38亿元,支付保险赔偿15亿元。
  灾后重建迅速推进。认真排摸梳理水毁工程,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编制《市重点受灾乡镇(街道)灾后援建项目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水毁设施灾后重建迅速推进。谋划防洪体系,编制完成姚江流域(余姚市域)防洪规划、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制订“治水强基”三年行动计划。
  【体改工作逐步推进】
  小城市和卫星城市培育试点。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提升行政管理水平,设立泗门镇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并利用“数字市政”,进一步提高市政、环境卫生、绿化等方面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市行政审批中心泗门分中心行政审批事项由238项削减为112项,减少52.95%,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得到优化,进入模拟审批项目数量显著增加,行政审批效率大为提高。年度省小城市培育试点考核泗门镇位列全省第五,为优秀等次。
  中心镇培育。开展乡镇总体规划修编,《陆埠镇总体规划》《马渚镇总体规划》《梁弄镇总体规划》相继获批或通过论证。在陆埠镇设置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陆埠分中心,强化土地储备功能。开展扩权强镇,三个中心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达70项。土地政策支持方面,年度宁波市对马渚镇、梁弄镇、陆埠镇等3个中心镇各补助新增建设用地5.33公顷,其中农用地5公顷(耕地4公顷)。按1:1的要求,从切块指标中安排耕地12公顷用于3个中心镇建设。陆埠镇另外安排小微企业用地10公顷。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召开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余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牵头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企业信息信用共享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已上线试用。以“道德银行”为核心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建设项目中介机构诚信体系成效明显。
  (郑燕蓉)
  统计
  【概况】
  2013年,市统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创新完善工作组织体系和方法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落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源头数据、上报数据和关键数据,开展自查工作。首先进行自查,再组织调查小分队,结合宁波市自查建议企业名单,赴企业调查一套表开展情况,将核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相结合,将工作关注点落在多方数据的比对上,对于主要经济指标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加大现场检查的严格度,以敏锐专业的视角发现数据的漏洞。对1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当场予以警告处分,对1家企业予以罚款处分。
  把关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和维护。做好月度新建投产企业审批工作,严把新开工项目入库关。完成“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申报工作,年度已通过审批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计132家,名称或代码变更企业18家,退出企业38家;新增建筑业企业4家,名称或代码变更4家,减少1家;房地产名称或代码变更企业1家,减少4家。规模以下工业完成非目录企业样本增补工作,共新增45家企业。同时,新增24家工业品价格调查样本单位。
  推进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为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准备阶段,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做好普查机构组建、人员选调、组织试点、业务培训、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现场登记等工作。因受洪灾影响,全市三经普工作进度落后于其他县(市)区,局普查中心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摸清情况,针对不同地方、不同单位灾后生产恢复情况,制订多种T作方案,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有序推进。
  完成GDP报表工作。把握报表制度的精神实质,按国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进行GDP核算。坚持各专业统计向核算统计提供资料的内部报表制度,理顺专业间资料共享渠道。对GDP数据进行实时监测,预测经济发展趋势,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认真完成全年的GDP核算任务:此外,按照宁波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年度重点创新开拓开发园区GDP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和城乡人口电子台账等新增综合核算业务。
  提升城乡一体化调查水平。为加强抽样调查基础工作,局调查队人员每月与全市38名辅助调查员开展一对一相互交流,探讨调查关键点,就基层辅助调查员的共性问题展开研究:辅助调查员每月至少2~3次督促记账户工作及掌握记账户家中经济和人员变动情况,从源头保证数据质量。同时开展一体化调查基础工作自查自纠,上半年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自查自纠工作的差错率在千分之三以内。
  【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跟踪监测和指标数据的分析解读。围绕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总量、效益、投入和企业规模变化的定期监测,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反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整体运营情况;组织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情况的跟踪监测,动态反映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情况;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体系。结合特大洪涝灾害影响,及时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单位统计资料报送情况快速调查和实地走访活动,排摸企业受灾情况,研究灾后恢复措施,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监测预警的职能。
  推动统计公开透明。全年共编报各类统计信息122篇、分析75篇,信息总数较上年有一定增长,同时印发《统计月报》《统计快报》等统计资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和服务,丰富统计信息发布内容,按照非涉密信息应“第一时间上网”的要求,增强发布时效,使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统计热点内容。
  完善统计继续教育模式。对持证统计人员进行信息汇总入库,实行动态管理,信息库人数已达3300余人。9月7日至10月28日,分10期开展统计继续教育,每期2天,共有1005人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尝试将统计继续教育模式从知识增长型向综合运用型转变,把以教材为主的专业培训向实际操作为主、教材为辅的创新型培训转变,新增“高效Office综合操作技能”培训内容。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落实统计片区化管理运作体制机制。根据全市区域情况和经济结构实际,设置城区、姚西、姚东、姚南四个片区统计工作站。配备与所承担任务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片区工作专职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力量,自11月8日起,各片区工作人员正式到岗到位:片区T作站运作以“以站带镇,为我所用”为指导方针,明确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四上”企业单位和调查样本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督察和指导以及源头数据质量审核等五大职责,实现与局专业人员、乡镇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三对接”。
  加大统计宣传和执法力度。完成统计“六五”普法中期督察任务,以多种形式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察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和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大型广场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统计巡查、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稽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形式执法制度。全年共稽查企业60家,稽查专业涉及工业企业(产值、财务、能源、科技)、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台账、统计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原因处罚企业5家。
  (市统计局)
  审计
  【概况】
  2013年,市审计局共对70家单位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82亿元,核减工程款2.47亿元,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1517万元。有4个审计项目获审计署、省审计厅、宁波市审计局表彰。乡镇内部审计模式获浙江审计成立30周年创新样板之一。局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均被评为宁波市审计系统优秀单位和省优胜单位。
  【财政审计】
  预算执行审计。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深化改革为主要目标,关注财政资金安全,重点从内控制度建设、财政专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等方面审查财政资金安全隐患,寻找突破口,进行外围延伸调查,确保资金更加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7月31日,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关于2012年度余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201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并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并获全票通过。
  政府性债务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摸清底数,反映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的总体要求,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9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审计小组,赴奉化市开展债务审计工作。组织做好各乡镇、街道、投融资平台等被审计对象的审前培训工作。同时做好慈溪市审计局对余姚审计的后勤保障工作。在接受慈溪市审计局审计的基础上,再采纳在审计奉化时发现的好的做法,结合余姚实际,向市委、市政府提交2份有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
  3月1日召开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审议2012年度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确定201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2013年对市建设局、农机局、鹿亭乡、兰江街道等17位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根据《余姚市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年度正式实施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制度,即由组织部门与审计部门联合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用人责任审查、党建工作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通过“三责联审”,旨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行使用人权、事权、财权的监督,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全年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52个,审计资金22.98亿元,通过审计核减1.72亿元;对521个单位工程结算出具审计审定书,审计资金37.31亿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款2.47亿元;完成概算审核项目41个,审计资金80.43亿元,通过审计建议调整概算3.92亿元;完成76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结算条款的审查,提出修改意见207条;完成72项工程重大变更的审查,涉及变更金额3404万元;对委托审计项目实行复审制,全年对521个单位工程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再次核减工程支出1488万元;对18家协审中介进行入围采购。
  【企业审计】
  年初为配合市政府对城投公司的体制调整,对城投公司2013年1月末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多次就城投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市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为城投公司体制调整奠定基础。
  【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
  年度对慈善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开展审计与审计调查,关注资金管理情况、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促进基金、资金的规范运行,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农村审计】
  推进“百村审计”。全年共组织开展村级审计项目104个,审计总金额21.84亿元,查处违规违纪金额3698万元,收回各类款项288万元,落实审计整改措施285条;共组织村级工程竣工决算审计585个,送审金额5.25亿元,核减工程款3627万元。
  发挥农村审计作用。配合市“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对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察。配合市纪委对牟山镇牟山湖村2005年至2009年货币资金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该村货币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得到纪委领导的肯定。受陆埠镇政府、市纪委委托,对陆埠镇郭姆村2010年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郭姆村联建房情况,查出该村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工程管理混乱、原主任挪用资金现象等一系列问题。
  【内部审计】
  加强对全市内审机构的指导。继续抓好内审分会的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指导的水平。组织业务培训交流,开展业务培训4批次,有200余人接受培训。配合省内审协会编制《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指南》,已由省内审协会印发,作为全省审计系统开展农村审计的指导用书。
  (虞健杰)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2013年,面对特大洪涝灾害的严峻考验,面对履职环境的复杂变化,余姚工商系统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努力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不断推进创新破难实践,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幸福作出积极贡献。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509家,注册资本(金)78.2亿元,分别增长11.2%和88.3%。全市市场主体总数已达80391家,私营企业总数首次突破2万大关。商标创牌、市场升级和企业信用建设也取得显著成绩,“燎原”“得力”两件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塑料城、塑料城网上市场和裘皮城入选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百强榜单,大丰实业等3家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助推发展体现特殊作为】
  全力以赴支持灾后重建。特大洪灾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助力灾后重建复产”活动,分组走访受灾企业,制订出台补办营业执照等4项措施,推出登记注册、行政证明等10项应急服务举措,解决众多受灾企业的燃眉之急。同时,全力投入灾后市场监管,开展汽车维修服务等专项整治,参与各类志愿者和赈灾活动,累计销毁浸水变质散装食品65吨、预包装食品5.9万袋,主动捐款24.45万元,获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立足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多证联办、并联审批、网上注册厅等创新举措,推进登记流程再造,提升登记准入效能,全年共办理多证联办和并联审批1886件,办结网上登记526件。同时,挖掘股权出质、债转股和动产抵押等登记职能,用好“道德银行”、“光彩金融俱乐部”等融资平台,有效盘活企业静态股权和信用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共助企融资102.48亿元,增长200%以上。
  创新机制推进“个转企”工作。主动抓好调研、当好参谋,提出“个转企”三年规划,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并对各地和各工商所实行双线量化考核,专门出台《灾后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补充意见》。在宁波市各县(市)区中率先通过变更程序办理“个转企”登记,并协调其他部门对相关许可证和权证按变更办理,实现“个转企”全程无缝衔接,得到宁波市工商局的肯定和推广。共办结“个转企”1412户,完成年度目标的203.75%。
  多点发力提升帮扶效能。。开展星级品牌指导站创建,推动品牌建设实现高位再提升,新申请商标注册2376件,新增省知名商号4家,均创历年新高;10家品牌指导站全部创星成功;新增宁波知名商标12件、省著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2件。引导企业重视和积累信用资产,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激励体系,新认定市“诚信民营企业”131家,新增宁波信用管理示范企业8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家。指导各协会平台开展民企分类培训,与浙江大学联合推出“民企少帅高级研修班”,提升民企管理者整体素质。
  【执法维序能力不断提高】
  搭建企业信息信用共享平台。全力争取人、财、物等资源保障,牵头50余个部门搭建全市企业信息信用共享平台,预期投资273万元,平台纳入部门之多,数据之精确全面,在全宁波市领先。项目一期已顺利上线,共采集29个部门的各类数据信息187万条,为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政府数据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作出新的尝试。
  实施商标“议题管理”。以酒类、消防阀门、水暖洁具、电源线及插头四大类注册商标为重点,启动“议题管理”模式,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31起,罚没款310.6万元,有效遏制了行业性区域性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生。
  深化重点领域执法。坚持“强基、提效、转型”并重,结合监管现状推进工商监管转型,提升执法打击能力。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29起,罚没款764余万元,其中大要案312起,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5起。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5件,罚没款55.78万元,并首次在工程建设等领域取得突破。结合文明指数测评、省卫生城市复评和“打四非”执法行动,加强对违法广告和无照经营的监测和整治,全年共监测各类广告2318条次,清理城区主要路段户外广告235块,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104起,罚没款40余万元;共查处规范无照经营2480户,实施抄告829次,取缔“黑网吧”39户。
  【服务民生更加专注有力】
  食品安全监管多措并举。推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通过业前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经营者教育,全年有6家工商所被评为宁波达标创建工作优秀单位。突出食品流通源头管控,扩大流动检测范围,结合时令热点加强上市食品抽样检测,共抽检各类食品13632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0件,其中大案27件,销毁处理不合格食品1127公斤;新装电子监管软件31家,归集电子台账457万条,有4家经营户被认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力推食品安全示范店创星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升食品流通末梢经营主体的整体素质,共培育星级示范店208家。
  整治“霸王条款”引向深入。以快递物流、电信运营、手机维修、中介服务等行业为重点,部署开展格式合同“征霸反霸”专项行动,公开发布和点评年度十大“霸王条款”,累计排查和征集“霸王条款”58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70件,约谈商业银行28家、快递经营企业17家,督促整改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并制订格式合同示范文本在二手车和二手房交易市场推广。
  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以市区桐江桥商圈为重点,探索“商圈维权模型”创新消费维权模式,建立“消费维权满意度综合评价”和“先行赔付”等维权机制,实现商圈消费纠纷的就地受理和快速处置。同时,发挥“12315”和消保委网络作用,开展月月“315”活动,增强企业责任意识,提高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率;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关注群体性消费投诉并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1852件,成功调解1829件(其中群体性消费纠纷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3.92万元。
  (陈武东)
  质量技术监督
  【概况】
  2013年,市质监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质监职能,保障质量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百姓民生,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被评为宁波市质监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实现“三连冠”。
  【质量强市建设成果显现】
  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发挥质监局(市质量强市办公室)的综合组织协调作用和产品质量牵头带动作用,通过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广泛宣传等工作,有效凝聚全社会参与质量强市建设的力量。通过部门、乡镇(街道)、行业、企业四级联动,四大领域质量建设齐头并进,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质量强市建设得到各级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和认可,市人大将其列入年度重点视察活动,组织36人代表团对全市质量强市工作进行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市政府组织32个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部门、22个乡镇(街道)、5个行业协会及7名企业代表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会议,促进形成“政府强力推动、强市办协调推进、部门合力推进、乡镇齐抓共管、各行各业广泛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
  实施“三大战略”。一是实施品牌战略。全年新增省名牌产品3个、宁波名牌产品19个,各级名牌产品累计达163个,总数居全宁波第二,名牌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为41.61%。二是实施标准化战略。累计共有74家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218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居各县(市)区第一。年度模具、消防器材2个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8个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河姆渡镇、大岚镇2个新农村示范乡镇项目均通过验收;“塑料城网上市场电商服务标准”被列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是全省电子商务行业唯一试点单位。三是实施质量管理战略。连续9年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审,共18家企业获奖;全年新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企业15家,并建立2个卓越绩效孵化基地;在各级名牌企业中推进“一奖八制度”,组织94家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卓越绩效标准等各类质量管理培训。
  加快质量平台建设。在全宁波市首创质量强市信息集成平台,成功开发“余姚市质量强市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区域质量状况分析、政府决策、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质量技术要素支撑。运用各类宣传平台,普及质量知识。开通局政务微博,联合《余姚日报》开辟“质量小报告”专栏,围绕民生定期宣传质量安全小知识、消费提醒,获上级肯定和社会欢迎;结合“3.15”、“质量月”等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活动20余场。
  【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平稳】
  推进巡查执法工作。推行5+4+3巡查模式,即5个基层质监所日常巡查、4个业务科室指导考核、3个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支撑。全年巡查企业1436家次,发现问题129个,转立案23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423个,未发生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开展执法打假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892人次,办案122件,受理举报投诉238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2个;配合公安机关查办工业松香褪猪毛、动物油脂非法炼油等食品涉嫌犯罪案件6件,刑事拘留7人;全年无行政复议败诉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推进大监管工作格局,加强对“三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奖惩,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及行业协会;借力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安监等部门打好“组合拳”,开展部门联动157次。
  强化“三个安全”监管。深化“三个领域”的质量安全分类监管、质量风险防控、质量信用评价等工作,特别是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CC等全市373家涉证企业的34类产品进行监控;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排查,组织集体约谈,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市360家重点使用企业和104台重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处置严重事故隐患报告25份,并开办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培训班23期,培训1474人次。严查严防质量安全问题多发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45次,主要是以农资、危化品等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以5类地产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检查,以“三非”锅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氨制冷行业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全年重点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为92.34%,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6%,未发生因监管责任原因而引起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质量服务工作持续深化】
  优化公共服务。关注百姓焦点,针对民生计量问题,组织开展加油机、榨菜收购点地磅、金银制品加工销售领域等计量检查,强制检定集贸市场追溯秤412台;针对电梯安全问题,以应急救援演练的方式对6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突击抽查;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民体验日活动,邀请“网络大V”和媒体记者零距离接触食品生产企业。加强企业帮扶,通过走访调研、上门答疑等方式解决企业难题,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安全、名牌标准、法律法规等各类集中培训2565人次。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推动窗口“两化”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削减项目40%,办件效率和服务态度受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和群众的好评。
  优化社会帮扶。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五联五促”“双向选择、双重履职”等主题活动,帮助企业、群众解决难题。尤其是特大洪灾发生后,组织20名青年职工连续8天在四明社区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研究出台免费补发代码证书、免费检验受灾电梯等5条帮扶政策,抢修受灾电梯1578台,现场检查指导食品企业80家,开通“绿色通道”一站式检测受灾食品42批,组织捐款13.3万元。
  【质监事业发展实现突破】
  基层基础建设有新成绩。进一步理顺科、所关系,推进基层质监所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第三质监所通过省级文明规范基层站所验收。各所在坚持巡查、执法两大基本职能的基础上,配合乡镇(街道)中心工作,使基层质监所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中得到肯定,地位得到加强,全局5个所全部被辖区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有新发展市质检所在市政府支持下开展政府招投标物品第三方验收工作,既为采购方把好项目质量关,又为政府减少损失316.63万元。市计量所成功扩项5个定量包装检测项目,在食品领域新建天平、酸度计2个项目,在医疗卫生领域对B超、心脑电图机等项目进行立项,提高检验覆盖率。市食检中心全年共完成检测4944批次,参与或在研课题2项,宁波市级科研项目新立项2项、完成验收2项,申请发明专利2项,一科研项目获宁波市质监系统开拓创新三等奖,同时建成全省首个“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
  队伍文化建设有新推进。新一轮中层竞聘中提拔中层干部7人,新招录监管和技术人员10人。有2篇学习调研文章分获省质监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和宁波质监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同时还获全省质监系统“质监人的梦想与责任”演讲比赛一等奖、“最美质监人”全省质量技术系统摄影大赛二等奖等多项荣誉。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在全市15个垂直管理部门中位列第三,连续两年提升2个位次。
  (市质监局)
  物价管理
  【概况】
  2013年,全市经济增长势头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中微涨。商品供需总体比较正常,但城乡消费需求呈萎缩趋势。全年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为102.5%,比上年上涨2.5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100.2%,上涨0.2个百分点。据市场监测数据显示,商品市场价格增速低位平稳运行。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七升一降态势,其中食品类上涨4.3%,列上涨类之首,居住类上涨2.9%,衣着类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8%,烟酒类上涨1.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护服务类上涨0.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6%。
  【价格管理】
  执行物价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成品油、电力、药品、食盐、粮食等定调价文件。会同市供电局、民政局做好“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市享受政策五保户5000余户,低保户1000余户。贯彻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二批次公布18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执行优惠0.20元每立方米的差别水价,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清理上报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数据资料的通知》,对在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单独发文、牵头联合其他部门发文及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所有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和2000年以前制订的目前仍在执行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开展清理上报工作。共计清理文件350件,其中现行有效文件93件,部分有效文件9件,届时有效文件141件,已废止或失效文件107件。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计正在执行的有效文件29件。
  加强各类物价费用管理。1月份会同城管部门出台中心城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标准,分别为35元/吨和3.50元/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8月15日起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85元调整为4.55元。会同市财政局、商务局制订早、晚稻收购价格。核批时代广场等18个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参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监管和考评工作;会同市国土局、建设局每月测定公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按项目测定公布朗霞街道等4个乡镇区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商品住宅补偿价格。
  【市场价格调控】
  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各项价格成本监审及其他调查研究工作。完成省物价局下达的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资购买、早晚稻粮食生产成本收益和生猪养殖成本收益调查任务,做好生猪养殖成本月度预警分析上报工作;配合省物价局对全市粮食价格和特色农产品榨菜及加工进行专题调查;灾后开展农户受灾情况专项调查,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乡镇自来水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水库供水和民爆配送及管道天然气的定期价格成本监审,完成《加强成本监审,服务科学决策》调研材料;年初牵头召开六部门生猪调控联席会议,分析2012年生猪供应情况,全年猪粮比价5.77:1,全年生猪出栏29.6万头,猪肉自给率达55%以上,除山区乡镇外,已实行定点屠宰及集中配送。
  加强民生商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对八大类近40种大米、食用油、蔬菜、奶制品、煤气等民生商品价格每周进行价格监测,监测信息定期在《余姚日报》、发改局网站上公示,对煤炭、钢材、尿素、塑料原料等主要生产资料商品价格进行每月监测,并将监测情况与分析材料及时上报上级系统部门,完成每季度价格形势分析;特别在遭受“菲特”洪灾后,及时启动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对市场价格实行巡查,并且每日对民生商品价格上、下午两次报省和宁波,在面临青菜短缺、价格奇高时,及时争取到宁波市三防指挥部的支持,由宁波贸易局组织调运7吨青菜平抑市场物价。11月份,牵头组织五个部门对《余姚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报市政府。在省粮食生产安全考核组对全市粮食生产安全考核中,发改局各项监测、上报工作获好评,满分通过。全年受理天然气、电力价格、集体土地拆迁等政策投诉咨询件10余件,答复率100%。
  【收费管理】
  加大民生收费监管。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后的收费监管和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市教育、财政部门出台“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收费政策,对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引导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方向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第四中学、高风中学两家民办学校住宿费进行适度调整;对丹山赤水、四窗岩漂流、森林公园、冰雪洞天嘉年华等旅游景点门票进行审核与备案;会同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政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中有关生态公墓收费政策;做好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视听维护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基本视听维护费标准从每月14元调整为20元。
  抓好“清费治理”工作。贯彻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雷击风险评估防雷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环境影响评估收费标准”、“公布规范后的安全评价收费、工业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收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证明财产公证收费、编制和评估可研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等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并加强事后监管,使上级清费减负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加强收费管理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共验审单位111家,其中上门验审86家,自审15家,新换发收费许可证107家,注销许可证4家。全市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31270.33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总额为11414.60万元,事业性收费总额为19855.73万元,分别占全年收费总额的37%和63%。与2011年相比.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减少9354.62万元,减幅23.03%。根据国家新的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的要求,完成2012年收费信息的录入、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实验学校、四中、高风中学)生均培养成本和住宿成本监审工作。
  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根据省物价局要求,分别对城乡客运经营情况、经营性服务收费、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公安治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机关事业单位复印收费等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同时开展公立医院医改政策半年度监测评估和2008年以来行政事业性收费清费减负政策评估工作。通过专题调研,了解行业收费现状和存在问题,也为上级制订收费政策提供参考。
  【物价监督检查】
  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治价费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8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额104.3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8.3万元,退还用户78.3万元,罚款7.7万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开展日常市场价格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成品油价格跟踪检查,以及洪灾突发期市场价格巡查和灾后汽车维修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组织价费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和余姚实际,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农资化肥价格、防治禽流感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汽车销售明码标价、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等7项价格专项检查,查处涉及天然气安装、药品销售价格、汽车销售等价格违法案件,确保各项价格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
  加强社会价格监督。采取以会代训、实地带教等形式,开展对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业务培训,通过边检查、边教学的方式,提高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业务素质。组织义务价格监督员对商店、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民生商品价格进行检查,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价格环境发挥作用。还组织义务价格监督员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经营者掌握价格政策法规,增强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重视价格举报工作的规范管理,执行例会分析制度,及时分析苗头性、倾向性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价格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69件,办结率100%。加强灾情突发期的价格举报工作,对于举报信息不论是举报何种渠道接到的,均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反馈。
  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在设置框架广告、制作楼宇广告进行宣传的同时,还依托“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编印《价格宣传资料》5000册,帮助经营者及时掌握价格政策法规,增强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开展领导下访接访活动,由分管局长带队,在兰江街道四明社区开展价格主管部门领导下访接访活动,参加由社区组织的“了解民生,倾听民情”座谈会,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政府收费等进行面对面交流。
  (王剑儿 沈卫明 俞红)
  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2013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资源保护制度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坚持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主动服务,规范管理,实现保障发展更加有力,保护资源更加严格,利用资源更加高效,服务民生更加优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队伍建设更加勤政廉洁,有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年度面对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用地指标紧缺、补充耕地难度增大等诸多困难,拓宽思路,挖掘潜力,千方百计保障发展用地。全市共批准各类建设用地485.27公顷,比上年的423.27公顷增长15%,比年初宁波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用地指标148.27公顷,增加2.85倍。全市获准使用省预留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9.31公顷,基本农田预留指标81.94公顷,各占宁波市年度两项指标的21.17%和30.17%,居各县(市)区首位。浙江省千人计划产业园、甬余线改造工程、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公路连接线、食禄江桥整治工程等一批重点建设工程的用地得到保证。全年共完成招拍挂出让土地162宗,面积195.51公顷,协议出让土地6宗,面积7.33公顷,共收取土地金39.65亿元;收取履约保证金5550余万元。储备土地23宗,面积127.84公顷;尚在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储备土地5宗,面积65.18公顷。在土地市场普遍疲软、土地价格小幅波动的形势下,有序调控,择时推出,合理供地,全市地产市场仍然保持平稳增长。
  【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开展工业用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按照“一块土地,一位责任领导,一个完成时限”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实效,并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工业用地404公顷,其中“批而未供”218.53公顷,“供而未用”185.47公顷,超额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文件精神,编制完成《余姚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城镇低效用地现状和潜力调查。依据技术数据和政策导向,规划编制调查区块和用地范围,建立数据库。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低效用地4608.47公顷。
  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全年共复查验收土地出让合同134件,面积90.57公顷,发现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4846万元;收取延期开工建设保证金22家,面积21.47公顷,金额674.17万元。继续做好“退二进三”工作,批准企业自行改造升级2家,补缴土地出让金549.8万元;批准利用原厂房发展服务业4家,收取土地收益金19.2万元;办理利用原厂房发展服务业到期续签合同7家,收取土地收益金31.2万元。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加快批准项目的建设进程。上年全市批准立项29个,获增减挂钩指标136.60公顷,名列省、宁波市前茅。为加快批准项目的建设进程,确保工程质量,市政府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意见(试行)》文件,建立增减挂钩指标预拨制度。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阶段按比例核拨增减挂钩指标,既提高增减挂钩指标的使用效益,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的问题,《宁波国土资源》杂志作专题宣传报道。年度宁波市政府下达余姚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任务80公顷,已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9个,面积85.40公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年初宁波市政府下达余姚市造地造田任务366.67公顷。经同市围涂指挥部协作,已完成围涂造地项目6个,并通过宁波市政府组织验收合格,新增耕地496.93公顷。批准实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项目4个,新垦造耕地4.53公顷。实施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建成标准农田250.20公顷。年初宁波市政府下达余姚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4000公顷。已批准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6个,规划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400公顷。5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土地综合整治现场会暨“百万”造地保障工程总结表彰大会,授予余姚市全省“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先进集体称号。
  【遏制违法用地势头】
  卫片执法形势逐年向好。上年度全市违法占用耕地289宗,面积21.17公顷,违法比例占全年依法出让土地面积的6.11%,连续三年呈现违法用地比例逐年下降的势头。
  巡查查处工作继续强化。全市实行网格化覆盖巡查措施,10支巡查队伍年巡查路线总里程达19.5万千米。发现各类违法用地93宗,面积7.51公顷,均当场阻止或处置。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集中巡查11次,会同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巡查4次;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5宗。其中违法用地案件115宗,违法开采案件10宗,面积18.88公顷。拆除地上违法建筑31042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64415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26.33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起3人,建议党纪政纪处分15起15人。
  共同责任机制更加深化。全市结合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依靠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相互支持,强势推进,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未发现严重违法用地案件。同时,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国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先进单位”。
  【加强矿产开发地灾防治】
  控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以《余姚市矿产资源规划》为指导,完成无风险矿种的采矿权设置方案修编报批工作,并已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全市新申批4家矿山采矿权,已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完成地质普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和生态恢复治理方案,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完成政策处理,即可挂牌上市出让。全市6宗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已按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截至年末,全市共有质证矿山企业20家,其中经营性矿山16家,治理性矿山2家,矿泉水生产企业2家。
  推进废矿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四边三化”行动要求,全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废弃矿山有7处,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举行专门协调会,开展专项督察,实施专项行动,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和资金到位,不断强化违规防范、教育警示、依法查处等工作。截至年末,7处重点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已全部启动,2处已通过市级相关部门初验,其余5处计划在2014年第一季度前完成。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布2013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在陆埠镇杜徐岙村举行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点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邀请省工程物探勘察院专家对全市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为每位监测人购买2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万元医疗保险,30元/天的住院补贴险,并给每个灾害点2000元的工作经费补贴,落实工作责任制,调动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全市共启动三级响应6次,二级响应2次,一级响应1次,完成应急调查报告400余份,实施应急排险70余处。10月份特大洪灾发生后,全市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64处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3546名受威胁群众全部安全转移,可能发生灾害区域内的单位和住户3100余人也及时组织转移避让。同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2380条,发布风险预警68次,成立8个指导组,深入全市各地进行现场指导协调,主动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服务。
  开展灾后应急调查工作。组织省工程物探勘察院等4家专业单位51名专家,分16个小组对全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进行应急调查,及时编制《余姚市“菲特”台风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报告》,对“菲特”台风造成的地质灾害采取应急排险、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市18个乡镇(街道)75个行政村382处灾害点落实防范措施。
  【推进数字地籍建设】
  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和勘测规划。制订方案,落实经费,计划测绘面积246.58平方千米,其中新测面积132.58平方千米,修测面积114平方千米。完成泗门镇农村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新测面积16.43平方千米,布设一级控制点156个,图根控制点1658个,全镇30个街坊进行权属调查和核查。地形测绘成果通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核查验收。配合创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完成全市22个特色村的地形测绘,面积17.02平方千米。
  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启动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加快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依托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更新系统信息,实现土地供应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监管。初步建成国土资源部征地批后监管信息系统,并通过5次试运行,市和乡镇(街道)两级用地台账、征地批后监管系统试运行情况良好。
  推进国土档案数字化建设。全市已完成国土档案二期和三期扫描项目的专家验收,共计完成扫描900余万页,档案数字化率达75%。全年共办理土地使用抵押登记1158件,面积1167.47公顷,为企业融资233.3564亿元。全年共批准农村个人建房753户,面积75379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建房123户,面积11896平方米,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房630户,面积63483平方米。
  【探索土地制度改革】
  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制订出台《余姚市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年度计划用地指标、切块指标、统筹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等全市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开透明,阳光下运作,把用地审批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全市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谢家路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规划、城建、财政、信用合作社等相关部门配合下,经近三年工作,试点取得成功,为全市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经验。全村2000余宗集体建设用地全部进行调查确权登记发证,3宗村集体建设用地和22宗村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向余姚农村合作银行市信用合作社抵押,成功实现融资贷款。
  (童志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概况】
  201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包括生产经营性火灾)223起,死亡124人,受伤139人,直接经济损失177.3万元,较上年分别下降5.9%、5.3%、15.8%和27.6%,实现连续8年同类安全事故指标“四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此外,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29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993.3万元;未发生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事故,也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年初,市政府与21个乡镇(街道)、34个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地与313个行政村(社区)、333个部门和事业单位、1500家规模经营以上企业(部分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和222家高危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均为100%;推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与16890家规模以下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深化“四化联动联创”活动。标准化:262家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三级以上标准化创建验收,3年累计有953家规模以上企业通过验收,完成宁波市下达指标的172%;启动3000家年产值500万至2000万企业标准化创建。规范化:207家涂装企业通过规范化验收,66家企业被责令关闭(取缔)。示范化:6个乡镇(街道)、8个村(社区)、20家企业通过验收,4个乡镇(街道)、12个行政村(社区)、12家企业新申报创建。信息化:14家矿山、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个重大危险源和54家加油站通过验收。
  开展用电安全事故防范创新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试点要求,采取宣传教育、服务指导、执法检查齐头并进的做法,联合市供电部门检查500千伏安以上用电企业526家,发现并整改隐患1023个;检查小水电站80家,发现并整改隐患206个。
  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力度。依托省、宁波市信息化平台,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故报告、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实施信息化管理。督促指导10个乡镇(街道)输入所辖企业基本情况,基本启用“宁波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提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牵头修订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和矿山、危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分预案。督促指导高危企业、规模以上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购一批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加强预案的演练活动,以市安委办名义牵头相关部门举行天然气管道泄漏爆燃事故处置应急救援演练;联合市供电局实施全市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演练。
  【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23112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督察检查活动,发现较大隐患25212个,完成整改25129个,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效得到省政府、宁波市政府督察组的肯定。
  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余姚市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邀请专家对398家小化工企业逐家甄别,分类对小化工企业进行处置。联合市工商部门开展全市流通领域小化工淘汰落后产品的检查工作,检查小化工经营单位207家,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牵头11个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餐饮场所1359家,排查隐患7460项,罚款36.25万元。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2080家规模以上企业、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隐患19965个,已治理完成19209个,治理率96.2%。
  开展有限空间、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和涉氨制冷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整治32家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通过专家指导和企业整改,已通过验收。按照《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金属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开展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治理,推动可燃爆金属粉尘企业园区建设工作。联合市质监部门对16家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治理事故隐患。
  【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实施行政审批和服务。从接待受理、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审核发证等四个环节着手,在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下功夫,将14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为5项,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件158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强化证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证后日常监管,对烟花爆竹、矿山、危化生产、工伤事故多发、打火机、包装印刷企业等6类事故相对易发、多发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37家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或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1309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3份。
  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市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春节、“五一”等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市安委办名义督促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地区)的节前大检查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也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加强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联合市公安、旅游、住建、人社、工商、国土、农林、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20人(次)。深入推进委托执法,17个受委托的安监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起,罚款7.9万元。
  严格安全事故和信访举报调处。牵头组织市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单位)依法对4起事故开展调查。受理信访举报55起,受理率、处置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培训指标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安监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河姆渡镇培训试点的准备工作。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2969人,安管员3620人,特种作业人员1502人,企业员工10万人。
  安全宣传报道。牵头或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康杯”竞赛、“金点子”征集、“六进”等活动,联合市文广局电影下乡活动插播安全知识261场。在余姚日报、余姚电视台、余姚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和各级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以及电子屏幕、宣传窗、宣传横幅等载体开展安全宣传。合计共悬挂横幅3600幅,出黑板报2026期,张贴宣传画6020张,发放安全宣传册12余万册,制作宣传品6万份,发送短信30万条。
  社会化宣教活动。加强公众安全宣传教育,争取20余万元资金装修布置市级公共安全宣教基地;加强市安全生产协会建设,组织开展协会换届选举,印制一批安全警示牌发放给会员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孙明霞)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况】
  2013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整治,推进示范创建,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突出问题,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和长效性,保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平稳态势。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体系,267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获证。全市投入1838万元,改造学校食堂53家,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提升59家。实施学校食堂管理阳光工程,建立食品和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采购配送制度,大宗品种可追溯率100%,133家公立学校开展大宗食品配送,98家学校食堂实施阳光厨房,其中低塘街道、黄家埠镇实现中小学食堂阳光厨房全覆盖;推广实施先进管理模式,206家学校食堂实施五常法,83家学校实施色标管理,122家学校食堂配备快检工具。推进品牌超市进校园,规范学校食杂店(超市)经营管理,46家学校超市中已有8家品牌超市直营(加盟)店,6家实行集中配送。加强执法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大整治4次。
  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牵头开展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学校和校园周边等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加强肉及肉制品、豆芽、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传统地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
  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17个乡镇(街道)创建成为宁波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全市共完成食品定量检测5304批次,达辖区人口的4%。以上。强化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移交并督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9起,协调查处非法熟食加工点等黑窝点5处,发放食品举报奖励13起,开展食品安全专家、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遴选,构建群防群治机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覆盖率和公示栏上增率均达100%,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完成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农村聚餐管理,实施餐饮环节食品、餐饮具监督抽检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成功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并创建成功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食堂)3家,宁波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示范单位(学校食堂)9家,余姚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食堂)29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剑一号”“二号”“三号”专项行动,针对河豚鱼等禁用物质、病死甲鱼等水产品、四自食品、凉菜及生食海产品、自制零售面包糕点等进行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重点开展小餐饮整治,强化办证指导,开展集中检查,实施严厉打击,累计检查1284家餐饮单位,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理小餐饮单位许可申请2000余件,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近1000张;立案查处小餐饮违法违规103起,处罚金额26.3万元,形成强大的震撼力。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订实施《余姚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下拨农村聚餐专项经费,实施分级指导,全市290个村(居)675名持证农村厨师全部实施体检和培训,455名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行政村(社区)指导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聚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一次性就餐人员300人以上和农村大型民间活动集体聚餐,全市累计开展各级指导5460余次。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药品经营监管。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购销药品等违法行为,采取宣传引导、监督抽验等措施加强中药饮片质量控制。贯彻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宁波市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通过集中培训、药师继续教育、联合检查等方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抓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9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14例,回收过期药品6000余盒。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举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培训班,突出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动态监控,接企业重大事项报告40余项并采取针对措施加强质量监控;开展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器械生产企业执行标准专项检查,2家义齿生产企业完成重新注册;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温安全生产警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灾后复产的指导意见》等加强风险提醒。开展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贴敷类医疗器械经营等专项检查,对48个有疑问或已注销的贴敷类产品进行处理,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范诚信经营。
  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开展口腔诊所、门诊部、体外诊断试剂、血透器械等专项检查,继续实施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检查,针对监管盲点及时制定领用器械、捐赠器械有关规定,发现并督促整改医用氧购进管理、急诊室药品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排查风险隐患。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实施分片定人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示范柜台)创建活动,创建示范单位2家。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通过电台保健食品安全访谈、老年大学保健食品专题讲座、编发宣传图册等引导正确消费。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检查1100余家次,保健食品专卖店、批发公司和超市商店检查覆盖率达100%,立案查处19起,抽检发现5批次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抗灾重建工作】
  灾后迅速行动,通过短信、电视台、政务微博等多种途径发布灾后市民购药指南、安全用药指南、饮食安全警示等,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24小时派驻人员对捐赠食品药械做好查验,及时发布警示通知要求餐饮药械单位就地封存受污食品药械,协调工商、城管填埋处理水淹食品,收集价值200余万元水污药品进行深埋处理。连续作战十余天集中全局人力开展灾后检查指导,消除安全隐患,共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31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1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2家次。对复课学校食堂开展投入使用前的审核,不达要求不得供餐,共审核学校食堂193家次。
  (黄晓红)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4

《余姚年鉴2014》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文,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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