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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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879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4
页码: 145-1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人民法院在围绕服务大局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群众需求体现公平正义、围绕社会治理扩大司法效果、围绕自身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2013年 人民法院

内容

【概况】
  2013年,市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5517件,办结15359件,比上年分别上升3.77%和3.81%。
  【围绕服务大局履行审判职责】
  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工业强市推进年”“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等重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及重大工程的拆迁纠纷。加大对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8件,制止和制裁侵权、盗版、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在重大项目推进中,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建议,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在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及时设立临时来访接待点接待群众,减少因庭审宣判延期、时效到期、程序变更等带来的影响;及时恢复审判秩序,出台司法意见,妥善处理审判、执行过程中因水灾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平稳有效进行提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对此均在头版进行报道。
  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从司法领域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发展、金融安全。全年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269件,涉案标的额达12.87亿元,注重通过商事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提高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效率,共审理此类案件53件,涉案标的额达3.96亿元,为优化全市融资环境,化解金融风险作出努力。规范民间资本流通,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依法保障合法债权,全年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25件,涉案标的额达7.17亿元。坚持差异化处理涉企纠纷,对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先后帮助全市十余家企业缓解资金链紧张;对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的企业,及时立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对于确实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依法引导企业破产,有序退出市场。
  惩治犯罪确保平安。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873件,办结1859件,分别下降7.96%和8.87%,判处罪犯2548人,减少18.85%。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共审结此类案件743件,判处1017人。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79件,判处107人。依法惩处酒驾、交通肇事等危害交通秩序的犯罪行为,共审结此类案件435件,判处435人。严惩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2件,判处29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区别对待,共依法判处缓刑、管制以及单处罚金726人,2人免予刑事处罚。依法保障人权,共为163名被告人通过法律援助机关指派辩护人。通过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等方式,共有53起刑事案件的被害方获626.71万元的经济赔偿。
  调判结合促进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197件,审结8187件,比去年分别上升1.97%和2.31%,涉案标的额达33.80亿元。在全省范围内创新适用“集中调解”机制,共妥善调解小标的案件883件,调撤率达81.08%,案件审理期限从原先的15天左右压缩到9天;健全诉前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出台《先行调解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交通巡回法庭,专门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加强与驻院(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衔接,全年共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5141件,一审民事调撤率为64.09%,其中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为82.34%,居宁波市第1名,有效达到调解促进和谐的目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不宜调解或者久调不决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的作用。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5件,审结47件,比上年分别下降44.44%和41.98%。深化行政争议解决的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对涉及工伤认定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行政争议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力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案件占51.06%。如妥善化解金额达1650万元的涉姚江防洪工程案件,保障姚江防洪工程顺利推进。制订《关于为我市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发挥司法对行政的监督功能,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全年共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97件,裁定准予执行352件,不予执行45件。
  【围绕群众需求体现公平正义】
  消除群众参与诉讼的障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6起案件中没钱打官司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23.74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61起案件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被害人,提供紧急医疗生活费用73.72万元。设立统一窗口,方便当事人办理预交、退费手续,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大对当事人诉讼指导的力度,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诉讼风险提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及主动依职权调取证据1366次;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全年共向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37份。加大劳动争议、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案件的工作力度,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146件,审结1086件。设立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以及医疗费等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全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345件。
  确保群众获得公正裁判。完善案件类型化处理指导机制,制订民间借贷等常见多发案件的审判指导手册,统一裁判标准;优化内部职权配置,将骨干审判人员配置到司法第一线审理大案要案难案,全年院长、庭长办案1228件。把握庭审这一中心环节,加大优秀庭审观摩评议力度,完善庭审评查机制,全年共完成庭审检查旁听以及庭审录像抽查308次,召开审判经验交流、评查结果通报等会议24次:组织判后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全年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为96.14%,居宁波市第1名,绝大多数当事人息诉服判。完善疑难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和加强审判长联席会议、人民法庭庭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人民法庭与业务庭的业务协调统一机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信访案件、上诉发改案件、再审案件做到件件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195件,裁判文书5173份:全年共有上诉案件339件,只有4件因存在瑕疵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1.18%,瑕疵率为全省第五低、宁波市最低。
  缩短群众参与诉讼的周期。强化审判节点管理机制,从严确定各审判节点的时限,每月分析通报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在法院内网实时通报法官个人办案进展情况,确保审判节点管控有序。完善送达协助网络,通过录音电话等科技手段拓展送达方式,缩短有效送达时间。完善非审限用时管理制度,通过审批、审管办定期提醒等方式实现交叉监管。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出台《关于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缩短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保障上诉人权益。全年各类案件的平均审限天数为21.83天,居全省前列,其中刑事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11.49天;民商事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24.94天。
  加大群众权益兑现的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88件,执结4854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3.70%和13.89%,实际执结率69.71%,有效执行金额8.45亿元。加强执行权的内部规范管理,在有效监督的基础上简化执行权内部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平均执限天数为23.36天,比上年减少4天。创新执行方式,开辟小标的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全年共快速执行小标的案件2677件。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先后与公安等部门建立“点对点”财产查询和协助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组织集中加班执行805次,全年公开曝光“老赖”1167人次,司法拘留64人,依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
  【围绕社会治理扩大司法效果】
  落实阳光司法。通过庭审直播,将审理过程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全年共进行图文直播96次。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案件审理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像率达98.65%。加大判决书上网工作力度,全年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997份,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检验。加大司法网拍工作力度,全年共通过淘宝网拍卖65次,涵盖房屋、汽车等标的物,标的物价值424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32万元,与传统拍卖相比缩短约10天的时间。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40次,共有近600名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和审判工作。开通诉讼服务热线,提供诉讼咨询、指导服务,全年共接听来电和留言1010件,确保件件皆有回复,并根据诉讼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2条。
  源头化解矛盾。构建“六个一”信访工作新模式,及时化解大量涉诉信访案件,全年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98件,比去年上升16.90%。深化落实每月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中层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全年院、庭领导、法官共接访614人次。完善信访化解联动格局,会同市信访局、人社局以及相关街道,妥善化解宁波三元织造有限公司百余人群众性信访等纠纷。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推进“三员联动”机制建设,共有19名法庭干警担任法制促进员,通过实地走访、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开展巡回收案、巡回审判,全年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982件,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建设先进单位”。
  参与综合治理。加强与市司法局的互动协调机制,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审前调查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犯指派合适成年人;与企业联合成立帮教基地,为外地籍未成年犯提供技能培训及工作岗位;封存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120份。加强法制宣传,组织法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全年共在《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宁波日报》以及《余姚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法制新闻401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全年共发出关于保护著作权以及规避金融风险等的司法建议7份。
  【围绕自身发展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各项管理。全年共制订涉及执行、立案审查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部管理规定27个,促使审执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推进法院队伍分类管理制度建设,深化“1+X”审判团队建设,加强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完善法院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加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成立文体协会,开展阅读优秀书籍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展“我为法院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求到63个金点子,采纳43个。办案数量再创佳绩,办案最多的法官结案421件,全年法官人均结案数188.03件,居宁波市第1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294.11件,居宁波市第1名;全年37名法官助理输入近40万个审判信息点。
  提升司法能力。注重干警政治素质的提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法官岗位任职资格和岗前培训制度,利用省高院网络培训平台、邀请专家专题培训以及定期轮训等方式,全年共培训干警159人次。加大青年干警的实践培养力度,通过青年干警工作委员会、青年干警论坛等形式提升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研讨能力。定期开展评选“办案之星”、速录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注重培养干警的调研能力,参与省高院组织的司法公信力调研课题,全年共在宁波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类调研报告、学术论文59篇,获各类奖项13项,居宁波市第2名: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制订《余姚市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实施规划》。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宁波市委“十项规定”和省高院“十个一律”的规定自查自纠,全院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纪律作风建设整改措施。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以及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情况、违规经商营利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活动。选任19名部门廉政监察员,加强日常廉政作风监督。召开青年干警作风纪律座谈会,加强青年干警廉政教育,守住廉洁自律关。加大日常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遵守、司法作风、礼仪着装等巡查监督力度,全年共进行院内司法巡查150次,扣考核分50分。
  接受各界监督。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建立工作台账,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邀请114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先后就知识产权审判、执行等工作等进行专题报告。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并对立案窗口服务、工作作风进行了巡查:及时办理政协委员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提案,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共有1920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92.31%。贯彻落实三大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自觉接受并配合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件,其中改判3件,维持原判3件,裁定终结1件。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4

《余姚年鉴2014》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文,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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