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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海塘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4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海塘管理
分类号:
K291.55
页数:
1
页码:
2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新中国成立后海塘管理介绍等。
关键词:
泗门镇
新中国成立
海塘管理
内容
1950年解放塘筑成后,余姚县人民政府县长郭子栋专门就海塘管理管护工作发出公告,明确禁止开垦、埋葬、放牧、建房等事项,还刻石碑多处立于塘上。1951年,县成立水利委员会,区成立分会,乡设水利委员,具体管理水利、海塘工作。沿塘各村派专人管理养护解放塘、胜利塘,泗门区水利会定期检查督促。
1960年后,湖北、夹塘、万圣等公社先后成立海塘指挥部,负责海塘抢险抛石、围筑新塘前期准备和日常的管理养护。各公社配备2~5名专职人员,在海塘第一线建造管理用房,做到现场指挥管理。经费主要由公社自筹,县财政适当补助。1986年,湖北养殖场塘筑成后,撤销湖北乡海塘指挥部,湖北段海塘由市水利局养殖公司管理养护。1987年,余姚市成立海塘管理养护处(为全民事业单位),加强对海塘的专职管理。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改由泗门镇海塘指挥部统一管理全镇海塘。
2004年5月,全市临潮海塘统一由市海塘管理养护处专业管理,经费亦由市政府、市水利局拨款。海塘工程出现险情时,由管理处向上级报告,并落实海塘防汛抢险措施。凡遇抗击风暴潮或海塘险情特别严重时,实行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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