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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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241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54-1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审判概况、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审判

内容

【概况】
  2009年,市法院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发挥打击刑事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司法职能,有效地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777件,办结10555件,未结1153件,比2008年分别上升4.88%、2.39%和23.84%。被授予“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陆埠法庭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刑事审判】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348件,审结1349件,判处被告人2340人,为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坚持严打方针,对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类犯罪以及黄、赌、毒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坚决加大打击力度,共审结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恶性刑事案件661件1085人,判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非法经营等案件18件33人,职务类犯罪18件,黄、赌、毒案件249件473人。二是坚持“该宽则宽”的刑事政策,依法对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共有382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3人免予刑事处罚。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努力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并为12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全年无一起超审限、超羁押案件发生,无一件错案发生。在审理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办案干警不断强化质效意识,在各部门的配合下,仅用时23天审结此案,其中首要分子江文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另有7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商事审判】
  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38件,审结5467件。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着力发挥调节职能,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一是妥善处理离婚、扶养、继承等纠纷案件1008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及时审理交通事故赔偿、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559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工伤案件253件,全面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审慎处理买卖、金融、租赁、保险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677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五是精心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提升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从根本上平息纠纷,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5.6%。
  【行政审判】
  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2件,审结6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1件,裁定准予执行220件,执结220件。行政审判坚持监督行政行为和保护公民权利并重的原则,通过监督、维护、协调等手段,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行政协调,针对涉及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敏感性、群体性行政案件,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新思路,抓实抓细“诉前指导、诉中释明、诉后延伸”的工作机制,61.3%的案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二是加强司法服务,紧紧围绕城市发展这个中心,对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强制执行申请,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坚持从快、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保障全市“项目推进年”的顺利推进,在执行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工程中的一房屋强制拆迁案中,经精心安排,统筹组织,使案件得到顺利执结,保证重点工程的如期开通。三是加强职能延伸,,通过司法建议、法律指导、工作座谈、联席会议等方式,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
  【执行工作】
  全年共执结案件3296件,比2008年上升5.8%,执结率为90.3%,执结金额13.4亿元,有效执结率达68.1%,极大地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着力提高执行效果,努力破解执行难。一是坚持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共对73名被执行人实施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名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2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根据全国、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部署,自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开展为期13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通过采用定承办人、定办案期限、定执行措施、定目标责任、定督办领导和党组成员包案的“五定一包”措施,执结有财产的积案267件,执结标的2200多万元,清理无财产的积案4360件,全面完成清理积案目标。三是全面保障困难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保增促调”的工作思路和“司法暖企”的工作理念,妥善执行涉企纠纷,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企业因一时经营困难无法履行义务的,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灵活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积极采用企业重组、债转股等执行方式,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执行涉及宁波弘环电子有限公司案件中,通过加强与其债权人的沟通,灵活运用信用担保、债权入股等方式,使濒临倒闭的企业得到挽救。
  【案件评查】
  以案件质量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制定《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成果转化、指导实践”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庭审抽查和案件检查,全面剖析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努力构建“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内外结合、即时救济”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全年共开展审理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庭审笔录等专项检查5次,突击抽查庭审35次,检查案件2391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14家全国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试点单位之一。
  坚持裁判文书评查纠错与评优相结合。一是坚持做好裁判文书的检查工作,实行月通报。从下半年开始共检查各类裁判文书2322份,发现瑕疵和问题438个,有12件案件在送达前通知承办人和承办庭纠正了错误。二是开展裁判文书评优活动。庭审旁听检查。组织评查业务庭28件庭审案件和派出法庭7件庭审案件。每次庭审结束后,都进行面对面交流,进行点评,特别是院领导的旁听与指导,对庭审质量的提高促进很大。
  坚持发改案件评查责任追究。全年共评查发改案件21件,认定差错案7件,追究承办人责任17人次,并进行详情通报。
  坚持院领导交叉检查案件制度。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对已结案件进行抽查,每人每年抽查20件,全年抽查检查案卷100件;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分管业务的院领导要亲自办案;健全院领导旁听案件制度,各院领导要每人每年旁听、评议5件案件。
  【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9月上旬开始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端正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工作理念,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公平正义意识。
  加强业务技能建设。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格局,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3名干警分获宁波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官、十佳优秀执行员及十佳优秀调解能手。注重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0人次,切实提高干警的实务技能。坚持人才兴院战略,想方设法地吸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面向全国引进3名审判人员,新招录10名法官助理,提拔中层副职和助理7名、审判员2名、助理审判员7名,不断加强法官梯队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学术讨论研究,积极鼓励干警开展理论调研工作,认真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丰富的形式教育人,通过开展“五个严禁”专题考试、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自创廉政警句、撰写廉政教育心得、建立廉政文化基地等形式,努力让廉洁司法的理念外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坚持以完善的机制规范人,在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官业外活动监督管理等廉政机制的基础上,着重建立和完善对大标的案件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廉政监察员制度,努力把对审判执行权力的监督纳入到完备的制度体系中。坚持以有力的监督管理人,通过开通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举报电子邮箱、开展对“五个严禁”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不断加大内外监督的力度。全年干警主动上交各类礼品钱物等9.8万元,有力维护司法的纯洁性。
  【司法为民】
  服务经济增长。始终把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院工作重点,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制定出台《关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服务大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服务文章。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各类涉企纠纷案件,多采用调解、和解的方法,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对于有发展前途和挽救希望的企业,积极采用兼并、重组、控股等司法重整程序,尽可能维持有市场需要,发展前景的公司企业生存,尽可能减少此类企业的关门倒闭。在处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要案时,努力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通过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此类案件对社会的冲击降低到最低限度。如在处理案件总数达117件,涉及28家关联企业、17亿债务的宝诚集团集群案时,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宁波市政府确定的企业重组方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做好资产重组工作,有效维护经济秩序。
  服务民生保障。从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继续加大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落实阳光司法要求,通过法律咨询、设立互联网站等方式,全方位推行审务公开;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采用上门收案、远程立案和邮寄立案,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加快办案流程;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在非法庭所在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定期受理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强化办案效果,全年共巡回审理案件7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249名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72.27万元,为生活确有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元;开通“农民工索薪绿色通道”,全年共为934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315万元;积极开展财产保全工作,及时、规范、有效的采取保全措施,为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打下有力的基础。
  服务社会稳定。坚持把综治工作作为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教育预防职能,全面促进平安余姚建设。注重法制宣传,通过就案讲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全年在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350余篇,其中反映巡回审判工作的《厅堂开庭》荣获全国法制好新闻三等奖;组织干警参加法律咨询15次,深入社区开展法制教育7次,大力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维权水平。继续发挥立案信访的窗口,完善信访接待导诉制、院庭长预约接访制,确保诉讼渠道畅通,共处理来信来访462件,比2008年下降15.8%,接待群众来访109批次。努力做好信访预警通报工作和节庆期间敏感案件的信访排查、稳控工作,在国庆和重大节庆期间无重大信访事件发生。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室的窗口作用,健全和完善大调解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年共为人民调解干部进行业务培训31次,人民调解室调解案件229件。
  (刘雪飞)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0

《余姚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内容包括:2010年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综合;农业;工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和电力;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政及其他等十二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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