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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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236
颗粒名称: 武装・政法
分类号: Z525.53
页数: 20
页码: 142-1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武装・政法概况、党管武装、政治建设、党委班子建设、战备训练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武装政法 概况

内容

人民武装
  【概况】
  2009年,市人武部在宁波军分区党委和余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提高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为重点,按照“党委班子团结坚强,应急作战准备扎实有效,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基础工作扎实,按纲施训落实”的工作目标。抓班子强队伍,抓基层打基础,抓安全促发展,抓规范促成效。着力提高党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较好地完成战备训练、民兵整组、征兵、军民共建等任务。市国防教育被解放军报社、中国国防报社被为三等奖,余姚市被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评为“双拥模范城”,市人武部被省军区政治部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人武部党委被宁波军分区评为“团级单位优秀党组织”。
  【党管武装】
  中共余姚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牢牢把握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把武装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坚持“寓军于民、军民融合”的理念,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一手抓党管武装工作不放松,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5月份,召开市委武装工作暨市国动委第八次全体会议,回顾总结2008年武装工作和国防动员工作,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市委书记陈伟俊多次听取武装工作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活动亲自参与、重难点问题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各乡镇、街道党委也都关心支持基层武装工作,把武装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使全市党管武装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国防后备力量整体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
  【政治建设】
  部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工作来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锻造军人价值观精神之魂、誓做钢铁部队新一代传人”为主题,培育干部职工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和运用各种教育资源,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警示教育,弘扬红色四明精神。在强化“三个认同”、端正价值追求、有效履行使命等方面下T夫,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四个从严”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政治信念坚定和思想道德纯洁,增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努力成为红色传人和践行模范。
  【党委班子建设】
  部党委班子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用以统揽和指导武装工作,加强法规文件、政治、军事、经济等知识学习,提高综合能力素质。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统一,指导思想端正,工作作风扎实,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在组织生活上,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原则规范党委活动,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强化组织纪律观念,靠集体不独断,按程序不违纪,多沟通不戒备。严格决策程序,做到抓大事定议题,会前充分酝酿,讨论发扬民主,形成决策讲原则,研究决定有结果。班子成员之间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政治上互相信任,生活上互相关心,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不分亲疏,不拉帮结派,不私下搞小动作,始终保持班子成员的团结。在安全发展上,杜绝盲目乐观的麻痹思想,对潜在安全隐患及时查究整改,敢于碰硬较真,不讲情面,不搞迁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用讲党性的高度来做好安全工作,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上,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解决思想放松、标准降低、要求不严等问题。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完成军事斗争准备活动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把干部社会交往问题纳入组织生活之中,纳入经常性思想教育之中,从而净化“三圈”,杜绝“三个不正常”的发生。在党委理财上,牢牢把住经费审批关,坚持专款专用,做到大项经费开支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军政主官双审会签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
  【战备训练】
  根据担负的战备任务,全面细化余姚联防区防卫作战、动员支前和人员防空“三结合”应急作战方案,完成非战争军事行动方案的拟制,及时修订完善各项作战方案和计划。拟制民兵应急分队年度训练计划,突出反恐维稳、防台救灾、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训练,确保随时有效应对多样化军事任务。部党委班子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按照“一学四练”要求,科学组训、严密施训,高标准完成全年军事训练任务,使全体干部提高军事理论水平,熟悉信息化知识,掌握主要武器装备性能,胜任本级组织指挥,增强指挥打仗和领导部队科学发展的能力。完成2008年退役士兵预备役登记统计,地方与部队技术对口专业人员分布调查,对预编预备役士兵进行普查建档,为应急作战提供准确数据。6月份,组织各乡镇(街道)民兵应急分队和重点任务分队训练,并完成全市民兵任务分队(通信分队、防化分队、道桥抢修分队)的集中训练。
  【国防动员】
  贯彻《国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国防交通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着眼实战需要。5月份,会同宁波军分区司令部拟制非战争军事行动方案,重点是国防动员机构平战转换、动员支前、全民防空。根据宁波市国教委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指示精神,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军事训练活动,全年参训学生11400余人。在党政机关开设国防教育讲座,接受教育达5000余人次。3月份,宁波市军警民共建和国防教育工作会议在泗门镇召开,市人武部政委丁长生作《运用“红色四明”资源扎实开展全民国防教育》交流发言。市四套班子到舟山三驱支队过军事日活动,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关心国防建设的政治责任感。根据应急动员物资储备要求,对上级赋予的十一类战时通用物资储备任务,按照“见人、见物、见账”的要求,及时在相关单位落实,做到战备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储备数量、储备地点、储备方式“四明确”。
  【后备力量建设】
  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主要突出预备役部队、任务分队和遂行急难险重任务应急分队这“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经济建设中的突击队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战斗队作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队作用,认真抓好国防后备力量资源整合,做到人员编齐、组织健全、装备落实(配齐)。通过调整民兵编组、集中点验及“三个现地”训练,不断优化民兵组织结构,提高民兵分队遂行任务能力。在抓好民兵任务分队军事
  民兵训练
  训练的同时,组织民兵分队进行维稳处突、抢险救灾等训练,以提高民兵分队有效应对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配合创建“平安余姚”活动中,组织各乡镇、街道的民兵应急分队主动参与治安巡逻,配合公安机关集中打击“两抢”犯罪、大型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等活动。
  【征兵工作】
  运用广播、殿试、报刊、板报、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方法和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以及《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宣传。针对首次公开征集女兵,及时在《余姚日报》登载有关女兵征集条件、时间、方法和程序。市政府大幅调整义务兵优抚标准、退伍安置费和增发自主创业补贴,极大激发广大青年参军热情。8月份召开兵役登记工作会议,确定3910名男性公民为预征对象;10月份召开全市征兵工作会议,对2008年度征兵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对2009年度征兵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10~11月份组织目测体检、上站初检和复检。
  【概况】
  2009年,市政法委紧紧围绕“平安余姚”建设工作目标,以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狠抓热点难点问题的攻破,狠抓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狠抓基层基础终检合格500余人。推行政审责任制,坚持“三走访、四见面、五清楚”。落实“三级”联审制度。召开征接兵干部会议,介绍余姚概况和预征兵员情况。成立征接兵党支部,学习廉洁征兵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双拥”工作】
  全市驻军各部队时刻牢记人民军队宗旨,把双拥工作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着眼大局,与时俱进,视余姚为故乡,把人民当亲人,从余姚实际出发,把“双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好,在圆满完成教育训练、战备执勤和军事斗争准备等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国防教育,以军营为国防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部队政治思想强、军事素质好、作风纪律硬的优势,帮助驻地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双拥”工作夯实扎实的基础。开展“学雷锋、献爱心、为民服务、共创文明”的活动,经常组织官兵为民义务修理家用电器,理发、供应茶水、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看病等活动,派出官兵到驻地敬老院和附近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帮助打扫卫生、清理垃圾、义务植树等。开展经常性结对扶贫,向贫困地区捐款用于发展教育、助残,培训各种技术人员及爱心献功臣等公益活动。驻区部队的每一个连队与1~3个贫困家庭结成帮困对子,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科技支持、信息支持和经济支持,让贫困家庭告别贫困,走上致富之路。为驻地的繁荣发展,为市创建双拥模范城作出重大贡献。
  (市人武部)
  政法建设的推进,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刑事案件、信访总量、道路交通及火灾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2%、17.5%、23.85%;国庆6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成效明显,维稳信访工作实现“零非访”、“零集体访”、“零异常访”、“零滞留”、“零回流”的良输送新兵
  好成绩。
  【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市委、市政府认真抓好国庆60周年安保措施的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建立每周维稳信访工作形势和每日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重点乡镇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重点人员落实“红黄蓝”三色管理措施,加大劝返工作力度,国庆安保工作交出一份比较理想的答卷。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妥善处置敏感事件。在法院、交警大队、卫生系统设置人民调解窗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包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0661起,调处10251起,调处成功率96.2%。
  【严打整治斗争】
  健全完善打击整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67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126名,其中破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案件18起,破案率90%;破获七类恶性案件36起,破案率94.4%;破获“两枪”案件315起;摧毁犯罪团伙213个799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挽回经济损失5034万元;查取涉毒刑事案件153起,查获毒品犯法犯罪嫌疑人227人,移送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居全省第二位,缴获海洛因486克、麻黄素103克、麻古492颗,查取吸毒人员909人次,强制隔离戒毒141人,社区戒毒220人,行政处罚630人。全年依法批准逮捕1158件19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57件2456人,依法提起公诉1264件2318人,另移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38件86人,审理一审刑事案件1349件2340人。
  【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乡镇、街道政法领导力量,5月份在六个较大的乡镇增设政法副书记,全市设专职政法副书记的乡镇、街道达13个。把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作为加强基层基础的中心工作来抓,要求各地切实抓好村民小组长、社区楼栋长、企业班组长作用的发挥,在加强日常指导、督促的同时,6月初,专门在丈亭召开基层和谐促进工程推进会,进一步推广丈亭镇“五常法”工作经验。启动以“平安村(社区)”、“平安娱乐场所”、“平安景区”、“平安宗教场所”、“平安市场”等为载体的12个平安创建专项工作,并明确创建工作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改革创新政法综治工作】
  总结提炼推广被省委副书记夏宝龙誉为新时期“枫桥经验”的丈亭镇“五常法”,即常联系,延伸维稳工作网络;常排摸,采好维稳信息源;常调处,种好维稳责任田;常培训,练就维稳基本功;常激励,把好维稳成效关。同时总结推广小曹娥镇的“五访”制度、兰江街道的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四明山镇的“四签字”制度、三七市镇的强化“三资”管理、低塘街道的“五零”工作法及鹿亭乡的“四包”责任田等基层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全市265个行政村、6个农业社区3876个村民小组、24个城市社区的楼群和213家200以上规模企业的车间班组长全部纳入维稳工作网络,为小干部发挥大作用、小组织维护大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创建“平安余姚”】
  围绕“平安余姚”建设三连冠目标,在扎实开展“平安乡(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等创建的基础上,为实现以小安积大安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外延内涵,积极组织开展以“平安医院”、“平安娱乐场所”、“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家庭”等12个载体的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全市19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30个社区、158家企业、169所学校、4家医院、56家市场、27余万户家庭分别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政法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法委各部门按照学习重点,围绕实践载体,分别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调研、开民主生活会、服务企业、专题讲座等活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与能力,组织举办政法系统中层干部培训班。开展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工程项目制度,助推市重点工程建设。
  (董友根)
  公安
  【概况】
  2009年,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积极履行公安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建设“平安余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提高预警导侦能力。积极拓展情报信息工作渠道,加强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共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529条,其中敌情264条、政情58条、社情179条、不安定因素28条,特别是在全国“两会”、国庆60周年等敏感时期获取大量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以情报信息为龙头,充分发挥各警种整体合力,综合运用各种侦察手段,积极开展专案侦查工作,共破获专案5起。
  完善排查化解机制,增强预防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准确、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重大情况,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主动报告党委、政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化解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没有发生因公安机关应对不妥、处置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的事件。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信访接待日和下访、约访制度,注重平时、注重及时、注重初信初访,加强重点对象稳控工作,扎实做好公安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7件,办结初信初访122件,办结率为96.5%。
  加强安保和警卫工作。圆满完成市“两会”、首届国际河姆渡文化节、航天展、杨梅节、第三届中国裘皮服装节等大型活动保卫工作34次,确保各项活动的安全有序。积极做好双溪口水库移民安置房抽签及下闸蓄水庆典、杭甬客运专线HYZQ-2标段开工典礼、姚北食品工业园区保护性施工等活动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力做好警卫对象在余姚期间或途径余姚期间的警卫工作,确保6批次警卫任务万无一失。
  【强化打击整治】
  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制定《余姚市公安局打黑除恶工作暂行规定》和《余姚市公安局打黑除恶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责任落实、线索排摸查证、专案经营侦查和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打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破获八大类案件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1个,摧毁恶势力团伙25个,有力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同时,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深入开展治刀缉枪、禁赌专项行动,深挖细查违法犯罪线索,堵塞引发黑恶犯罪的源头。共打击处理涉刀涉枪犯罪嫌疑人645人,摧毁涉刀涉枪恶势力犯罪团伙87个,收缴枪支33支;共打击处理治安拘留以上涉赌人员1501名(其中移送起诉、劳教275名),摧毁涉赌犯罪团伙19个,涉赌人员刑事处罚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43.75%;排摸掌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345条,增强打黑除恶工作的主动性。
  严厉打击“两抢”犯罪。高度重视、着力规范“两抢”案件打防工作,研究并出台“八必”工作规定(即现场必勘、访问必细、信息必录、监控必看、赃物必控、现案必堵、便衣必建、有责必究),努力提升打防实效。深入开展打击“两抢”犯罪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刑事技术、刑侦信息、刑事情报等专门手段,积极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坚决遏制盗抢犯罪的高发势头。全年破获两抢案件315起,摧毁犯罪团伙213个,“两抢”案件发案同比下降12.92%。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按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3起,经初查立案65起,破案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名(网上逃犯18名),其中破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起,移送起诉6件8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挽回经济损失5028余万元。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落实各项禁毒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打击破案、社区帮教、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年共查处涉毒刑事案件153起,查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227人,缴获毒品海洛因486克,毒品麻黄素103克,麻占492粒;共查处吸毒909人次,强制隔离戒毒141人,社区戒毒220名,行政处罚630名。积极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门诊点入驻治疗共79人,其中40名成瘾者连续服药三个月以上,收到较好的效果。
  加强刑侦基础建设。加强刑事案件现场勘查,1月至12月,共勘查案件现场3788起,同比上升17%;入库现场指纹3462枚,同比上升34.3%;通过活体指纹采集锁定犯罪嫌疑人174名、破案288起;通过指纹认定案件317起,认定数居宁波全市前列。进一步拓展网上追逃途径,建立各警种、各部门追逃工作责任制,开辟追逃工作信息源,创新逃犯比对方法,充分运用各类社会信息开展追逃工作,1月至12月共抓获网上逃犯423名。加强刑事秘密力量网络化建设和刑事情报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情报分析、传递、交流、共享机制,提高情报工作破案效能。1月至12月,通过秘密力量抓获犯罪嫌疑人364名,破获刑事案件901起,破获系列性案件25串。
  【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完善视频监控网络。把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作为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启动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工程规划、点位选定等前期工作。规范对监控中心和监控员的管理,完善人机互动巡防工作机制。通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62名、网上逃犯3名,提供各类咨询1552人次,监控系统在预防犯罪、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等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完善动态巡控网络。一是加强治安岗(卡)点建设。按照“系统规划、合理设置、规范检查、快速反应”的原则,通过实地踏勘和调研,完成卡点规划布点工作,在全市各主要道路、治安重点区域、复杂地段和城乡结合部选取25个位置确定作为岗(卡)点,着力控制329国道线和城区面,形成环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及市际三级治安防控圈,严把违法犯罪分子进出余姚的“出入关”,形成点线面互动的防控体系。二是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建立巡特警叠加式武装巡逻机制和便衣巡逻机制,强化街面治安巡逻,努力提高街面见警率、威慑力和巡控查缉能力。通过街面巡逻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0名,其中刑事拘留24名,行政拘留61名。同时,推进治安巡逻专职化,健全完善民防队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奖励办法,优化日常运作模式,努力提升巡逻防控效能。全市民防队伍抓获各类违法嫌疑人723人,其中刑事拘留128人,破获各类案件1000余起,为社会治安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开展治安防范“五进”活动。把加强宣传工作作为加强基础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民警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开展以“进村居、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为主题的安全防范宣传“五进”活动。通过走访宣传、发放资料、青年志愿者宣传、手机短信、楼道电视、街头电视幕墙滚动提示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家庭防盗防抢、金融风险防范和自护自救逃生等专题宣传,把安全防范知识送到每一家、每一户,提升群众的自防意识,震慑违法犯罪。组织全局性“五进”专题宣传14次,分发各类安全防范宣传资料16000余份,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加强行政管理】
  大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事故隐患排摸,共排查出新建、改建道路隐患路口21个。结合“走访学校企业,消除事故隐患”活动,将学校、企业自备的大、中型客车纳入户籍化管理范畴,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至2009年年末,全市共有户籍化车辆1324辆,驾驶人1521人。扎实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查扣无牌摩托车2361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人员435名,全年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8.6%。开展“蓝盾”系列、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82579起,查扣机动车9800辆,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75起、超速行驶违法行为3300起,拘留醉酒驾驶人70名,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创新社会化宣传工作机制,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设交通安全课80余次,制作宣传图板15套,分发宣传资料10000份,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1月至12月,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069起,比2008年同期下降9.9%,其中上报死亡99人,上报事故239起,受伤195人,比2008年同期分别下降7.5%、19.8%和25.6%。二是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月至12月共检查单位398家次,发现火灾隐患312处,当场整改156处,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0份,复查意见书55份,处罚59家单位和个人,罚款90.52万元,“三停”单位(停止施工、停产停业、停止使用)22家。开展“利剑行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铁拳”系列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240家、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151个,发现各类火灾隐患167处,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8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处。三是加强危险物品管理。对全市民爆物品配送服务站进行彻底整改,实行民爆物品直供配送制度。扎实推进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视频监控安装使用工作,58家涉危(场所)企业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涉危企业的从业行为,提升了危险物品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监所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教育及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管教力度,狠抓值班巡视、监控监视等日常监管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增添、扩建监控设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增强监区安全系数。积极开展狱内侦查工作,深挖各类犯罪线索142条,破获案件75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上网逃犯2名,系列性盗抢案件10串204起,在全省狱侦破案绩效考评中继续保持优胜。
  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审批。狠抓窗口形象建设,严把审核审批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1月至12月,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24716件,办结24712件,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正确率100%。二是加强互联网管理。加强对互联网接入单位的安全管理,21家上网宾馆均安装安全管理软件系统,安装率100%。狠抓网吧实名制登记工作,上半年累计检查网吧512家次,处罚网吧55家次,取缔黑网吧73家,进一步规范网吧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出入境管理。1月至12月,全市共接待临时来余姚的国(境)外人员10200人次,受理、审核、上报外国人、台湾居民各类签证、签注、证件及延期310人次,受理、审核、上报公民因私出国(境)24017人,经上报批准11495人。查处涉外事(案)件18起,其中“三非”案件10起。
  切实强化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版VPN专网建设。通过与电信、市外口办、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的配合,完成阳明、凤山等5个派出所21个社会版VPN专网接入点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安装、传输,将派出所登记维护逐步延伸到政府办证中心、社区、村、规模企业授权操作,促进出租房屋、外来人口信息远程申报和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社会化。二是督促检查经常化。每月一次进行检查,与市外口办联合通报检查结果至各乡镇、街道和各派出所,提高全市外口登记做证率。截至2009年年末,全市外来人口登记做证457624人,登记做证率比2008年同期上升2.22%。三是及时预警。确定专人对已被治安处罚或查证的违法犯罪外来人员(未抓获)等进行查询比对,加强对高危人员的预警高危列管率始终保持在10%左右,为现实斗争提供有力的服务。
  【推进执法建设】
  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把提高执法主体素质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组织主办警官资格考试,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执法能力。组织774名民警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计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立功受奖、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从民警口常执法活动最急需的方面入手,适时出台执法规范化指导意见,指导基层民警依法开展执法办案工作。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刑事专业办案民警制度。确定127名民警作为刑事专业办案民警,并组织刑事办案技能培训,提高刑事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实行案件提前审核和催告制度,促使办案民警掌握办案期限,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实行疑难案件分析会诊制度,分析会诊由分管局领导、法制科、刑侦大队、办案单位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落实科所队长办案制度,提高科所队长办案的任务数,进一步细化案件类型和难度,并明确奖惩措施。
  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采取日常、阶段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实现执法监督动态化和经常化。坚持季度通报,典型案例点评等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刑事和解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将命案、认定犯罪嫌疑人立功情节的案件纳入法制审核。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执法告知、责任查究制度和警民联系等警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在马渚、黄家埠、泗门、朗霞、低塘派出所推行“单轨制”,促进执法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的转变。
  【提升队伍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忠诚形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局机关30个党支部、453名党员民警积极投入学习实践活动,重点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提升增强服务发展能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等五个方面下工夫,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受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检查指导组的好评。同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队伍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理论学习、基层蹲点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职业意识和敬业精神。
  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形象。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预警性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公安反腐倡廉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外部监督,进一步扩大和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不断提高内外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警务督察的作用,围绕促进执法规范、提高执法能力等目标,加大监督力度。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60次,编印《督察通报》15期,点名批评41家(次)单位14人次,发督察通知书5份5人次,办理维权案(事)15件,维护民警执法权益15人,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大力开展“听警声、解警忧、暖警心、爱警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走访民警家庭活动,了解民警及其家属的心声,想方设法为民警及家庭解决后顾之忧。坚持科学用警理念,重视保护民警身体健康,落实民警带薪年休假制度和疗养制度,最大限度地让民警得到休息。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情趣。组织开展“警歌嘹亮”大型演唱会等活动4次,积极参加市直机关首届艺术节等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3次。
  加强警民关系建设,树立为民形象。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走访群众9300人次,走访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4600家,开展主题爱民实践活动130次,化解矛盾纠纷和各类困难1350件,送慰问金和物品计15.9万元,出台和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5条,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结合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建设整改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有力整改,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切实着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深入开展“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姚江110》、《姚江警讯》等宣传主阵地和主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局开展重特大案件侦查、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整治和重大警务活动,积极展示全局工作的亮点。《姚江110》播出21期,被中央电视台录用3期、被浙江卫视录用12期、被宁波电视台录用17期,在各类报刊发表反映公安工作的报道350余篇,出版《姚江警讯》专刊19期。创新宣传工作载体,主动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开展“社区民警进万家”、“派出所长讲防范”和“警民恳谈・问计于民”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广宣传民警先进事迹,激励全体民警发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精神。
  (张超)
  检察
  【概况】
  2009年,市检察院被评为“宁波市先进检察院”、“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市先进党组织”。全院有14个内设科室、局、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内设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队、检察技术科、行政装备科;一个内设事业单位,即案件事务保障中心。2009年,调入干部1人,录用干部6人,退休1人,病故1人,调出干部2人。至年底,全院共有在编检察工作人员87人(其中公务员79人、职工4人、事业人员4人),检察辅助人员(含驾驶员)12人。
  【服务大局】
  突出打击坑害经济、影响发展的严重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案件36件60人,提起公诉44件82人。积极参与土地违法专项治理活动,共批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土地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5件12人。与纪检、公安部门协调动作,排除干扰,办理多起勾结黑恶势力、敲诈工程“竹杠”、肆意欺压群众的“村官”犯罪案件,狠刹涉黑涉恶势力染指各种建设工程、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歪风邪气。
  依法从宽处理涉企案件中的一般犯罪。在处理涉企类案件时,注意区分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危害后果轻重、悔罪态度好坏等因素,充分考虑发展、考虑就业、考虑民生、考虑稳定,灵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把握好“两个慎重”、“三个放宽”,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发展和企业声誉;慎重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并且积极消除不利后果的轻微犯罪,创业创新人员在改革发展中不慎失误触犯法律的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确为经济发展克难解困未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而“触碰”法律构成的犯罪等三类犯罪,处理上尽可能依法放宽。全年共对20件21人涉企案件的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人员适用相对不起诉。
  努力化解涉企案件矛盾,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强调不能为办案而办案,应依法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既打击犯罪,又注重最大限度的挽回犯罪所造成的损失,既积极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稳定,又注重灵活处理,依法为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防止措施简单化给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积极拓展职务犯罪预防领域,做好信访工作。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配备专职人员,结合办案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域。加强释法说理,做好信访工作。健全检察长定期接访制,规范接访行为,加强说理工作,处理好每一起信访案件。
  【刑事检察】
  扎实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平安余姚”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犯罪。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182件19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60件251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40件1903人.提起公诉1260件2296人。移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9件87人。有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目前存在的危害经济增长、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发挥检察职能,用足法律手段,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坚持促进群众安全感不动摇,强调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人民性,强调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调人民群众的认同感,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加大对四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即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涉枪涉赌涉毒犯罪。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的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批捕公诉的力度,与公安机关、法院一起形成打击合力,在法律适用上尽量“往上走”,能重则重,决不轻纵。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对刑事案件分类处理原则,对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法定刑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轻微刑事犯罪,尽可能依法从宽处理。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不采用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采用的,根据实际情况,注意控制羁押的时间。依法拓宽相对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对于一般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亲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一般经济犯罪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给犯罪行为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集中力量查办严重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5件2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20件22人,渎职侵权案5件7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突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大案18件,渎职侵权案件大案4件,所查处案件中本级现职市管干部要案3人。突出对窝串案的查处。深挖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影响恶劣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连续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12件17人。突出对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稳定案件的查处。围绕全市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活动,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而致乱占农田、乱发证照,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还联合公安部门查办一起因徇私而包庇卖淫嫖娼活动、群众影响恶劣的渎职案件。
  切实规范侦查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注重全面搜集和审查判断证据,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严格掌握立案、撤案和不起诉标准,确保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与审录分离制度,重新改造办案工作区,组织开展赃款赃物和扣押物品专项督察,对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明确制度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加以预防。全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法院已结案的均被判决有罪。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贯彻省、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在依法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与国土、国税、建设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信息备案,切实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作用,提供查询4380人次。,积极介入杭甬客运专线、双溪口水库建设工程等十余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强化过程预防和同步监督。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市农机局联合探索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新体系,在全省首创“5+2”防腐预警机制,以形成农机补贴中拒腐防腐的长效机制,确保支农惠农政策“安全”落地。注重以案说法,通过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等,深入推进宣教预防。
  【诉讼监督】
  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明确重点,确保监督实效。着重加强对涉嫌重大犯罪嫌疑人的立案监督与追诉追罪工作,监督立案案件中已判决22人,其中被告人获刑3年以上的12人,10年以上2人。追诉漏罪39人次,追诉漏犯21人,其中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1人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2人。落实责任,把案件办深办透。坚持严格细致审查案件,注重从其他相关案件中发掘案件信息,尤其加大对有组织犯罪、团伙性、聚众性犯罪案件的审查力度,查漏堵疏。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促进审判公正。与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制定《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强化监督措施,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
  抗诉调解两手抓,加强民行检察监督。以公正司法、和谐司法为导向,坚持抗诉与调解两手抓,力争抗诉抗出效果,调解解决问题。一方面,立足抗准、抗稳、抗赢,严把案件审核关、文书制作关与案件审批关,强化抗诉书说理工作,提高抗诉书的制作水平,努力提高抗诉改判率。全年共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请抗诉或者建议抗诉25件,经法院再审,共改判或调解结案12件,抗诉改判案件绝对数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另一方面,注重调解和不提抗说理,做好民行息诉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积极利用调解手段,依法尽可能促成案件双方达成协议,化解诉讼争议。全年共息诉民行申诉案件21件,有效地减少社会冲突,保障社会稳定。同时,深化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依法开展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0件,同比上升25%,并积极协助相关单位追回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深入推进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动态监督和超期羁押的预警工作,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1641人,其中提出纠正呈报不当意见22人,均被监管单位采纳;积极探索“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听证会”制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针对财物被扣押未返还、检举揭发未查实、刑期计算错误等问题,在宁波市黄湖监狱全体服刑人员中开展专项调查活动,针对所反映的问题,向被反映的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5份,促使监管行为更加规范,追回50余名服刑人员的随身物品,纠正2名服刑人员的刑期计算错误,有效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此外,还把加强监督与依法查办司法腐败案件结合起来,对2件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努力从源头上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改革】
  创新工作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发并启用“余姚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在省内首次实现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相关工作部门横向之间的信息共享。该系统最大限度地解决矫正信息漏登漏录和社区矫正对象底数不清的问题,基本消灭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并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与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出台《余姚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依托电子政务网,建立首批15家单位参加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基本手段,合力打击违法犯罪。在全国率先出台《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防范与处置实施办法》,积极占领网络舆论阵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检察工作,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逐步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
  改进执法模式。深入探索有利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彰显“以人为本”司法人文关怀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在坚持严格执法、区别对待和注重效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外来犯罪人员“同城待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轻微犯罪案件刑事和解及不捕、不诉案件法律监督说理等工作机制。加强被不起诉人社区帮教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灵活运用法律手段,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以改变强制措施、适用不起诉、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等多种手段,依法积极推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尽可能化解案件矛盾,恢复被犯罪行为所损害的社会关系。
  【基础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开展赴基层调研、分组学习、访谈式讨论、演讲等学习实践活动,塑造求真务实的学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出台《2009年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分解》文件,明确各部门反腐倡廉责任,促使各部门落实措施到位。认真落实高检院“禁酒令”等纪律规定,制定《关于重申检容检纪的几项规定》等文件,严格网上签到、请销假等制度,并对全院检容检风进行专项督察,提高十警的纪律意识,培养干警良好的生活和工作作风,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积极挖掘自身潜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岗位练兵,深入开展基层走访活动及各类实践锻炼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善做群众工作、善对复杂局面、善解工作难题的综合工作能力;全年共参与各类培训102人次,切实改善知识结构,增强业务技能。积极组建调研小组,切实发挥调研骨干在调研工作中的带头和指导作用,通过调研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全年共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5篇,其中省级以上刊物53篇。邀请高等院校著名专家授课,进一步开阔干警视野,增进干警对法律和检察工作的认识。
  加强检务保障和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有序开展。重新改造办案区、特讯室、中心机房,强化硬件基础建设。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行省院考核系统软件及侦查监督、公诉办案软件的应用,并有针对性地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障上述软件的成功运用。抓紧推进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大楼建设,努力改善当前办公及办案场所的紧张状况。
  强化自身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创设《检察通讯》这一“桥梁”,定期向人民监督员、检察监督联络员、检务督察员及各乡镇党政办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监督之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多次就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先后就民行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还数次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对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行评议,建立起与代表之间经常性的“联络与反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把检容检纪监督与执法办案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监督结合起来,着眼于检察事务管理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对自侦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一案二卡”制度执行情况及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情况等展开专项检查,对工作纪律遵守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全年内督部门共对79件不捕案件、36件不起诉案件、1264件起诉案件、12件民行提请抗诉案件、19件自侦案件进行监督,对2004年后办结的101件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案件质量。
  (张坤远)
  审判
  【概况】
  2009年,市法院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发挥打击刑事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司法职能,有效地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777件,办结10555件,未结1153件,比2008年分别上升4.88%、2.39%和23.84%。被授予“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陆埠法庭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刑事审判】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348件,审结1349件,判处被告人2340人,为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坚持严打方针,对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类犯罪以及黄、赌、毒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坚决加大打击力度,共审结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恶性刑事案件661件1085人,判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非法经营等案件18件33人,职务类犯罪18件,黄、赌、毒案件249件473人。二是坚持“该宽则宽”的刑事政策,依法对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共有382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3人免予刑事处罚。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努力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并为12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全年无一起超审限、超羁押案件发生,无一件错案发生。在审理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办案干警不断强化质效意识,在各部门的配合下,仅用时23天审结此案,其中首要分子江文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另有7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商事审判】
  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38件,审结5467件。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着力发挥调节职能,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一是妥善处理离婚、扶养、继承等纠纷案件1008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及时审理交通事故赔偿、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559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工伤案件253件,全面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审慎处理买卖、金融、租赁、保险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677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五是精心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提升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从根本上平息纠纷,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5.6%。
  【行政审判】
  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2件,审结6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1件,裁定准予执行220件,执结220件。行政审判坚持监督行政行为和保护公民权利并重的原则,通过监督、维护、协调等手段,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行政协调,针对涉及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敏感性、群体性行政案件,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新思路,抓实抓细“诉前指导、诉中释明、诉后延伸”的工作机制,61.3%的案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二是加强司法服务,紧紧围绕城市发展这个中心,对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和强制执行申请,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坚持从快、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保障全市“项目推进年”的顺利推进,在执行杭州湾跨海大桥余慈连接线工程中的一房屋强制拆迁案中,经精心安排,统筹组织,使案件得到顺利执结,保证重点工程的如期开通。三是加强职能延伸,,通过司法建议、法律指导、工作座谈、联席会议等方式,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
  【执行工作】
  全年共执结案件3296件,比2008年上升5.8%,执结率为90.3%,执结金额13.4亿元,有效执结率达68.1%,极大地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清理执行积案,着力提高执行效果,努力破解执行难。一是坚持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共对73名被执行人实施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2名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2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根据全国、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部署,自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开展为期13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通过采用定承办人、定办案期限、定执行措施、定目标责任、定督办领导和党组成员包案的“五定一包”措施,执结有财产的积案267件,执结标的2200多万元,清理无财产的积案4360件,全面完成清理积案目标。三是全面保障困难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保增促调”的工作思路和“司法暖企”的工作理念,妥善执行涉企纠纷,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企业因一时经营困难无法履行义务的,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灵活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积极采用企业重组、债转股等执行方式,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执行涉及宁波弘环电子有限公司案件中,通过加强与其债权人的沟通,灵活运用信用担保、债权入股等方式,使濒临倒闭的企业得到挽救。
  【案件评查】
  以案件质量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制定《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成果转化、指导实践”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庭审抽查和案件检查,全面剖析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努力构建“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内外结合、即时救济”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全年共开展审理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庭审笔录等专项检查5次,突击抽查庭审35次,检查案件2391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14家全国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试点单位之一。
  坚持裁判文书评查纠错与评优相结合。一是坚持做好裁判文书的检查工作,实行月通报。从下半年开始共检查各类裁判文书2322份,发现瑕疵和问题438个,有12件案件在送达前通知承办人和承办庭纠正了错误。二是开展裁判文书评优活动。庭审旁听检查。组织评查业务庭28件庭审案件和派出法庭7件庭审案件。每次庭审结束后,都进行面对面交流,进行点评,特别是院领导的旁听与指导,对庭审质量的提高促进很大。
  坚持发改案件评查责任追究。全年共评查发改案件21件,认定差错案7件,追究承办人责任17人次,并进行详情通报。
  坚持院领导交叉检查案件制度。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对已结案件进行抽查,每人每年抽查20件,全年抽查检查案卷100件;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分管业务的院领导要亲自办案;健全院领导旁听案件制度,各院领导要每人每年旁听、评议5件案件。
  【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3月至8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9月上旬开始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端正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工作理念,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公平正义意识。
  加强业务技能建设。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格局,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3名干警分获宁波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官、十佳优秀执行员及十佳优秀调解能手。注重岗位技能培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0人次,切实提高干警的实务技能。坚持人才兴院战略,想方设法地吸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面向全国引进3名审判人员,新招录10名法官助理,提拔中层副职和助理7名、审判员2名、助理审判员7名,不断加强法官梯队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学术讨论研究,积极鼓励干警开展理论调研工作,认真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丰富的形式教育人,通过开展“五个严禁”专题考试、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自创廉政警句、撰写廉政教育心得、建立廉政文化基地等形式,努力让廉洁司法的理念外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坚持以完善的机制规范人,在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官业外活动监督管理等廉政机制的基础上,着重建立和完善对大标的案件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廉政监察员制度,努力把对审判执行权力的监督纳入到完备的制度体系中。坚持以有力的监督管理人,通过开通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举报电子邮箱、开展对“五个严禁”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不断加大内外监督的力度。全年干警主动上交各类礼品钱物等9.8万元,有力维护司法的纯洁性。
  【司法为民】
  服务经济增长。始终把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院工作重点,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制定出台《关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服务大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服务文章。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各类涉企纠纷案件,多采用调解、和解的方法,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对于有发展前途和挽救希望的企业,积极采用兼并、重组、控股等司法重整程序,尽可能维持有市场需要,发展前景的公司企业生存,尽可能减少此类企业的关门倒闭。在处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要案时,努力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通过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此类案件对社会的冲击降低到最低限度。如在处理案件总数达117件,涉及28家关联企业、17亿债务的宝诚集团集群案时,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宁波市政府确定的企业重组方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做好资产重组工作,有效维护经济秩序。
  服务民生保障。从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继续加大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落实阳光司法要求,通过法律咨询、设立互联网站等方式,全方位推行审务公开;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采用上门收案、远程立案和邮寄立案,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加快办案流程;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在非法庭所在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站,定期受理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强化办案效果,全年共巡回审理案件7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条件的249名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72.27万元,为生活确有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万元;开通“农民工索薪绿色通道”,全年共为934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315万元;积极开展财产保全工作,及时、规范、有效的采取保全措施,为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打下有力的基础。
  服务社会稳定。坚持把综治工作作为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教育预防职能,全面促进平安余姚建设。注重法制宣传,通过就案讲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全年在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350余篇,其中反映巡回审判工作的《厅堂开庭》荣获全国法制好新闻三等奖;组织干警参加法律咨询15次,深入社区开展法制教育7次,大力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维权水平。继续发挥立案信访的窗口,完善信访接待导诉制、院庭长预约接访制,确保诉讼渠道畅通,共处理来信来访462件,比2008年下降15.8%,接待群众来访109批次。努力做好信访预警通报工作和节庆期间敏感案件的信访排查、稳控工作,在国庆和重大节庆期间无重大信访事件发生。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室的窗口作用,健全和完善大调解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年共为人民调解干部进行业务培训31次,人民调解室调解案件229件。
  (刘雪飞)
  司法行政
  【概况】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的主旋律,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新问题,抢抓新机遇,把握主动权,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法律服务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先进集体”。
  【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开展法律服务企业活动。针对经济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市司法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45名执业律师和12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人员进百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坚持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注重实效、公益服务为原则,以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疏导化解企业矛盾纠纷,抵御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四项服务:一是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解答相关法律条文,从法律专业角度为企业有效实施经营管理提供支持与服务。同时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培训等途径,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法制教育,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已与119家规模企业签订法律承诺书,开展法制讲座31次,向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107场次。在由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法律服务企业座谈会上,20余名企业家踊跃向现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问,场面热烈融洽。二是参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人员主动参与协调企业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诉讼,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维权机制,采用事前预防和事后维权的措施,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和经济权益,助推企业改善发展环境。在服务中,法律服务人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企业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参与起草、洽谈、签约等一系列环节,做到事前预防,引导企业防范合同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在处理合同纠纷案时,采用非诉为主、诉讼为辅的维权方式,对劳动争议案件主动参与协调,依法化解矛盾。活动开展以来,法律服务人员已介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立项签约1件,项目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参与处置企业群体性事件4起;参与企业并购重组3件;代理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200余起,大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开展法律体检。法律服务人员以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从法律角度排查、梳理、解决有关问题,完善厂规厂纪、规范劳资关系,为企业在内部规章制度、合同文本签订、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法律体检,出具“法律体检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法律风险措施和对策,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已为结对企业现行规章制度开展法律体检44次,出具法律意见12件。通过法律服务人员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100家急需获得法律服务的企业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度过危机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在2008年全面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重点抓规范化建设。全体农村法律顾问一律与行政村签订无偿的顾问合同,提供全免费的顾问服务;若涉及合同外有偿服务内容的,则在与村级组织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另行约定。严格执行农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为行政村提供“三个一”的基本法律服务:即上好一堂法制课,举行一次法律咨询活动,为村级组织提交一条法律意见和建议。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已开展法制宣传129次,解答法律咨询1680人次,帮助修订法律文书218件,协助处理涉法事务207起,处理群体纠纷79起,配合调解纠纷338起。
  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年初对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和1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并组织专门力量对考核情况较差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整顿。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完成年检、注册工作,并及时把通过注册的法律服务人员名单在司法行政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为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投诉案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局机关成立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监察组,整合机关行政执法力量,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查处。上半年对3名涉嫌违规执业的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纯洁法律服务队伍。继续发挥律师事务所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对6名申请律师执业证的人员进行审查,严格把好人员进入关。继续实施实习律师参与148法律咨询制度,通过“坐堂门诊”的形式着力提高实习律师的综合能力。同时,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承担社会责任,提升队伍形象。两名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律师积极参政议政,17名律师参加每月的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为市领导处置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解答,《人民日报》专版报道此事。在宁波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上,阳明律师事务所徐敏、鑫浩律师事务所窦鹤年分别当选为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和理事。
  发挥公证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市公证处继续秉承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积极为省、市重点工程招投标及国有土地出让提供公证服务。针对不利的经济形势,为帮助企业顺利融资度过危机,还创新推出“不动产再抵押”公证服务。公证介入到“不动产再抵押”信贷方案,既拓展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空间、增强融资能力、为中小企业升级转型注入活力,又为金融单位和担保公司降低风险、增加信贷的额度,有效实现企业、银行、担保公司三赢的局面。全年为企业解决2300余万元的信贷资金。加强农村公证服务的宣传,聘请22名农村公证信息员,建立农村公证信息网络,为公证服务“三农”夯实基础。全年共计办理各类公证3810件,业务收费294.59万元,比2008年增长6.25%。
  【法律援助质增量涨】
  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严格执行案件办理资格认定制度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对每一个援助案件指定专人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进程、遵守执业纪律情况、受援人反馈意见、案卷的归档结案及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质量考评。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听取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和评价。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继续实施法律援助委托制度,方便农村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激发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0月,市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案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弱群体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需求。全市共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7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36件,受案总量达369件。“12348”法律咨询热线继续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文明、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全年解答来电咨询494件、接待来访1437批2492人次。援助中心还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社团法律援助站面向一般经济困难来访对象直接开展减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计办理63件。
  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市、乡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重新制作大型户外广告牌,每季一次更新法律援助宣传窗的内容。围绕“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的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通过广场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图版等方式,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各乡镇街道也以各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深入人心,产生更加积极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在活动月期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下发各种法律援助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50余幅,展出宣传挂图400余幅,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人民调解长足发展】
  “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经过数月准备,市委、市府于10月份出台《关于成立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领导小组充分整合司法、综治、公安、信访、国土、劳动、安监、卫生、环保、建设、城管、规划、工商、工会等部门的工作资源,建立快捷、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营造相互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态势,有效化解影响全市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促进全市社会稳定。
  专业调解组织不断发展。在已建立的交通事故调委会、涉诉纠纷调委会的基础上,积极把人民调解延伸到卫生、城管、城建、工商、贸易等多个领域,相继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专业调解组织,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切实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质量不断提升。一方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检查,市局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全市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在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检2个行政村(社区)的人民调解案卷,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错误一一进行整改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提升调解干部业务能力确保调解工作质量。组织两期人民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和交通、涉诉、医疗等三个专业调委会调解员共360人参加培训;还组织全市司法所长赴杭州等地学习考察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人民调解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的人民调解案例及时进行梳理,编撰成册,总结经验,发掘亮点,把基层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调解员和典型案例在省、宁波市和本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同时,5月份还推出《人民调解工作简报》,把人民调解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典型案例向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推广和参考,不断提升全市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
  调解数量再创新高。全年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0736件,比2008年增长46%。其中乡镇、街道和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3597件,调解成功3555件,成功率达98.8%。市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调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6700件,调解成功6382件,调解成功率为95.3%,涉案金额达4092万元,事故当事人均告满意。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共接待咨询40余人次,受理医疗纠纷67起,调解成功60起,涉及金额192.7万元,调处终结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无一例提出反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经常、快速和有效运转,使得“医闹”现象明显减少,有力地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涉诉纠纷调委会共接受委托调解案件372件,调解成功271件,调解成功率达72.8%,调解后自动履行率达100%,大大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司法资源,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此同时,组织司法所全力做好春节、“两会”、国庆60周年等重大时期的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计排查矛盾纠纷258起,处理成功253起,有力地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
  【基层基础进一步牢固】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动作。一是市委、市政府于年初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文件,改变全市司法所长期存在的机构不够健全、队伍不够稳定、管理不够规范、发展不够平衡的问题。根据文件精神,从3月份起,所有基层司法所统一更名为余姚市司法局XX乡镇(街道)司法所,同时将尚未使用的35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全部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并已着手开始人员招录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编写《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统一制作司法所的牌子和印章,完成定编定人定岗“三定”方案。新建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明确开发区司法所的基本工作职能,至2009年年末司法所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已基本完成。
  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45名,经社区矫正后,期满解除矫正249名,再犯新罪1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67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全年召开4次办公室成员会议,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将相对不诉的未成年人纳入社区帮教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填补相对不诉人员管理的空白,也在全省开创先河。同时,各基层司法所主动加强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基本落实每月一次的核对制度,大大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的现象。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的各项工作,制订方案,成立组织,专门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也根据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五目标六内容”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以规范建设促质量提升。协同检察院开展2次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发展。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研发“余姚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具备网络办公功能,实现数据录入和查询、日常管理、工作审批、解矫提示、信息提醒和发布、档案管理、报表统计等功能,在市公安局及派出所和看守所、市司法局及各司法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法委等部门实现联网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矫正程序的规范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有效减少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矫正质量。这一系统填补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的空白,属全省首创,得到省、宁波市等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高度肯定。针对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年初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1名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经上岗培训合格后,充实到矫正工作任务繁重的乡镇(街道)从事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抓好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各乡镇(街道)共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42次,参训面达90%以上。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扎实。继续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春节前会同政法委、法院、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实地帮教;配合省三监做好一名监内服刑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对该年老病重的犯人实行保外就医;指导各司法所对一般归正人员和涉黑归正人员分别开展大规模的调查摸底;举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全市共有五年内归正人员1698人,落实帮教1633人,帮教率为96.2%,落实安置1564人,安置率为92.1%,重新犯罪20人,重新犯罪率1.18%。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中心抓好组织谋划。着眼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出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市长学法年度计划;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力量,对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补充和调整。5月下旬召集10家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联络员,交流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布置“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阶段的准备工作,为迎接2010年“五五”普法验收做好准备。
  突出重点抓实“法律六进”。年初市普法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出台《余姚市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建立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于5月份会同市委组织部对33名拟提任的市管干部进行首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委书记、市长参加并顺利通过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10月份组织市四套班子的19位领导干部参加宁波市市管领导干部考试,并取得最高分100分,平均分95分以上的好成绩;认真做好《宁波市“五五”普法2009年公务员学法作业本》的领取、发放、批改和归档工作,各机关班子成员共上交学法作业本516本。以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丈亭镇中学开展“法制与安全”系列教育活动,内容包括法制板报评选、地震逃生演练、青春期健康知识讲座、模拟法庭、学习论坛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探索与研究,指导部分乡镇重新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指导“余姚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与“余姚市四明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管理处”创建“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宁波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组织全市37所中学参加“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成绩喜人。以新农村法制教育“百千万工程”为契机,抓好“法律进农村”工作。结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的“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普法活动。参与指导鹿亭乡成立“农民学校”,依托“农民学校”这一平台,有效地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点教学内容,在开设常规法律课程的基础上,组织12名律师上山,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农民讲授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促进山区的科学发展、和谐稳定。11月25日,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活动,全市265个行政村的共530名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参加考试,掀起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和高潮。大力开展普法示范单位建设,以“一村(社区)一企一校”普法示范单位建设为载体,明确示范建设的标准、内容和工作要求,培育、扶植示范典型,建立相应的制度与台账资料,不断将“法律六进”工作推向深入。以帮助企业共渡危机为重点,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借助市委组织部“姚江讲坛”平台,邀请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律师,作《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企业危机》讲座,召集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高层次人才,传授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的法律对策、措施;配合“法律服务企业”活动,编写法制宣传小册子和《帮助企业应对经济危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征订《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等资料,发放到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提供法律扶持;10月份组织全市300余家企业参加以“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主题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掀起高潮。结合上一轮民主法治村创建情况,分批进行复查、走访,召开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几点意见》跟进指导。5月份接受宁波市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对全市已命名的宁波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检查,得到检查组的一致肯定。在排队梳理的基础上,确定凤山街道永丰村申报为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村”,已通过全国公示等待批复;确定兰江街道三凤桥村、马渚镇沿山村、低塘街道汤家闸村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确定临山镇临海村、牟山镇魏家村、鹿亭乡李家塔村申报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扎实做好各类申报村的创建指导工作。同时,为宣传、动员、指导新一轮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力量摄制《民主法治满眼春》的电视短片,总结回顾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历程,展示以谢家路村、回龙村、幸福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
  普法的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发挥。结合“法治宣传月”工作,开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10项活动,配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防震减灾法等专项宣传教育。为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着手筹建全市普法电子资源库,至2009年年末已收到相关部门报送的普法光盘88张,内容涉及法律知识讲座、法律解释、案例精解、忏悔录、警示录、启示录、成果展示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法制类电影等,资料库建成后,将成为各地开展普法工作时随需随借随取的重要资源。同时组织力量制作编印《余姚司法行政》画册,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展示。此外,《余姚日报・普法资讯》全年共刊出5期,发放宣传挂图1600份,下发普法小台历300本,及早部署开展第九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黄前平)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0

《余姚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内容包括:2010年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综合;农业;工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和电力;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政及其他等十二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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