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猪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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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4020220000480
专题名称: 毛猪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422.pdf
专题类型: 动物

专题描述

毛猪民国20年(1931),猪饲养量2.54万头。民国30年(1941),猪饲养量4万头,为民国时期最高年份。 1949—1952年,实行农贷政策,扶持农户养畜。1952年,猪存栏3.24万头,饲养量5.02万头。1952年后,有集体和国营饲养场。1952年7月,丽水专区农场改为丽水国营农场,次年,有母猪9头、公猪1头、肉猪47头,繁殖仔猪85头。 1953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户养猪减少,猪饲养量4.53万头。1955年,县政府设立毛猪产销委员会,家庭养猪增多。1956年,提倡大力饲养母猪,增加猪源,开始推广“丽东社公有猪实行'八定'经验”,即定养户、定工分、定产量、定饲料、定营养、定奖惩、定检查、定评比;部分农业社兴办以养猪为主的集体畜牧场;全县猪饲养量5.03万头。 1958年,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割“走资本主义尾巴”,集体平调户养猪,家庭养猪减少。1959年末,集体养猪存栏2.55万头,占全县猪存栏2.79万头的91.5%。1961年,全县猪存栏1.52万头,饲养量1.93万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来最低年份。 1962年,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贯彻“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家庭养猪增加。1965年,猪存栏6.51万头,饲养量11.93万头,为1961年的6.2倍,平均每户农户2.5头;集体养猪304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户养猪减少。“文化大革命”时期养猪生产起伏较大,猪饲养量最低年份1967年为7.70万头,最高年份1973年为20.98万头,1976年为14.70万头。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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