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4月丽水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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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2020220009721
事件名称: 1966年4月丽水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2
起始页: 002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6年4月17日
结束时间: 1966年4月21日
发生地点: 城关镇

事件描述

丽水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6年4月17日至21日,在城关镇召开。应到代表201人,实到代表170人(其中27人去缙云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未能出席会议),列席人员27人。会议听取讨论通过《关于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965年县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选举委员会关于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报告(书面)》。会议通过了《动员全县干部和群众学习毛主席著作,发扬不断革命,彻底革命精神,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胜利》的决议。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丽水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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