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4日丽水县政府出台查处城关镇违章占地、违章建筑有关问题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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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2020220009147
事件名称: 1986年3月4日丽水县政府出台查处城关镇违章占地、违章建筑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20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3月4日
结束时间: 1986年3月4日
发生地点: 丽水县

事件描述

1986年3月4日,丽水县政府出台丽政(1986)23号《关于查处城关镇违章占地、违章建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城关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乱占滥用土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处理。在清查中采取了“一学习、二登记、三丈量、四评议”的方法,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土地管理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本次清查共处理违章户386户,收取罚没款17.8万元。2000年6月撤地设市建区后,清理违章事权收归市土管局。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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