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9月调整公社体制恢复区建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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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2020220008858
事件名称: 1961年9月调整公社体制恢复区建置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12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9月
结束时间: 1961年9月
发生地点: 丽水县

事件描述

1961年9月,调整公社体制,恢复区建置,全县设11个区,72个公社,4个镇: 丽东区(城关、信孝合并):辖城关镇,岩泉、水东、联城、富岭、水阁、双黄、黄村、严鸟等8公社。 碧湖区:辖碧湖镇,龙江、石牛、平原、高溪、新合、联合等6个公社。 雅溪区:辖莲乐、仙渡、西溪、泄川、太平、双溪等6个公社。 丽云区:辖港和、均溪、双港、朱村、峰源、郑地等6个公社。 曳岭区:辖丽新、崇义、永丰、巨溪、苏港等5个公社。 云和区:辖云和镇,龙门、大源、民主、沙溪、小徐、局村、小顺、温溪等8个公社。 梅源区:辖梅源、赤石、和平、林峰、云峰等5个公社。 红星区:辖岳溪镇,外舍、澄照、张村、梅岐、大均等5个公社。 渤海区(大顺并入):辖金钟、渤海、大都、大顺、陈村、新四等6个公社。 沙溪区(毛垟、英川并入):辖芎岱、大地、毛泽、莲川、英川、隆川、葛山、黄湖、梧桐、标溪、炉而、沙湾等12个公社。 东坑区(大际并入):辖东坑、景南、大际、雁溪、北溪等5个公社。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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