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丽水市收费管理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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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541
机构名称: 330国道丽水市收费管理处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316.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地址: 岩泉街道长岗背
起始时间: 1998年1月18日
结束时间: 2010年2月28日

机构描述

位于岩泉街道长岗背,其前身为330国道冷水隧道公路收费站,是丽水市在330国道上的第一个公路收费站。站址设在原330国道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平沙村,1995年2月8日开始对通过“四自”工程330国道丽水冷水隧道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浙政办发〔1995〕15号)。1997年底,随着330国道丽水至缙云段复线公路建成通车,收费站遂迁至330国道长岗背。经报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于1998年1月18日起,对通过330国道丽水至缙云段(复线)公路的机动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浙政办发〔1998〕8号),同时撤销330国道冷水隧道收费站。由于“四自”工程冷水隧道贷款尚未还清,于是冷水隧道和丽缙复线合并收费。 330国道丽水市收费管理处具体负责收费管理工作,采用“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隶属市交通局。全处有工作人员90人,内设:办公室、征收科、稽查科、财务室和5个征费班组。2004年10月,该处在收费站旁长岗背村头建造了一幢4层办公楼,计1740平方米。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全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330国道丽水收费站于2010年2月28日23时58分取消收费,收费站撤销。

知识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莲都区交通志》

出版者:西泠印社出版社

新编《莲都区交通志》是在原《丽水市交通志》(县级)基础上续编而成的,它是一部记述丽水市莲都区交通事业的地方性专业志书,如实记载了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行业的历史和现状,全面反映了莲都交通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真实面貌,进一步突出了丽水市莲都区的区域特点和交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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