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管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535
机构名称: 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管理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7/001
起始页: 0312.pdf
地址: 解放街534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5~6楼
起始时间: 2012年5月21日

机构描述

驻解放街534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5~6楼。根据丽水市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莲编委〔2012〕22号批复,于2012年5月21日成立,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及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农村公路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改建的计划及实施进行管理,使所辖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2.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养护出现的问题,协助当地处理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3.协助管理农村公路改造、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质量监理、技术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和后评估管理工作。4.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制止和处理对农村公路的违章行为,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农村公路交通环境水平。5.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推广;参与农村公路扶贫;组织、指导农村公路交通量调查、路况登记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档案管理;负责农村公路经费的审计工作;编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各类统计报表。6.根据区级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费使用规定,合理安排和科学使用养护管理费。根据合同条款和计量支付养护工程费,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费的使用效益。7.组织实施农村公路事业人才开发培养,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区农村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工作。8.努力搞好农村公路行业国资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化施工进程,充分发挥国有资投资效益。9.承担上级委托的其他职能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知识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莲都区交通志》

出版者:西泠印社出版社

新编《莲都区交通志》是在原《丽水市交通志》(县级)基础上续编而成的,它是一部记述丽水市莲都区交通事业的地方性专业志书,如实记载了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行业的历史和现状,全面反映了莲都交通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真实面貌,进一步突出了丽水市莲都区的区域特点和交通的特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