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卫生监督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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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518
机构名称: 莲都区卫生监督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2
起始页: 0335.pdf

机构描述

2000年撤地设市建区后,原有卫生防疫机构一律上划到市里统一管理,莲都区无专门卫生防疫机构。2001年,卫生防疫机构实行机构改革,原卫生防疫站分拆为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2年6月,成立莲都区卫生监督所,为全额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区卫生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连人带编解决,人员实行竞聘上岗。2002年10月,莲都区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卫生监督所内设办公室、监督科、办证窗口等科室。2003年9月,区卫生监督所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8名职工全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2006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区卫生监督所下设碧湖、曳岭、雅溪三个卫生监督分所。编制重新核定为19名,其中碧湖分所5名、曳岭、雅溪分所各3名。2007年11月,区卫生监督所碧湖、曳岭、雅溪分所正式挂牌成立。2008年,原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进行重新审批登记,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区卫生监督共有11名工作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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