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湖医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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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516
机构名称: 碧湖医院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2
起始页: 0323.pdf
前置机构: 丽水县卫生院碧湖分院
起始时间: 1943年

机构描述

民国32年(1943)建立丽水县卫生院碧湖分院,翌年4月撤销。民国36年(1947)9至12月,于碧湖镇设诊所。1952年5月,成立碧湖区卫生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换药室、西药房等。有观察病床5张,职工9人。1958年7月改称碧湖区医院,8月改称碧湖区人民医院。1986年3月,经省卫生厅批准,升为县级医院,称丽水县碧湖医院。1990年底,房屋建筑面积9794.12平方米。门诊部设有内、外、儿、妇产、中医、伤骨、口腔、五官、皮肤、传染病、针灸理疗等科室。住院部3个病区,有病床114张。全院职工129人。2010年,开放床位125张,开设临床、医技、职能等37个科室,在职职工172人,其中高级职称50余人。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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