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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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439
机构名称: 中共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744.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始时间: 1970年11月16日
结束时间: 1979年10月

机构描述

中共丽水县第四届委员会由29人组成。解广恩、崔方功、李广新、蒋元本、蔡玉坤、郑炳湘、高文俊、鲍从礼为常委。其中,解广恩为委员会书记,崔方功、李广新为副书记。1971年10月,任蒋元本为副书记,免崔方功副书记职务。12月,任蔡玉坤为副书记。1973年3月,任周锡宪、王钦雷、马芳茗为常委。1974年2月,任黄德科为常委。1975年5月,免解广恩县委书记、蔡玉坤副书记、高文俊常委职务。1976年12月,免郑炳湘常委职务。1977年1月,任刘敬宗为县委书记。5月,任武有星、王钦雷为副书记,任黄献进为常委。9月,免李广新副书记职务。1978年4月,任蔡康镒为副书记,任蔡玉坤、支雪芳(女)为常委;免刘敬宗县委书记职务。5月,任霍在宝为县委书记。10月,任张德堂为常委,免周锡宪常委职务。1979年6月,任于成章为副书记,免蒋元本副书记职务。7月,免马芳茗常委职务。8月,免王钦雷副书记职务。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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