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卫生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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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9》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091
机构名称: 莲都区卫生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023.pdf

机构描述

2008年,区卫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精心指导下。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公共卫生事件得到规范处置,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惠及群众,疾病预防控制卓有成效,妇幼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不断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莲都区卫生局被评为2008年全市卫生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稳步推进。2008年新农医参合率89.46%,人均筹资104元,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率100%,首次将计划内住院分娩纳入新农医报销。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进展顺利,截止08年12月底,全区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已完成91277人,体检率41%。 二、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制定了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组建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举办了流行病学现场培训班,加强了疫情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21家医疗单位100%实现传染病疫情直报。有效处置了手足□病、三鹿奶粉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了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08年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以较好落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联村责任医生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在全区推行首席社区责任医生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区、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基础建设,启动了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全区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基本完成。以母婴健康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浙江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连续5年未发生孕产妇死亡。 四、是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大力开展改水改厕,认真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等工作,08年成功创建省级"灭蚊先进城区"。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评考核。同时,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9

《莲都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28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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