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造林民国6年(1917),县署购松苗10万株,在琵琶圩、万象山、西山背、营盘山、紫荆山、〓
山等处造林。民国18—19年(1939—1940),省立第三林场造林2773.33公顷,地方造林1580公顷。36年(1947),在保定、南明、峰源等乡栽植经济苗木290万株,在黄泥山、万象山造林3万株,在大溪沿岸、水南、屡丰圳等地种植白杨1.4万株。民国17—38年(1928—1949),丽水林场共造林2466.67公顷,仅保存1400公顷。
1952年,实行“民造公助”和“谁造谁有”政策,以小片皆伐和迹地更新为主,烧垦后,前两年种粮,第三年插杉点桐。1950—1971年,以集体造林为主,发展林种树种缺乏科学规划,滥引外来树种,并一地多次改种,造林效果差,累计造林33840公顷,保存面积仅3800公顷。1972年,始行以乡村林场为主的基地造林,实行造管结合,造林成效显著。1989年与1976年相比,杉木林面积由5100公顷增至13020公顷,增加1.55倍,蓄积由5.73万立方米上升到35.18万立方米,增长5.14倍。由于规定基地一片面积不少于33.33公顷,忽视适地适树原则,部分杉木基地质量差。至1990年,累计基地造林13418.52公顷,其中用材林10550.46公顷,占78.64%;经济林2619.47公顷,占19.52%;竹林248.59公顷,占1.84%。1981年,省林业厅划定峰源、郑地、高溪、丽新、苏港、泄川、西溪、严鸟、枫树湾、张村街等10个乡(镇)为重点商品材基地建设乡(镇),1987年,商品材基地乡(镇)增加5个:大港头、仙渡、皂树、老竹、黄村。1989年,郑地乡高源道士涧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1.50公顷,成活率98%,当年平均高48厘米,获丽水地区杉木速丰竞赛鼓励奖。1990年,峰源乡夏庄三组土石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1.33公顷,成活率91.5%,当年平均高62.9厘米,平均新梢40.2厘米,获丽水地区东片杉木速丰林竞赛一等奖。
1950—1990年,累计造林62706.67公顷,年均1529.4公顷。
1991年,按“五年消天荒山,七年绿化丽水”的要求,将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列入重点工程组织实施,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于1994年全面完成“灭荒”任务,造林合格率9&9%,获浙江省政府“灭荒”县(市)达标奖。此后,人工造林的主要任务是疏林补植改造、坡耕地退耕还林、釆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1999—2003年,退耕还林866.67公顷,发展菜笋竹、香榧、杨梅、瓯柑等经济果木林。2004年,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营造阔叶林、针阔混交林,调整树种结构,提高生态效益。2004—2010年,新造生态公益林1875.46公顷。1991—2010年,人工造林累计13241.72公顷,其中用材林5333.52公顷,占40.3%;生态公益林2728.8公顷,占20.6%;经济林5179.4公顷,占39.1%。碧湖下叶村道路两侧林木(摄于2008年)
义务植树1950年春,城镇街道、公共场所、庭院宅基和乡村“四旁”植树1.1万株。1982年开始,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年9月,成立县绿化委员会,每年3月12日植树节。组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校师生、驻丽部队参加义务植树,1982—1991年,参加义务植树39.8万人次,植树284万株,成片造林192公顷,公路绿化23.5千米,种绿篱7.5万米,
营造''三八”林1.33公顷,“共青林”3.33公顷。至1995年,城镇绿化达标单位139个。
城市建设与城镇绿化紧密结合,新建街道、住宅小区、新建厂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与街道、庭院空地绿化美化的配套工程同步进行。2006—2010年,参加义务植树76.6万人次,植树298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2片,面积93.33公顷,乡镇干部绿化点10个,面积25.33公顷。据不完全统计,1991—2010年,四旁植树165.04万株,义务植树461万株。
2006年,村庄绿化工程全面启动。是年,碧湖、老竹、雅溪、太平、黄村、丽新、峰源等7个乡镇19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进行规划设计,并付诸实施。列入村庄绿化的村,道路、河岸 (堤)、休闲空地、宜林荒山全面绿化。2006—2007年,太平乡小安村和紫金街道水东村被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命名为“浙江省绿化示范村”。2008年,实施百村绿化工程,计划投资4150万元,每年推进100个村,至2011年,境内村庄绿化全覆盖。至2009年底,累计投资1985万元,栽植各类苗木90万株,新增绿地55万平方米,修建小型休闲公园40余处,180处古树名木受到保护,140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达标,创建省、市、县(区)各级绿化示范村58个,其中省级16个,市级26个,县(区)级16个。
2010年,有50个行政村的村庄绿化达标,新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6个,市级绿化示范村12个。碧湖镇堰头村被省绿委命名为“森林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