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使用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唯一号: 111634020210000432
专题名称: 柴油使用情况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711.pdf
专题类型: 矿产

专题描述

民国13年(1924)始有柴油进口。20年(1931),普华电灯公司安装500马力柴油发电机组,年耗油130吨,26年(1937)改用1500马力柴油发电机组,年耗油360吨,为当时县内用油大户。28年(1939)7月10日,永嘉县政府采取强制收买柴油措施,保证电厂发电用油。34年(1945),永嘉县碾米、火柴、布厂、铁厂等18家工厂中,用柴油作燃料进行生产的仅7户,用木炭代油作业的有11户。 20世纪50年代,柴油由温州市石油公司直接供应。1959年,县商业局开始销售柴油,第一季度销售30吨。1964年第一季度起,推行合同制供货办法。70年代初,石油产品实行降价供应。1971年9月,柴油零售价格每吨降低33元,次年省分配指标大于县建议数,满足柴油机具的用油需要。1979年,对全县农机具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档案,实行按机定量供应,是年底有农业耕作、收获、植保、排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3347台,其他柴油机具202台,年销售柴油4762吨。1981年,柴油供应保证春耕、排灌及氨水运输用油,11月1日起,取消农业生产用柴油价格补贴。1983年,实行计划包干和定量凭证供应制度。同年5月11日起,高价柴油敞开供应,1984年7月起,允许农机部门经销、代销农用柴油和自行采购高价柴油。1987年后,自营柴油放开经营。1990年,全县柴油经营主要依靠计划外自营油。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