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姬歸于杞莊公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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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春秋经传辨疑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9042
颗粒名称: 伯姬歸于杞莊公二十五年
分类号: K225.04
页数: 2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童品所撰写的《春秋经传辨疑》中收录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中国史 古代史籍

内容

伯姬左氏無傳杜氏以爲莊公女及二十七年春公會伯姬于洮胡
  氏亦以爲莊公女冬杞伯姬來左氏以爲歸寧蓋亦以爲莊公女按
  莊公以母命必齊女而後娶於去年八月始娶夫人曾未期年惡有
  可嫁之女諸侯一娶九女必先有夫人而後有姊妾豈莊公先有姊
  妾惟虛夫人之位以待齊女耶諸傳雖皆以爲莊公女亦不明言其
  何出也按胡氏於扈之會亦云莊公至是年三十有六矣尚無内主
  恐未有子女也汪氏曰或以爲桓公女謂時君之女則加子字然莊
  公二十七年書叔姬若皆桓公女則伯姬蓋三十餘矣未應二女皆
  失時若是且伯姬以僖公三十一年來求婦則年踰七十始求子婦
  似未可以必其爲桓公女也竊疑文姜恣已之淫行必不急於男女
  之婚嫁觀莊公之娶夫人亦年至三十有七其不急於伯姬之嫁亦
  可知矣豈可以其嫁之失時而遂疑其非桓公女耶但年餘七十始
  至魯求婦則子之年亦不少矣此則有可疑者

知识出处

春秋经传辨疑一卷

《春秋经传辨疑一卷》

一卷,明童品著。前有成化戊戌年(1478年)的自序,后有弘治壬戌年(1502年)自作的跋。其书论《左传》所载事迹九十三条,凡遇三传异同,多主《左传》,而驳《公羊》、《谷梁》。但于宋师围曹一条,则疑《左传》所载不甚明了;于华元出奔于晋一条,亦疑《左传》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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