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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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周易窥余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7611
颗粒名称: 象
分类号: B221.5
页数: 2
页码: 七至八
摘要: 鄭剛中闡述《周經》下半部分未濟卦象辭。
关键词: 周易 哲学研究

内容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水火之為物易辨也而物性之如水火者難辨也辨物居方可為
  也不知行之以謹與无辨不能居者等爾雖然辨其物不蚤則混
  淆雜處方不可得而居矣君子欲使燥濕各居其方故先謹辨其
  物雖然火在上水在下可以謂之居方矣然二物不相逮則求濟
  亦未得惟始辨而終交然後水火之用成其在人也君子小人必
  使各止其所而不相越至于籠絡並用聖人固有濟合之道焉此
  善觀未濟之象者也虞氏曰乾陽物也坤陰物艮為居坤為方乾
  别五以居坤二故以辨物居方

知识出处

周易窥余十五卷

《周易窥余十五卷》

南宋郑刚中撰。十五卷。此书以程颐《易》学主“义理”,朱震《易》学主“象数”,遂参取两家,阐发其所未尽之义。《自序》称:“《伊川易传》、《汉上易传》二书,颇弥缝于象义之间,但《易》道广大,有可窥之余,吾则窥之。”故名其书曰《窥余》。书中《乾》、《坤》二卦及《系辞传》以下原缺不解。其本罕传,朱彝尊《经义考》注曰:“未见。”唯《永乐大典》尚存其文,但缺《豫》、《随》、《大畜》、《大壮》《睽》《蹇》《中孚》七卦。四库全书云:“其七卦为原本所缺者,但录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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