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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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周易窥余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7383
颗粒名称: 象
分类号: B221.5
页数: 2
页码: 三至四
摘要: 鄭剛中闡述《周經》上半部分漸卦爻象。
关键词: 周易 哲学研究

内容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上九復于陸子夏傳孔頴逹李鼎祚皆謂上九九三各處一卦之
  上故皆言陸陸者髙之頂也集傳于叢説亦主其言謂漸至上九
  亢矣是以上反而之三然後安處惟安定胡先生謂徧觀經文无
  高頂曰陸之文字當為逵蓋字之誤逵雲路也言鴻之飛高至于
  雲路其羽翎毛質可以為表儀故易𫝊獨然其説引爾雅九逹謂
  之逵今當以逵為正蓋諸卦象物者多矣未有重復者夫鴻之義
  同也至于干于磐于陸義不可同也亦猶需之義同也至于郊于
  沙于泥義不可同也爻隨體變義隨爻變上九豈得與九三俱漸
  陸哉鳥之羽皆有用而各有所取雉羽取其采鷺羽取其白鴻鴈
  之羽取其知時自磐而上雖于鴻為漸高而非其所安至升雲路
  而髙翔次序有列所以為鴻者邈乎其不可及矣此非馴致之效
  歟故取其羽用以為儀則君子進退去就之志亦孰得而亂之可
  觀以為法矣干寳曰有德而可愛有儀而可象故曰其羽可用為
  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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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窥余十五卷

《周易窥余十五卷》

南宋郑刚中撰。十五卷。此书以程颐《易》学主“义理”,朱震《易》学主“象数”,遂参取两家,阐发其所未尽之义。《自序》称:“《伊川易传》、《汉上易传》二书,颇弥缝于象义之间,但《易》道广大,有可窥之余,吾则窥之。”故名其书曰《窥余》。书中《乾》、《坤》二卦及《系辞传》以下原缺不解。其本罕传,朱彝尊《经义考》注曰:“未见。”唯《永乐大典》尚存其文,但缺《豫》、《随》、《大畜》、《大壮》《睽》《蹇》《中孚》七卦。四库全书云:“其七卦为原本所缺者,但录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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