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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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周易窥余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6386
颗粒名称: 象
分类号: B221.5
页数: 1
页码: 二至三
摘要: 鄭剛中闡述《周經》上半部分小畜卦爻象。
关键词: 周易 哲学研究

内容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小畜惟九三受畜最近三者陽之極與上為應在㢲女之位故象
  以夫妻為義九三動而應上則自二至四有震體震為車故有取
  于輿三今不動則是震毁而輿説輻矣三説四不動為四所畜而
  不得前反與其室相視而乖戾故曰夫妻反目雖然三説四而不
  進若上九動而應之猶不至是惟下不進而上不應故夫妻反目
  而輿説輻不正室之咎可不畏哉輻讀如福本亦作輹讀如復然
  輻與輹不同也考工記曰轂也者以為利轉也輻也者以為直指
  也牙也者以為固抱也三材不失職謂之完盖輪之總要也輹則
  車下横木故先儒謂車下縛故敗輻則轂无所慿車不可行敗輹
  則縛之可以復進易于小畜曰説輻于大畜曰説輹考兩卦夫妻
  反目與中无尤之義固自有輕重説者為俱有車説之文故輻輹
  不分又惑于左氏説輻之字便謂可以通用非矣按杜預謂震為
  車者謂歸妹之上六有震體大畜自五以下其互體亦震也由是
  知預所用乃大畜之文九家易曰四互體離離為目也離既不正
  五引而上三引而下故反目也輿以輪成車夫以妻成室今以婦
  乗夫其道逆故不能正室

知识出处

周易窥余十五卷

《周易窥余十五卷》

南宋郑刚中撰。十五卷。此书以程颐《易》学主“义理”,朱震《易》学主“象数”,遂参取两家,阐发其所未尽之义。《自序》称:“《伊川易传》、《汉上易传》二书,颇弥缝于象义之间,但《易》道广大,有可窥之余,吾则窥之。”故名其书曰《窥余》。书中《乾》、《坤》二卦及《系辞传》以下原缺不解。其本罕传,朱彝尊《经义考》注曰:“未见。”唯《永乐大典》尚存其文,但缺《豫》、《随》、《大畜》、《大壮》《睽》《蹇》《中孚》七卦。四库全书云:“其七卦为原本所缺者,但录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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