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婦鄭夫人壙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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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807
颗粒名称: 節婦鄭夫人壙誌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3
页码: 二十八至三十一
摘要: 明蘇伯衡為節婦鄭夫人寫的一篇壙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蘭溪有節婦曰鄭氏王珤之母也其貞節淑行宗婣
  稱之鄉黨稱之士大夫稱之下及兒童僕隸稱之既
  沒世見其子孫則又從而稱之曰此王節婦之子若
  孫也嗚呼懿哉節婦孟子所謂非聲音笑貌之所能
  為者矣不賢而能之乎家君仕蘭溪時伯衡年纔七
  八歲日從珤往來嬉戲其家牽節婦衣索梨棗節婦
  愛之猶親子自後侍遊閩廣吴越及忝鄉薦上春官
  召為國子属官行過蘭溪必望閭而趨見節婦三十
  年間或四五歲一見或間歲一見或歲一見或歲二
  三見節婦見伯衡所以遇之甚厚比伯衡辭免翰林
  之命來歸養過其門求見節婦則死且葬矣為之汪
  然出涕方欲往拜其墓而珤以銘見屬知節婦凡行
  詳且稔莫伯衡若也銘非伯衡將属誰節婦諱妙浄
  祖曰光祖父曰升世為蘭溪人節婦自為處子時以
  孝謹聞年十七歸珤父諱祥府君事其舅姑如事其
  父母舅姑死喪祭如其生為王氏婦十八年而夫沒
  其夫埀沒時語節婦曰吾家素貧破屋數楹不足以
  存身磽田數畝不足以糊口吾之生也存活且猶不
  易况今吾且死若將何恃以存活宜及若少艾擇所
  依無以吾為意也節婦曰嗟乎我與君為夫婦踰一
  紀矣猶不知我心顧以言嘗我耶君如不可諱不守
  節自力于衣食以長子而有他志犬豕不食其餘是
  時節婦年三十有五珤甫十一歲紡績自給往往逹
  旦課童奴治生野樹粟墻下樹桑庭有隙地即以樹
  蔬果麻枲無寸尺廢者而尤善歛散畜牧歲時節享
  祀與夫親戚鄉隣慶吊饋遺未始以貧而廢禮珤亦
  痛自砥礪禮部吴公正傳以名進士里居與之遊者
  皆當世鉅人珤出入吴公門下因得盡見諸鉅人鉅
  人賢其母莫弗與之進節婦喜曰吾聞蓬生麻中不
  扶自直吾兒接識有若而人何至為小人之歸斬焉
  未亡人他日有以見吾夫地下矣節婦治其家以儉
  約衣食常不使過之惟賓客之奉則縱珤所為不問
  曰古之賢母至剪髪以奉賓吾方愧之矧敢吝乎自
  夫亡五年始卜地于紫巖鄉杜唐之原葬其姑而以
  夫祔焉又五年聘其兄之女以為婦又十年遂再造
  其家室廬之完田園之廣甲于王氏又十有四年國
  朝取金華之明年按察使者始采里耆之言援著令
  旌其門復其家又八年乃卒丙午正月二日也享年
  七十有八葬以洪武己酉十二月十一日墓在横山
  鄉葉村之原子一人珤也前浦江縣毉學教諭孫男
  三人原虎原龍原麟孫女一人適于定曾孫男七人
  宋歐陽子生四歲而孤無一瓦之覆一隴之植以庇
  而為生其所以成立者皆出於其母魏國太夫人鄭
  也今珤早孤家貧賴母氏守節教養而底于成事絶
  相類然則珤之賢雖不敢比歐陽子而節婦之為母
  視魏國固無愧也於戲可不謂賢乎觀王氏門祚之
  升孫曾之衆而節婦被旌號享孝養以高夀終亦足
  以見為善之無不報矣則節婦雖不身受封贈如魏
  國復何憾哉銘曰
  從一而終婦人之正不有淑德疇克自靖懿懿夫人
  獨也徽静遭家之艱植志俟命既全其正遂保其胤
  匪胤之保寔鴻厥慶始視其室有如懸磬歷歲幾何
  家則鼎盛有孫有曾以莫不令凡鄉之人莫之與競
  是謂祉報如響斯應歐陽之母國魏氏鄭懿懿夫人
  式同厥姓其姓既同其賢亦並四百年間輝光引暎
  有崇斯丘山環川亘其藏在兹過者必敬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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