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君妻潘氏壙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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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806
颗粒名称: 柳君妻潘氏壙誌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二十六至二十八
摘要: 明蘇伯衡為柳君妻潘氏寫的一篇壙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夫人姓潘氏諱益婺之東陽人歸同郡浦江柳氏為
  穆之妻故翰林待制文肅公之孫婦也有子一人曰
  士忠女一人適湘府伴讀葛誠夫年四十有三卒于
  洪武元年五月二日以十年九月九日葬縣之通化
  鄉城竇塢之原夫人之父曰逵逵之父曰輝輝之父
  曰曄宋季嘗舉進士逵之配劉氏號知書習禮法有
  賢行夫人目染耳濡在室為淑女翦結織紝縫紉刺
  繡不教而能容止幽閑服飾雅潔諸女取則焉穆之
  母於夫人為姑長擇所歸遂以妻穆父母愛之欲其
  長在左右遂延穆於甥舘越十年始聽其歸其歸柳
  氏也事舅姑為賢婦任家政事為品節各有條品嚴
  不傷和儉而中禮處内外親戚間咸稱其情待鄉鄰
  奴僕一撫以恩夫家故有田而歲恒乏食夫人揣知
  田腴者十才二三曰與其瘠而多孰若腴而少瘠而
  多所獲無幾徒困征歛請其夫鬻之更擇便利者市
  之仍出装奩助之自是歲不乏食至正末盗起旁近
  盡室匿山谷間囊槖摽掠無遺比還家蕭然四壁也
  人以為難處夫人能以理自處又能彌縫以安慰其
  舅姑使不知其不足而忘其憂及舅沒相夫力貧以
  治喪葬而禮之所當為者無或缺子婦天死畀其嫁
  時首飾衣被歸其外家曰婦無兒女我家何敢有其
  遺貲其外家辭卒歸之亡何得蠱疾雖伏枕而綜理
  參决内外小大事猶平常時自度不起則為姑治送
  終之具必備必誠曰我旦暮人耳終不得養吾姑矣
  所得効力者此焉而已夫人之行如此誠賢乎哉安
  可使其無聞乎而士忠之先配吾甥也以誠夫之狀
  來請銘為之銘曰
  内外族鉅且華德稱之宜厥家吁可嗟夀不遐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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