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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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804
颗粒名称: 周君墓誌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二十二至二十四
摘要: 明蘇伯衡為周君寫的一篇墓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厥今郡邑間巨室非不多有家而無塾里相望也有
  子而不教家相望也余未嘗不太息焉及來平陽聞
  君闢塾于家歲必招延師儒以教諸子若前龍江書
  院山長高君賓叔前福建行省左右司都事吴君以
  仁前頴州判官黄君思誠皆俯就其招然君之家不
  過中人之產而為巨室之所不能為非有拔俗之見
  則何以能之余甚敬重之君一再見余而竟以病卒
  故其卒也余尤嗟惜焉其子驥卜以某年某月某日
  葬君于某鄉其原奉高君之狀謁銘余固不得而辭
  也君諱守思字國賢姓周氏其先閩人今為温之平
  陽人曾祖綱祖恒父公雅母金氏公雅生于元之至
  元乙酉卒以至正甲辰敏于治生施與不靳喪不克
  收者資之稱貸不能償者已之居常語君曰我勤儉
  立業爾克守以遺子孫衣食自可有餘慎勿使外慕
  也君服膺惟謹非門戶事未嘗見縣令丞以身率子
  姪焉居家庭力於孝友處鄉黨一于謙和交朋友篤
  于信誼親沒治喪盡哀既葬作亭墓下以時展省事
  之猶生存也輕財而樂施有先人之風嘗以重購得
  地巽溪隂陽家以為吉壤聞黄思誠欲葬父而不得
  地輒以奉之出契劵授之思誠畀以直君曰子于我
  乎舘辱與我為兄弟交子之親猶吾親也尚須直耶
  為之筮日而董其凡役女兄歸潘早逝有遺孤女君
  育于家比長大擇婿得瑞安曹朝賓具資裝遣之權
  勢所在人争趍逐君獨退避人咸服其行每自言曰
  我藉前人遺庥有屋以庇風雨有田以具饘粥賦税
  之供賓祭之奉妻子之養足以給矣而猶朝夕仰拾
  俯取是不知足也吾豈為之哉日惟事教子既為之
  求師又為之求賢大夫士使承其下風而所以奉承
  之者尤欵曲至作水西亭以備宴遊既而遷居崑山
  下方蒔花藝竹規從搢紳先生徜徉以終餘年不虞
  遽以疾不起矣年五十有五臨終惟属驥曰爾祖訓
  我孝弟忠信我遵之尺寸不敢違獲為寡過之人則
  職此也而克率而弟遵而祖之訓又克勤于學孝于
  母無貽祖父羞則我雖死無憾矣君生之歲為元天
  歷己巳十二月二十三日卒之歲為今洪武癸亥四
  月三十日前娶鄭氏以元至順壬申正月十一日生
  以今洪武壬寅七月七日卒而以丙午十月十一日
  祔巽溪先墓之次繼室鄭氏子男三人長即驥前室
  出也次驨次昂女四人皆在室嗚呼先哲以師教與
  父生君食並稱則師之所係夫豈輕也哉奈何叔世
  漠焉不知用其情而覬子弟之材門祚之升又何自
  能之君之于子也不遺之金籝惟慎擇其人而俾之
  師承亦可謂特立而獨行者矣吾故揭諸幽扃庶幾
  有聞風而興者是為銘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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