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縣丞母吴夫人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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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803
颗粒名称: 林縣丞母吴夫人墓誌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二十至二十二
摘要: 明蘇伯衡為林縣丞母吴夫人寫的一篇墓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夫人姓吴氏諱昭温州平陽縣人宋太常博士藴古
  之裔孫曾祖聳祖梅父羨母項氏夫人歸同縣林氏
  為繼善君之妻有子三人伯曰維高叙州慶符縣丞
  季曰杞陕西按察司書吏自二子出仕夫人居常鬱
  鬱以致成疾及家僮函杞遺骸至自陕西夫人憫其
  去家五六千里而殞于異鄉哭之過乎哀疾日增劇
  竟卒于洪武七年甲寅八月癸亥享年五十有五維
  高奔喪抵家甫七日亦卒杞字維清先夫人卒一年
  癸丑十二月初三日卒之日也得年二十九維高名
  嵩後夫人卒一年乙卯九月十四日卒之日也得年
  三十六仲子賓奉繼善君之命以十一年十二月庚
  申葬夫人萬全鄉柏洋芳奥先姑之兆而以嵩杞祔
  焉既葬之五年属温州府儒學教授徐君宗起為狀
  來請銘林氏徐氏東西隣也於夫人事得之最詳而
  言之最覈乃為取而書之曰夫人幼而柔婉長閑禮
  度為處子歸林氏善事父母舅姑女工之事不煩父
  母教訓而能不以舅性嚴厲而愛或弛不以姑性和
  慈而敬或虧中遭兵革家計頗艱能斥簪珥以致養
  曰舅姑難得財物易致二人髪皆種種矣欲奉養恒
  如今日其可得乎故蔬食不給而甘旨柔脆之奉恒
  過乎厚姑病晝夜扶侍久益不懈姑沒未幾而舅繼
  之喪葬克如夫志夫人寔左右焉其夫稍致美夫居
  室衣服夫人輒曰妾聞大禹聖人且猶卑宫室惡衣
  服况衆人而可不儉約乎君之所務殆非貽謀之道
  夫善其言而為改行處妯娌接族婣撫婢僕各盡其
  道而尤能成就其子女以此三子皆克肖二女嫁徐
  珷潘珍皆以賢淑稱於戲為女而女為婦而婦為妻
  而妻為母而母可不謂之賢乎謂宜見其子之成名
  享其子之禄養孰知天遽奪杞之命而夫人亦奄至
  大故崧又以哀毁卒于服次是于賓之心不為大憾
  與夫為人如前所云而卒不至于夀且貴所謂天道
  安在也雖衆人不能不盡傷焉而况于其子乎固宜
  賓之汲汲欲圖其不朽也何忍而不為之銘哉銘曰
  有子而夙夜教誨之固冀其成材而顯融於世也子
  焉材成而出膺禄位是謂能承親之志也為親者不
  喜而顧憂懼竟不知何為也此吾于夫人之事所以
  拊髀而增喟也吁嗟夫人婦德之懿母儀之備則固
  生無愧而死有餘裕也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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