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元翰林侍講學士陳公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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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86
颗粒名称: 故元翰林侍講學士陳公墓表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3
页码: 二十五至三十
摘要: 明蘇伯衡為故元翰林侍講學士陳公寫的一篇墓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在昔元至正己丑盗發海上又明年汝頴繼變不五
  六年淮東西江左右湖南北罔不煽亂如海中漚前
  者未滅而後者復起土崩之患危在朝夕其君臣當
  夙夜惕厲憂勤殫竭心膂撥亂而反之正若捄焚拯
  溺之不暇乃誕相與盤樂淫荒視晏安之日猶有甚
  者畧不以攘除事置思慮盖懷奸怙寵專權稔惡蠱
  惑帝至于此則圖嚕特穆爾也公于時官文學憤激
  于衷憂形于色率御史善材抗疏彈擊不少顧忌萬
  一帝心感悟焉使帝因公之言立誅奸臣以謝天下
  反昔所為圖弭菑變猶可以登中興之功捄須臾之
  運奈何奸臣甫竄而遽用顧譴公非宜言而欲殺之
  由是衆正解體盗賊横行兵交闕下擁衆觀望者相
  隨属寓縣割裂生民塗炭大明問罪之師至通州帝
  遂棄宗廟遁而社稷墟矣是雖運祚之有所終歷數
  之有所歸抑豈不以疏法家拂士忽忠言至計也哉
  嗟夫亡國之主未有不以奸邪為賢而以忠讜為狂
  者也亦未有枋用非人以言為諱而國能存者也故
  公伯祖宋相宜中景定初以攻丁大全而編管建昌
  軍公以劾禿魯帖木兒而幾見殺丞相之言不用後
  二十餘年而宋社以屋公之言不用後十餘年而元
  社以屋書曰與亂同事罔不亡信矣夫丞相也公也
  生與阨會何其絶相佀也豈非不幸與然身躓而名
  隨之初非不幸也而况元亡公分致死以殉國雖掣
  之肘而其心則與乃祖行軍司馬死汾水關同諒也
  一門之内百歲之間風烈相終始所謂世篤忠貞者
  哉嗚呼公姓陳氏諱逹字元逹温之永嘉人家婺之
  蘭溪自司馬始高祖彦宋累贈少傅元贈中奉大夫
  秘書卿護軍追封永嘉郡侯諡安忠曾祖永春宋累
  贈少師元贈集賢學士資德大夫上護軍追封永嘉
  郡侯諡恭禧祖自中即司馬元贈銀青光禄大夫大
  司徒上柱國追封温國公諡康順考諱萍元銀青光
  禄大夫大司徒宣政院使兼延慶院使領吐蕃宣慰
  使高祖妣王氏曾祖妣楊氏並封永嘉郡夫人祖妣
  楊氏封温國太夫人妣江氏封温國夫人而公沈氏
  出也三歲而孤伯母陳留郡夫人江氏鞠育之長大
  年十五徵入宿衛二十學書于平章康里公巙巙待
  制杜公本學詩于張貞居天雨馬教授伯誠三十書
  名與康里公上下欽安殿成在廷善筆札者咸書牓
  上進獨用公所進者至正壬辰擢端本堂司經尋轉
  正字又遷文學立朝慕汲黯之為人事無大小言必
  剴切皇太子禮貌之不徒以其善書也劾圖嚕特穆
  爾寔丁酉冬賴太子苦諫得不殺遂辭所居官明年
  遵海南歸永嘉即墓下以居從進士陳高授尚書周
  易語及時事輒流涕于邑既而帝見亂甚始思公顧
  其兄大都留守阿瑪噶問公安在對曰病卧故里即
  日以徵事郎同僉太常禮儀院事召不拜又召拜集
  賢直學士亞中大夫兼太子贊善最後召以翰林侍
  講學士資德大夫知制誥同脩國史同知經筵事後
  兩召皆有御衣上尊之賜而公終己不赴其言曰吾
  嘗見病者不早使毉師治之及在膏盲始召醫從事
  雖扁鵲亦走而已今國事如此豈臣子之所忍見然
  賢如先丞相處輔弼之地猶不能存宋于埀亡况吾
  之材職以論思獨能存元于埀亡乎王師克温公自
  沉淵軍士出之引佩刀自裁軍士奪之乃斷髪示無
  用猶安置濠州後遇赦任便居住乃還蘭溪病風痺
  且三年矣聞有薦之于朝者遂却藥不御而卒公生
  以元之至治壬戌七月一日卒以洪武乙卯十月六日
  葬蘭溪縣甘棠鄉門村原以壬戌十月二十日娶江
  氏封永嘉郡夫人子男五曰智曰聪曰常曰定曰醜
  女三一適永嘉鮑行一適黄巖鮑丑一許嫁蘭溪楊
  球孫男二震彰今翰林吴君沉嘗銘公墓矣而聰謂
  伯衡不可無一言白公之志伯衡惟君子所貴大節
  為先公所樹立豈不偉哉乃若既貴且富而孜孜問
  學施德于人而不自以為恩人或負之而亦不以為
  恨他人未易能也在公何難焉出入兩宫待遇之隆
  賜予之渥他人不可致也何足為公榮雖其字畫一
  代不數人亦公餘事耳以故不備述而獨書其關于
  國者表諸神道其辭不殺盖以公言不用于當時為
  可惜公行無愧于先祖為可貴庶有國者以懲而事
  君者以勸云係以辭曰火之初熱未至烈烈升斗之
  水沃可以滅及其燎原烟焰漲天雖竭江河烏能捄
  旃國步方艱不用公言國步孔棘乃召公還有策莫
  施還也何裨不榮以禄乃分之宜國破城亡誓欲捐
  軀不獲直遂天歟人歟死雖不果義則無愧世其家
  者庶其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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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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