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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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85
颗粒名称: 韓君墓誌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3
页码: 二十二至二十五
摘要: 明蘇伯衡為韓君寫的一篇墓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韓氏上世河南人初遷光之固始再遷閩之長溪五
  代之際名碩者又自長溪遷温之平陽其占籍于平
  陽也始家金舟里今家松山則由來慶元進士漪與
  其從子淳祐進士縯翁至君六世矣君諱汝楫字濟
  川曰蕃曾大父也曰浩大父也曰珪父也三世皆不
  仕而以行誼聞大父號玉溪處士尤負材望元至元
  二十七年括大盗詹老鷂與温盗林雄等合勢張甚
  江浙行省參政高公興統軍討之聞處士名延致軍
  中與之坐問計對曰盗雖衆大率詿誤者與烏合者
  爾明公能開自新之路以離其黨則賊不足平矣從
  之下令曰吾誅止賊首去兵即良民無不爾宥于中
  能擒送首惡者賞與凡人等由是賊黨争去逆効順
  全活數萬人兵不勞而首惡就誅高公賞之官辭老
  不拜父年四十七卒時君甫七歲大父甚愛之出入
  必命從而後容止應對若巨人見者咸曰是家當有
  興者吾知在此子矣大父沒鞠于大母國母楊二母
  所以教告之者不遺餘力而君亦自知刻勵稍長即
  奮拔不羣事二母極于孝處兄弟篤于愛二母相繼
  卒治喪營葬情文備至人謂其能子君魁梧而髯意
  氣豁如也明于當世之務親戚有事就之謀悉中機
  會勇于為義見利則退辟若將凂之好賑人之乏絶
  拯人于患難病者予藥死者予槥宗族弗克婚嫁者
  予錢帛家之有無一不問松山閩浙所途賢大夫士
  過其門無不願見之挹其風無不然敬之環其鄉
  有争輒求直于君君曰我非有司則皆曰非無有司
  可以取信者惟公謝遣不去曲直之以片言其見短
  于君者抑首趍出自以為受責有司不耻而耻為韓
  公短也窶人子無聊賴往往自戕要取財物衆畏之
  莫敢邇君正色責之曰若軀長六尺不自力于衣食
  而輕生以餬口尚誰復置若人數中也其人感悟卒
  以改行鄉隣有以阻飢而與旁縣民私鬻鹽者類輩
  數十百人君呼致好語之曰而欲得食以全活命以
  活妻子何不我告而計顧出此也此豈其道哉即發
  廪勸分以賑之未幾旁縣民抵罪而鄉隣獨免禍咸
  感泣伏地謝且歸所貸君卒不肯取娶陳氏生子懋
  五年而卒君懲申生薛包後母事遂不復再娶躬撫
  視懋長大遣師事鄉先生既授之室營别舘于員沙
  以家事属懋而出居之惟時節薦享乃來歸曰我蚤
  失父不獲致養又安敢享子婦之養也俄閩寇犯其
  鄉避之夏校里竟以疾卒于所寓至正乙未正月乙
  酉也春秋五十有四懋以是歲九月戊子反柩葬神
  山月嶼之原而舉陳氏祔焉子男一人懋也以賢良
  擢將仕郎平陽府温州判官轉承事郎知大同府大
  同縣事女一人適鄭彬孫男四人燾熹杰默懋歸自
  大同以同門友徐宗起之狀求銘于伯衡惟韓氏之
  積累其來久矣詩所謂載篤其慶則于君焉見之而
  君器識尤不在前人下今出而為世用其所以惠利
  風動乎人者當不止于一鄉惟外聲利而甘隐約故
  其所可稱道者僅如此然有懋以為子際今聖時出
  寄百里而諸孫楚楚稱其家兒將必能自奮以亢其
  宗種之矣焉有不穫者奚必自其身哉銘曰
  猗韓氏世有人敦行誼孚鄉隣君承之善日新惠惸
  獨馴兇嚚行吾志不求聞天之道屈必伸君有子又
  得孫將自今大其門發潜德刻貞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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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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