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處士王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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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84
颗粒名称: 魯山處士王君墓誌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二十至二十二
摘要: 明蘇伯衡為魯山處士王君寫的一篇墓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魯山處士生于元之延祐甲寅七月二十二日卒之
  歲至正癸卯正月十五日也既卒之又明年十一月
  二十七日葬將軍括山之原姓王氏諱文琰字子仁
  號魯山人因稱之曰魯山處士盖温之平陽人也上
  世自閩來遷十四傳而至處士曾祖公甲宋咸淳鄉
  貢進士祖脩以文行稱于元當路薦諸朝辭疾不行
  父紹祖倜儻好誼涉獵經史于地理醫卜之學尤精
  母項氏仕宋欽州靈山主簿宋英之孫女也處士雖
  生富家自幼攘去膏粱折節讀書為學在鄉校能盡
  記諸生所疑問其師王静一曰以子之資禀而充之
  問學他日成就詎易量哉吾不足為子師也時鄱陽
  易復孫為州學教授其父乃遣從授春秋寒暑不輟
  遂通一經清苦之操寒畯有所不及極為士林推許
  既而出遊西浙將遂如齊魯燕趙幽冀求天下之奇
  聞壯觀以自廣會中原用兵而其鄉亦有警曰吾久
  客他鄉父母寧不倚閭而望且緩急孰扶持吾父母
  乎乃歸朝夕親側色所欲即趍為之愉愉如也親有
  疾躬自煉藥垢面蓬首夜不就枕及親沒哀毁頓絶
  者數矣杖而後能興始周君嗣德以元帥行州守事
  後孔君暘為同知二君皆處士鄉里而處士又孔君
  内弟二君方用事處士非公事未嘗有所私謁雖孔
  君亦高其行季弟峙以忤周元帥繫獄將殺之衆哀
  其無辜請釋之不許請使輸軍儲自贖則許峙罄其
  帑以輸數猶不登處士往代之輸乃得貰人義之則
  曰朋友且猶通財况兄弟乎居鄉閭聞人患難必厚
  周之章謙以歲祲持田求售至熟又求歸田處士一
  不與較謝清者從處士貸錢五百緡入閩行賈而又
  稱貸于巨室久之埀槖而歸舉其田宅以庚巨室巨
  室猶展轉取息不已處士曰仁者不為也呼致清以
  劵予之清至感泣曰吾自度無以償處士計無所出
  將自經今日處士生我矣其輕財尚誼類如此處士
  為學貴躬行不屑屑于文詞間有所作識者以為有
  古風構樓龜嶼旁取群經與濂洛遺書日夜鑚研有
  所得則著書以自見使遂其志豈不偉哉惜乎年五
  十而遽卒也娶潘氏繼陳氏子男二人曰觀生曰士
  宗孫男五人敞斆敘敕敭女一未行嗚呼世之士不
  知學者不論知學矣徒馳騁空言夷考其行則背馳
  者可勝歎哉若處士庶其善學者或惜其獨善不措
  諸用然振衰善俗所激厲多矣比于得志一時而無
  益斯世者其得失何如也故余于處士之事喜為之
  誌使後來知其人焉銘曰
  富吾不溺勢吾不趍學之勉勉居之舒舒躬行孝友
  仁于鄉閭初豈要譽令聞藹如斯其為君子之儒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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