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元温州路同知平陽州事孔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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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79
颗粒名称: 故元温州路同知平陽州事孔公墓誌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3
页码: 一至五
摘要: 明蘇伯衡為故元温州路同知平陽州事孔公寫的一篇墓誌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至正末方國珍據台慶温用名士以收人心凡士居
  其地者不為所用則為所禍而其於公也不得而用
  之亦不得而禍之四方之士聞而莫不高其風國初
  胡仲淵以王府參軍鎮括將進公于朝而先之以書
  幣公返其書幣謂使者曰使孔暘一出足於天下重
  雖強顔從參軍後亦不辭不然何益況吾父年埀九
  十不可頃刻去左右參軍奈何欲使之胥為不忠孝
  人耶仲淵愧其言而止洪武元年按察僉事趙夀將
  使指求賢浙東得公於温以應詔公終辭不起士益
  以是高之公神明之胄起家為名進士仕州縣為良
  吏師學為儒宗當世尊而仰之不在彼而在此也公
  自幼篤志於學警悟強記絶人而諸經史百家之書
  罔不該貫取元統乙亥鄉薦温之士以春秋貢者自
  公始方上春官而科舉廢南歸以衍聖公思晦舉署
  永嘉書院山長未上而科詔復下至正元年再薦于
  鄉登二年進士第推衢州路録事階將仕郎九年轉
  從仕郎處州路慶元縣尹代歸以二親年高絶口不
  言仕進十九年中書參政巴延布哈公内臺治書李
  公國鳳經畧江南得便宜除拜承制授公温州路同
  知平陽州事使得便養公奉檄欣然而起其為錄事
  于衢也下車適大旱以郡守命禱徐偃王祠下未復
  命而雨如注莫不驚異民汪明之兄弟爭家財吏展
  轉求賂數歲不决公問汪曰兄弟親孰與吏汪對曰
  兄弟同產吏途人爾公曰弊同產以資途人汝何不
  思之甚耶其兄弟立感悟叩頭曰不敢復煩官府矣
  廉訪僉事寶寶公行部莅衢委以難决之獄凡所平
  反無不服其明允遂以最?朝廷遣使分道宣撫過
  衢得公治狀甚禮遇之其為令于慶元也會分憲余
  公闕以括賦役不均舉行覈寔各縣皆擇人往董之
  惟慶元就以属公乃令民以田畝多寡自占即不實
  罪及隣保立法周而用法嚴民自占無敢不以實賦
  以田制役以賦定富者幸兌貧下重用之患遂除余
  公自為書遣吏勞以公堂酒學宫在縣西大溪之北
  公始視事進謁阻水不得前聞舊有詠歸橋直神力
  院左廢且數十年即經營興復之六月而成其修七
  百尺其廣三十尺覆以屋為間四十有九來往者便
  之壬辰歲祲縣西鄙小民六十餘人稱貸于富民弗
  從強委劑而發其廪以去富民忿之訴公以為強刼
  公惻然曰彼艱食冀活性命乃爾情亦可矜矣今以
  其活性命者戕其性命吾不忍為也若何獨忍乎富
  民愧謝而退閩寇犯縣境公能以義兵撃退之民賴
  以安急于仕者率縛平民徼賞典公曰軍功與民命
  孰重輒解其縛而縱之平陽鄉邑也時行樞密院判
  官周嗣德行州事公不矯以為異不比以為同事無
  大小一裁以法雖族婣不少假借之君子稱其識大
  體督平陽三歲丁母恭人憂解官明年州人以版圖
  上于職方公與陳子上者慨然有浮海之志顧父判
  府公在堂于上入閩公覊孤無儔却掃一室名曰潔
  庵情有所觸俛仰書空而已後三年而判府公捐舘
  公年六十三而執喪哀毁又十六年公以疾不起洪
  武壬戌七月二十七日也得年七十有九臨終謂諸
  子曰吾今而後有以下見曾大父於地矣盖公之曾
  大父曰景行宋太學内舍生度宗視學循故事官先
  聖子孫賜同進士出身授慶元府學教授陞從政郞
  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宋亡不復仕是以云架閣之
  子曰士璘元永嘉縣學教諭後以子貴贈從仕郞曲
  阜縣尹曲阜之子旵入用翰林鄭公陶孫薦歴永新
  州學正龍溪書院山長江州路儒學教授湖口縣主
  簿慶元會稽兩縣尹以承務郞松江府判官致仕公
  其裔也諱腸字子升生於大德甲辰正月十九日母
  恭人許氏湖廣儒學提舉澹齋先生善勝之女娶王
  氏封恭人以大德丙午三月十一日生以洪武已卯
  十二月三日卒葬縣西之肇奧子男五人諒說詳訓
  王出也誌側室陳出也詳訓早亡女三人皆已行而
  卒孫男四人宏寏邃瑩女七人長適林與方次適項
  愉餘未行平生所爲詩文總十二卷曰潔庵集藏于
  家諒等卜以十六年癸亥十一月十日合葬于肇奧
  屬其門人䝉陰縣主簿林與直爲狀來請銘伯衡晚
  陋不足以知公竊窺公當運去物改之後不降其志
  而得明哲保身之道善於用晦而不失出處去就之
  義可謂無愧古之仁人矣論次而顯銘之百世之下
  寧不尙有觀感而興起者乎銘曰
  恂恂孔公宣聖之孫道深皇王學貫天人宏中肆外
  而鳴以文迺旅俊造迺充國賓酒綰章綬有社有民
  敏於爲政一本於仁世運俄否歸伏海濱大明受命
  萬國維新求賢有詔使者在門引疾堅臥耳若不聞
  所執者節匪潔其身優游令終允矣全臣肇奥之原
  歸焉立墳勒銘于石千載弗諼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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