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惠先生方公哀辭有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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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60
颗粒名称: 貞惠先生方公哀辭有叙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3
页码: 三十五至四十
摘要: 明蘇伯衡為貞惠先生方公寫的一篇哀辭。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貞惠先生方公之知濟寧也庶富教可謂兼舉之矣
  在郡五年不惟民愛之而天亦助之先生以壬子夏
  拜命於時郡入我職方且四年二州二十縣戶僅三
  萬税萬餘石先生下車揭書諭民有寃抑自直於庭
  禁胥吏不得誰何日延耆宿周詢幽隱先是詔民墾
  荒田者滿三歲乃征吏徼功未滿歲輒征之民疑以
  惰田不加墾先生如詔旨約民且籍其丁產類為上
  中下三等等復三之遇科徵則視籍為高下凡追呼
  不遣皂隸遣符為信符印而析為二左以追呼右藏
  先生所程之緩急一決於已吏之舞手謀利者無所
  售而民之於生產作業始得併其力比三年戶倍於
  舊有奇税以石計者增多十有三倍而贏民之庶可
  見矣封内家給而人足雞犬羊牛之聲相聞桑麻榆
  棗之隂相接社稷山川諸祀壇壝莫不修崇器服莫
  不嚴飭垣之外莫不周樹名木新作水驛城南門廡
  堂室易庳陋為宏敞甓魯橋棗林二牐又構石牐泗
  上教民陶瓦營屋百餘間峙粟農隙則伐木為炭穴
  土藏氷民之富可見矣役浮屠修孔子廟堂鑿泮池
  闢射圃造弓矢樹正鵠騁前進士為師選補弟子員
  日一再視學親為正句讀較中否屬縣社立學學凡
  數百區生徒二千人公事稍閒即召吏屬訓以詩書
  法律其於教之也豈曰具文云乎夏秋二税前期移
  文與民約小大家咸以後期為恥爭先輓負不待督
  責而登逋逃之民襁負而來受鄽者相屬及先生以
  誣構就逮老稚號泣填道隨行數百里不能去者將
  以千數後聞先生且死皆相向慟哭非有以得乎民
  其能然乎壬子夏旱先生袒跣歷禱羣祠泣涕待命
  祠下誓不得雨不還既而大雨如建瓴五穀皆熟後
  是連三歲三禱皆響應如初癸丑秋蝗先生省愆籲
  天是夜聞空中聲薨薨乃飛蝗蔽天而過郡獨不災
  永嘉侯朱公亮祖統舟師百餘艘征燕過郡河水涸
  舟膠莫能進脅先生大發民浚河否則論如軍法日
  已晡先生仰天默禱夜漏下二皷天雨明發水溢兩
  涯舟去而民無擾非有以契天心其能然乎先生顔
  狀支體猶夫人也視聽言動猶夫人也何獨為郡而
  治効乃爾於乎我知之矣年甫弱冠研究群經及濂
  洛關閩遺書尋鄉先達授受源委凡道德性命之懿
  精思力索而允蹈之至於天文地理禮樂兵刑制度
  名物之屬亦辯析歸於至當慨然以為不合天人以
  為學學非其學也而於易尤注意一卦一爻必欲騐
  之事為其學術有如此者生平奉養甚約不御紈綺
  大布之衣寒暑不易曰惟一肉不治官事輒却不進
  其寡欲有如此者在官月取禄米十斗給饘粥餘悉
  留倉助軍食時斛米可易白金三兩或以問先生先
  生若不聞每行縣以糗糒自隨杯湯不取諸人兖州
  守奉二木瓜因童以進笞童而反之饒陽令緣鄉曲
  雅故以潯鴈侑書力謝去之晝之所為夜則白於天
  其廉謹有如此者公牘堆几羣辯方譁先生徐折衷
  以片言當於理而比於律畫一發遣庭無滯事大將
  軍徐魏公副將軍李曹公提兵十萬趨北平駐郡殆
  將踰時要官勢吏爭索芻糧朝夕傍午先生從容酬
  給人人意滿而去其明敏有如此者性不近名務以
  德化府庭之間屏去械杻楹懸草鞭亦不妄用民投
  牒者隨事大小裁決或笞辱或戒諭不留案牘而尤
  慎於庶獄日省月録獄無淹囚或有未報下者時食
  之以縻浙西江西兩省水陸數千里運糧百萬濟寧
  先生撫其民不翅部民且憫其道遠言於朝蠲其蠧
  耗其惻怛有如此者郡民以牛車轉戎衣於燕歲暮
  雨雪牛相藉物故欲僦舟以載時有令役民舟者誅
  僚佐畏令持不可先生曰民苟便縱抵法吾不辭也
  立載以舟郡倉絶糧省檄民轉粟青州走七百里民
  以為病會淮安漕運濟南者道境上先生欲俾淮安
  輸郡倉而濟南致青州告於行省不得命即具白戶
  部奏可郡將挾權貴勢當五六月調民數萬繕城民
  棄其穡事洒淚而即工先生議密以聞同列懼獲罪
  權貴相視不署名先生獨署之事聞即日詔罷其勇
  敢有如此者學術以本之寡欲以持之廉慎以濟之
  明敏以行之惻怛以動之勇敢以成之治天下無難
  也況為郡乎皇上器重先生注意圖任之而啣先生
  者遽中傷之御史又從而羅織之先生視榮辱得喪
  一致遂不與辯而就逮謫役江浦年僅五十有一死
  尋及之此其道之所以不大行而其澤之所以不遠
  被也悲夫豈天不欲天下後世目真儒之効歟雖然
  道德自任之死不回不亦貞乎善俗之政治於千里
  不亦惠乎合二字為先生謚以昭公論不亦宜乎翰
  林宋公濓既銘其墓余乃哀之以辭辭曰
  時之真儒國之循吏賴有此夫些擢自布韋典領大
  郡寒暑四徂些危持顛扶本仁輔義邇悦遠歸些庶
  富教俱顯有成蹟可以大書些天人交孚小試之効
  亦既皦如些俾乘事樞四海萬姓庶幾驩虞些云胡
  中途使遭誣衊又剪屠之些澤不大濡斯世斯民亦
  獨何辜些已乎已乎吾道之非一至於斯些天乎天
  乎可必也歟呼之奚為些嗚呼吾徒泣下沾裾豈曰
  此夫之欷歔些豈曰此夫之欷歔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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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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