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張孟兼字說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20
颗粒名称: 書張孟兼字說後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1
页码: 二十二
摘要: 明蘇伯衡為張孟兼字說寫的一篇跋。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隂陽分而為五行五行分而為十幹十二支譬則卉
  木自根而幹自幹以達於枝而葉敷焉其實一本而
  已是故十幹十二支即五行也五行即隂陽也而隂
  陽又未嘗判若兩物也聞人光生字張君以兼豈曰
  其生以戊寅而其歲為丁丑兼二年而云乎亦以戊
  為剛丁為柔而欲張君兼之以成其德乎易曰一隂
  一陽之謂道是天地之育物必資隂陽之兼施也書
  曰高明柔克沈潛剛克是聖人之馭世必資剛柔之
  兼用也而況於學者乎美矣哉先生之命字也張君
  能不吐剛不茹柔則張君其克承師訓矣於乎念之
  哉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阅读

相关人物

蘇伯衡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