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宗忠簡公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05
颗粒名称: 跋宗忠簡公誥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三至五
摘要: 明蘇伯衡為宗忠簡公誥寫的一篇跋。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右故宋宗忠簡公復官誥謹按公元祐六年年三十
  六進士及第調館陶尉歷龍游膠水趙城令政和二
  年改官知掖縣差通判登州道士高延昭恃勢犯法
  公窮治之不少假延昭至京師因林靈素訴公改建
  神霄宫不當公既乞祠而歸猶坐削奪羈置鎮江實
  宣和元年以四年郊恩叙復就差監鎮江酒官此則
  當時所被誥也六年除通判巴州事靖康二年御史
  中丞趙過庭等薦公可臺職召赴闕假宗正少卿充
  和議使公奏名不正改計議使議者以公剛方難合
  必不屈徒死無益乃不遣行會選易河朔帥守擢公
  直秘閣知磁州加河北義兵都總管就遷秘閣脩撰
  高宗以親王奉使過磁公力止之朝廷即授以天下
  兵馬大元帥公為副元帥暨高宗即位南京命公以
  龍圖閣直學士知襄陽府俄徙知青州又用尚書左
  僕射李綱薦徙知開封府遂以延康殿學士為京城
  留守兼開封尹陞資政殿學士建炎二年秋薨于汴
  有詔除公門下侍郎御營副使依舊留守而遽以訃
  聞詔贈觀文殿學士諡忠簡公先是公上休致之請
  特授朝散大夫後恤典行累進其階由通議大夫至
  開府儀同三司詩不云乎無競維烈若公者非所謂
  命世之大材歟方公盛年置之散地且踰三朝以忤
  一道士得幸用事者坐廢四年及河北事勢危急始
  舉磁以授之公年己六十八矣其受任居守也二帝
  北狩高宗南巡於斯之時岌岌乎真如以一縷之線
  引千鈞之石臨萬仭之淵尚賴公雖老而奮然自必
  身任恢復之事夫何規模甫定功業埀成而時宰忌
  之遇事輒從中沮之公不勝憂憤疽發於背而死及
  之茲非有志之士所為太息流涕者耶公既薨而宋
  竟失中原矣豈人之無祿而天不憗遺也將未欲混
  一而遽奪之也於戱喪亂之來必生弭亂之材以擬
  其後公材略不世出天固生之徽宗固不用之高宗
  雖用之又不免以小人間之是則公之吞志以沒宋
  之偏安於一隅者豈天運哉抑亦有人事焉覽是誥
  者未可直以為足見一代故事也此誥行於宣和四
  年壬寅後二百八十二年為今洪武六年癸丑公七
  世孫經重加裝池且請其表兄蘇伯衡識公削奪之
  由并官伐之槩以便觀者而伯衡輒以所素慨者係
  之實是歲之十月二十日也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阅读

相关人物

蘇伯衡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