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陳彦弼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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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704
颗粒名称: 跋陳彦弼誥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一至三
摘要: 明蘇伯衡為陳彦弼誥寫的一篇跋。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興國軍推官前知饒州安仁縣事陳公彦弼擬淮南
  節度推官知亳州錄事參軍以元祐三年五月二十
  六日署行至六月三日其勑始下時宣仁聖烈太皇
  太后同處分軍國事凡厥登用皆天下之賢才勑後
  署名彬彬可徵也守中書侍郎呂大防守尚書左僕
  射兼門下侍郎同知樞密院事范純仁守尚書右僕
  射兼中書侍郎尚書右丞王存守尚書左丞御史中
  丞胡宗愈守尚書右丞觀文殿學士孫固守門下侍
  郎給事中兼侍講傅堯俞守吏部侍郎皆在四月四
  日前此甫五十有二日耳而呂公著以尚書左僕射
  拜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劉摯以尚書左丞拜中書侍
  郎孫覺以右司諫拜御史中丞蓋同日我先文忠公
  時為學士在翰林是夕召入見於内東門小殿簾中
  出除目行詞既奉旨太皇太后問公所以擢用之故
  語公以神宗奬待之意甚悉公哭失聲太皇太后及
  上左右皆泣下巳而命坐賜茶復勉公盡心事上以
  報先帝知遇公拜而出遂撤金蓮燭送歸院即行司
  空左右僕射詞世傳一揮三制是也餘詞則劉攽曾
  肇等行呂司空以下皆再三表辭不允賜詔各一口
  宣各二斷來章批答各三皆公行於是諸公乃就職
  獨傅侍郎以舊疾未平未上後復申辭免之情仍有
  詔不允亦公行則五月二十三日也今其名下前小
  書未到而後不書豈非被詔之後五六月之交遂就
  職歟元年春司馬光拜左僕射自以歷事未久乞用
  文彦博為侍中行左僕射而守右僕射佐之用其言
  依舊以師相起彦博不煩以事而侍中虚至今故書
  闕也頌者姓蘇氏延慶者姓蔡氏萊公以龍圖閣直
  學士兼工部侍郎在二年之夏蘇公由刑部尚書進
  吏部尚書在二年之冬顧臨遷給事中與我先文定
  公遷戶部侍郎實並命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也宇
  文員外郎紹節之叔祖嘗言州縣不依數令放免積
  欠者黄左司即庭堅之叔父嘗體勘蜀茶者周考功
  蘇都事皆名士云觀此蓋可想見一時人物之盛森
  列於二聖之左右前後雅所謂濟濟多士殆不是過
  矣哲宗臨御十有五年而莫盛於元祐之際不歸之
  君子在内之功抑豈可哉然則此卷豈但足以係孝
  子慈孫無窮之思而已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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