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書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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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699
颗粒名称: 竹林書舍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三十至三十二
摘要: 明蘇伯衡為竹林書舍寫的一篇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章貢二水合而東北流五百餘里至於廬陵又四十
  里支為文江以去其水紋縈逥類文字故名文江文
  江之東今温州府司獄王君子直故居在焉王氏世
  業儒其居文江十一世矣居旁多美竹蒼然以萬計
  子直嘗面竹構屋積書其中以誦以習而歐陽先生
  莘耘則其所從受經者也語子直曰是宜名竹林書
  舍會朝廷徵用明經之士郡長吏遂起子直詣京師
  時方重征商至者例授斯職而子直得峽州後以最
  擢今官子直涖永嘉九年清彊之譽孚於上下亷介
  之德形於造次又不以仕之優而緩於學終日手不
  釋卷延致夀俊相與上下講論永嘉諸君子與之遊
  者見余未嘗不稱其賢且以其竹林書舍未有記屬
  為記之而子直亦屢以為請江右士風之盛推廬陵
  為冠其人無貴賤無不讀書而文江特盛十餘歲童
  子於論孟詩書易諸經傳註皆能暗誦余曩過其地
  而目擊之喟然歎其不可及於今乃恨維時未獲接
  識子直不得一造所謂竹林書舍求觀平生未見書
  魯多君子則有足徵者矣請為子直賦淇澳之首章
  雖然吾祖文忠公有云世之能寒燠又具氣燄亦未
  有若雪霜風雨之切於肌膚者也而士鮮不以為欣
  戚喪其所守自植物言之四時之變化大矣而竹獨
  不顧於戲此竹之所以可貴歟夫竹一物之物耳而
  况於人乎而况於士乎如使居常不能勵其操臨變
  不能致其節得志不免於驕不得志不能不隕穫羣
  居而附麗特立而周章是皆愧於竹者也必若子直
  然後無愧焉斯所謂惟其有之是以似之者矣抑聞
  廬陵先哲劉公棠宋咸淳己巳進士以賈似道擅政
  國事日非棄官歸隱青塘極為丞相信國文公敬重
  信國之持江西憲節也禮於其廬大書水竹居扁其
  廬至今廬陵人士以為鄉邦之美道其門者低徊瞻
  仰不能去子直與劉公遭時不同出處固異介而有
  守則相似也鄉人士之過竹林精舍有不低徊瞻仰
  哉有不低徊瞻仰哉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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