韞玉山房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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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697
颗粒名称: 韞玉山房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二十六至二十八
摘要: 明蘇伯衡為韞玉山房寫的一篇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卞和抱璞玉再獻再不售而至於再刖楚王命玉工
  理為璧則秦王請以十五城與之易均是玉也或以
  刖而或以易連城人孰不曰方其為璞也未見其可
  寶故楚王弗之寶及其為璧也灼見其可寶故不惟
  楚王寶之而秦王亦寶之余獨以為不然有希世之
  寶必自寶也然後人寶之已不之寶而望人以為寶
  難矣哉玉之產於荆山者天下之美玉也使卞和什
  襲而深藏齎萬金而與之市微楚人將見天下之人
  卞和不知出此而皇皇焉汲汲焉謁而獻焉則與販
  夫何異夫販夫立乎五達之衢牽人之裾而強售其
  物何者其所鬻者不足觀也奈何以天下之美玉而
  自同於販夫之強售焉其輕之不既甚乎固有以來
  楚王之侮矣而至於刖其足蓋無足怪者子貢問於
  孔子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孔
  子告之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價者也彼卞和惟不
  知待價也是以至於刖使其知待價也又孰得而刖
  之哉有美德者謂之賢有美材者謂之能人之有美
  德美材也猶其有美玉也不自貴而自貶以求用不
  自寶而自卑以求合未有不若卞和之取侮者也是
  以古之賢者能者懷其德抱其材從容畎畝皇皇汲
  汲舉非吾事有紹介然後交致敬盡禮然後出皆所
  以自貴自尊也是以人不敢侮之亦不得而侮之伊
  尹之在殷非成湯三聘之勤則躬耕莘野終焉而已
  矣諸葛亮之在漢非昭烈三顧之勤則高臥南陽終
  焉而已矣其屑自貶自卑以與世市哉不獨二子古
  之君子蓋無不然新安吳君韞中越自蚤歲讀書為
  文自足山林而不事衒鬻至於材美外見而不可掩
  名聲洋溢而不可抑朝廷起而寄以民社然後纓冠
  而出仕其涖平陽也政事有過人者而未嘗要譽余
  恠何其有古君子之風及徵余記其所謂韞玉山房
  然後知君蓋善學古之君子者也雖然玉韞於石其
  光氣常見於外故山輝如白虹玉之所在也而況韞
  於山房乎君懷抱材德而試用於此也余知將有望
  氣者言孚尹旁達而屬天者必君之所在也且取之
  以為瑚璉以為圭璧薦之清廟登之玉府也已君固
  不得久淹下邑況得栖遲於山房哉蓋韞櫝而待價
  君子行已之方一世之寶為一世之用天之所不能
  閟藏人亦不能閟藏之也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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