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軒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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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679
颗粒名称: 南軒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1
页码: 三十二至三十三
摘要: 明蘇伯衡為南軒寫的一篇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池生莘仲得南軒先生張宣公所遺端石方硯硯背
  刻銘文凡三十二字及南軒二宇銘公所自著字亦
  公親筆云菩仲視之不啻如弘璧大玉也治特室以
  居之以爲南軒公之自號斯室居公之硯其硯所居
  表以其號禮亦宜之故名之曰南軒且請於余曰願
  有記惟公生宰相家而奮以舌聖賢自期嚴義利之
  辨而卓然有見於大本迄能任夫道統之重其參贊
  督府已傾一時及魏公喪甫葬抗論和議之非遂受
  知孝廟郎省講筵更任迭處五握州符三持使節其
  剛大之氣譽諤之風宏遠之略豈弟之政修攘之術
  出處之際皆非當時君子之所及雖年未五十天遽
  奪之而有公輔之望可謂名世者矣後公而生者慕
  公之爲人願一見之有不可得之慨聞其風聲且猶
  歛衽況得見其遺物裟硯焉者號名具在氣澤斯存
  豈不猶親見之乎不知寶之愛之尊之貴之此尙徳
  之心也而豈文房之寶之謂歟一硯之微長不滿尺
  厚不盈寸而莘仲居之以特室表之以其號烏可謂
  過也哉盖公之所以不朽者不係硯之存亡而公之
  賢則硯之輕重係焉夫其人賢矣其一物之遺後人
  寶愛尊貴之至於此也然則人固可以不賢哉於戲
  公精微之藴見於其書而施及於今者豈直硯之比
  乎則夫以寶硯者寶其書夙夜勉焉是請是習是蹈
  以晞夫公之賢烏乎可已耶如是則華仲誠哉尚德
  者矣而凡登其軒觀公之硯者其不特有所慕其亦
  思所勉也夫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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