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梅侯鼎重赴和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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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621
颗粒名称: 送梅侯鼎重赴和州序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四至五
摘要: 明蘇伯衡為送梅侯鼎重赴和州寫的一篇序。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和岸江以為城南扼采石北控淮右立國于南者倚
  之以為重鎮盖自三國以來則然矣聖天子受命而
  興也嘗駐蹕于兹部署諸將乃渡江入都金陵既平
  江東遂安浙右踣陳覆張兼閩并粤取樊襄舉齊魯
  克燕冀下秦晉而天下以定則和固興王之地哉不
  可與偏州齒亦審矣是以例定為縣尋復為州而寘
  守尤慎簡其人焉為州之一月平陽令梅侯鼎重被
  選往知其州事或曰和重鎮也守重用也然受廛于
  和者戚畹將相之家居其半法之不行則蠧政法之
  必行則搆怨蠧政則獲罪搆怨則取侮梅侯雖材且
  賢舉其職也豈不難乎哉余曰趙奢田部吏耳猶能
  以法繩平原君之家平原君戰國之公子也猶知賢
  奢之為矧今紀綱脩明貴戚之家一一奉公如法過
  于平原君遠甚而梅侯乃天子命吏又非奢之比也
  無虐煢獨而畏高明梅侯奚乃不可居重鎮膺重用
  其職之舉也又何難焉或曰子之言是已請書之以
  為梅侯贈行序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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