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文官花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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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92
颗粒名称: 范氏文官花詩序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1
页码: 三十九至四十
摘要: 明蘇伯衡為范氏文官花詩撰寫的一篇序。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京口范氏自宋至今為郡望族其先世嘗植文官花
  以為庭實辛稼軒所為賦水龍吟者也近代趙松雪
  鄧素履諸賢咸有題詠總若干首是花唐時惟學士
  院有之其殊形異色余固未嘗得見竊誦諸賢之賦
  詠而想望焉豈非范氏之嘉祥哉蓋草木於天地間
  為物雖微乃若鍾夫粹美溢為英華忽焉而榮倏焉
  而悴是則不偶然也故孔陵之檜斯文之興喪係焉
  廣陵之瓊花世道之盛衰係焉田氏之荆王氏之槐
  門祚之升降係焉則草木有關於人事也久矣而況
  天地生物有定形則有定色白者不能碧紅者不能
  紫今以一卉之微一日之間而遞為之變而具有其
  色又花之異常而不多得者也孰謂范氏之有是花
  也暢茂敷榮數百年猶一日而可委諸偶然乎是宜
  諸賢喜傳而樂道之也於戲言天者常徵於人則於
  是花可以見范氏之所積矣觀物者取必於天則於
  是花亦可以見造物之厚范氏矣不然宋德既爽元
  入中國元德既爽皇明膺運天命之去留人事之廢
  興且至于再故家喬木不與海桑俱化者鮮矣何獨
  是花之在范氏庭砌間雖運去物改而其舒翹挺秀
  自若也世之勃然赫然以貴富之家身得之而身失
  之者多矣又何獨范氏一門傳緒愈遠而流澤愈長
  賢材繼作項背相望不惟詩禮纘承抑且組綬蟬聨
  也吾祖文忠公之銘三槐堂謂魏公之德與槐俱萌
  君子之於范氏觀德有不在是花乎范氏之嗣人尚
  無替封殖哉他日余過京口倘獲寓目當賦角弓之
  詩而諸賢之篇什僉憲君方將鋟板以傳故為之序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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