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吏民入粟補官贖罪罷告緡益歲漕六百萬石賜桑弘羊爵左庶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6113
颗粒名称: 令吏民入粟補官贖罪罷告緡益歲漕六百萬石賜桑弘羊爵左庶長
分类号: K204.3
页数: 1
页码: 九十九至一百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令吏民入粟補官贖罪罷告緡益歲漕六百萬石賜桑弘羊爵左庶長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天子北至朔方東封泰山廵海上並北邊
  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皆
  取足大農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及罪人贖
  罪修鼂錯之法也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復終身不
  告緡以北邊畜牧之息弘羊均輸納粟之利用度既饒故除告緡之令也小有所與大有所奪
  此興利之臣常法他郡國各輸急處他郡國吏民所入之粟各輸所當用之
  處如名山大川以待游幸西北邊待軍食之類而諸農各致粟山東諸農謂告
  緡所没入田也致粟山東為欲漕至關中耳漕益歲六百萬石古今轉漕之盛
  極於此矣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穀諸物均輸
  帛五百萬匹言帛則他物可知民不益富而天下用饒司馬
  氏曰此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司馬遷書之以譏武帝之不明耳天地所生貨財百物止有此數不在
  民間則在公家弘羊能致國用之饒不取於民將焉取之果如所言武帝末年安得盗賊蠭起遣繡
  衣使者逐捕之乎非民疲極亡為盜賊耶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黄金
  再闕百斤焉是歲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
  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販
  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食租衣稅固天下之正論也然武帝之利欲式助發
  之弘羊特為人役者耳式見末流至此始憤然歸罪弘羊不知已亦與有責焉可謂闇矣亂之將興
  必有小人主其事必有善人不知大義助其勢然後能成司馬子長作平凖書以是終焉其有旨哉

知识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阅读

相关人物

呂祖謙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