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孝武皇帝元鼎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十二月壬辰丞相莊青翟下獄自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6073
颗粒名称: 漢孝武皇帝元鼎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十二月壬辰丞相莊青翟下獄自殺
分类号: K204.3
页数: 1
页码: 七十五至七十六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漢孝武皇帝元鼎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十二月壬辰丞相莊青翟下獄自殺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按史記張湯傳河東人李文嘗與湯有郤
  已而為御史中丞恚數從中文書事有可以傷湯
  者不能為地湯有所愛史魯謁居知湯不平使人
  上蜚變告文姦事事下湯湯治論殺文而湯心知
  謁居為之上問曰言變事縱跡安起湯佯驚曰此
  殆文故人怨之是時武帝未悟也至田信事發始并覺其詐耳謁居病卧
  閭里主人湯自往視疾為起居摩足趙國以冶鑄
  為業王數訟鐵官事湯常排趙王趙王求湯陰事
  謁居嘗按趙王趙王怨并上書告湯大臣也史謁
  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姦事下廷尉主父偃發
  燕齊事張湯治淮南衡山獄諸侯皆怨之趙王彭祖連告二人皆致之死其心刻深好法律可見也
  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
  共變告李文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郤及得此事
  窮竟其事未奏也酷吏自相排䧟如此會人有盜發孝文園
  瘞錢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湯念丞相以四時
  行園當謝湯無與也不謝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
  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
  耳吾知湯陰事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漢書音義曰左證左
  也事辭頗聞減宣亦奏謁居等事天子果以湯懷
  詐面欺使八輩簿責湯湯具自道無此不服謁居
  已死故湯可以詆讕於是上使趙禹責湯禹至讓湯曰君何
  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
  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簿
  為湯遂自殺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
  賜無他業如此則丞相三長史所按湯與田信分物致富之事不驗故皆見誅

知识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阅读

相关人物

呂祖謙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