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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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6036
颗粒名称: 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自殺
分类号: K204.3
页数: 3
页码: 四十七至五十一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自殺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按史記漢書列傳淮南王安為人好書招
  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内書二十一篇外
  書甚衆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術亦二十
  餘萬言時武帝好藝文以安屬為諸父辯博善為
  文辭甚尊重之每為報書及賜常召司馬相如等
  視草乃遣每宴見談說得失及方技賦頌昏暮然
  後罷安時時怨望厲王死時欲畔逆未有因也及
  建元二年入朝武安侯與王語曰方今上無太子
  大王親高皇帝孫行仁義天下莫不聞即宫車一
  日晏駕非大王當誰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
  侯金財物陰結賓客撫循百姓為畔逆事諸辨士
  為方畧者妄作妖言謟諛王王喜多賜金錢而謀
  反滋甚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辨王愛陵常多予
  金錢為中詗長安約結上左右王有孽子不害最
  長王不愛王后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不害有子
  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又怨時諸侯
  皆得分子弟為侯而淮南獨二子一為太子建父獨
  不得為侯建陰結交欲告敗太子建具知太子之
  謀欲殺漢中尉謂王擁閼靁被擊匈奴帝遣中尉宏即訊驗王是時太子欲刺
  殺之也即使所善壽春莊芷以元朔六年上書於天
  子曰淮南王孫建材能高淮南王王后荼荼子太
  子遷常疾害建建父不害無罪擅數捕繫欲殺之
  今建在可徵問具知淮南陰事書聞上以其事下
  廷尉廷尉下河南治是時故辟陽侯孫審卿善丞
  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乃深購淮南事
  於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廷尉
  以王孫建辭連淮南王太子遷聞上遣廷尉監因
  拜淮南中尉就拜廷尉監為淮南中尉也逮捕太子至淮南淮
  南王聞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召相
  相至内史以出為解中尉曰臣受詔使不得見王
  王念獨殺相而内史中尉不來無益也即罷相是時
  諸侯王兵權在相内史中尉一人不能獨發王猶豫計未决太子念所
  坐者謀刺漢中尉所與謀者已死以為口絶乃謂
  王願會逮王亦愈欲休即許太子太子即自剄不
  殊伍被自詣吏因告與淮南王謀反反蹤跡具如
  此淮南反謀至是始發前此所劾者特刺漢中尉而已至伍被反謀始發安自剄國
  除為九江郡衡山王賜元光六年入朝其謁者衡
  慶有方術欲上書事天子王怒欲劾慶死罪彊笞
  服之衡山内史以為非是却其獄七國反後諸侯不得自專如此
  王使人上書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王又數侵
  奪人田壞人冢以為田有司請逮治衡山王天子
  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如淳曰漢儀注吏四百石以下自調除國中令
  以王之惡天子皆為置之衡山以此恚謀反使子孝客枚赫陳善
  作綳車鏃矢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
  畏淮南起并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之
  間而有之淮南王反衡山王淮南王弟當坐收有
  司請逮捕衡山王天子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
  當相坐沛郡求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得陳善
  於衡山王子孝家孝自告謀反王自剄國除為衡
  山郡史記年表作六要郡又按平凖書自公孫弘以春秋之
  義䋲臣下取漢相張湯用峻文决理為廷尉於是
  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其明年
  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迹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
  其黨與而坐死者數萬人長吏益惨急而法令明
  察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
  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然
  無益於俗稍騖於功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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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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