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孝武皇帝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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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5979
颗粒名称: 漢孝武皇帝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
分类号: K204.3
页数: 1
页码: 一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漢孝武皇帝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天火曰災人火曰火按董仲舒傳仲舒為
  江都相中廢為中大夫中大夫秩雖卑乃宿衛親近之官而謂之中廢者蓋
  有春寵則為要地無眷寵則為散地耳先是遼東高廟長陵高園便
  殿災顔師古曰凡言便殿便室便坐者皆非正殿之處所以就便安也園者於陵上作之既有
  正寢以象平生正殿又立便殿為休息閑宴之處耳仲舒居家推說其意草
  槀未上謂之先是則仲舒之草奏非今歲也五行志載其奏曰天災若語陛下視親戚貴屬
  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忍而
  誅之如吾燔高園殿乃可云爾五行志又云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與帝舅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逆
  言元朔六年乃發覺而伏辜時田蚡已死不及誅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
  南獄以灌夫告田蚡與淮南王交通之事觀之其謀夫人皆知之仲舒憂國之深故因天變而獻言
  然傅會已甚又犯不密之戒此其所以得罪也主父偃候仲舒私見嫉之
  蓋主父偃為中大夫時也竊其書而奏焉上召視諸儒仲舒弟
  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以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當
  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復言災異

知识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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