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孝文皇帝十三年五月除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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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5848
颗粒名称: 漢孝文皇帝十三年五月除肉刑
分类号: K204.3
页数: 2
页码: 六十七至六十九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漢孝文皇帝十三年五月除肉刑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按史記本紀漢書刑法志五月齊太倉令
  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繫長安師古曰逮及也辭之所及
  則追捕之故謂之逮一曰逮者在道將送防禦不絶若今之𫝊送囚也淳于公無男
  有五女當行㑹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
  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随其父至長安上
  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亷平今坐法當刑廉平
  者至坐肉刑亦見漢法之尚宻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
  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妾願没入為
  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
  意乃下詔曰盖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
  為僇而民不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孟康曰黥
  劓一刖左右趾合一凡三也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
  薄而教不眀與吾甚自愧夫訓道不純而愚民䧟
  焉詩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敎未施而
  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憐之
  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
  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
  之及今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
  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言肉刑所以禁姦慝
  其所繇來者乆矣陛下下眀詔憐萬民之一有過
  被刑者終身不息謂除肉刑也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
  道亡繇謂欲免罪人不亡逃者也至於盛徳臣等所不及也臣
  謹議請定律曰諸當完者完為城旦舂臣瓚曰文帝除肉刑
  皆有以易之故以完易髠以笞代劓以鐡左右趾代刖今既曰完矣不復云以完代完也此當言髠
  者完也當黥者髠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斬
  左趾者笞五百當斬右趾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
  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命復有笞
  罪者皆棄市晉灼曰命者名也成其罪也師古曰趾足也當斬右足者以其辠次重故
  從棄市也殺人先自告謂殺人而自首得免罪者也吏受賕枉法謂曲公法而受賂者也守縣官財
  物而即盜之即今律所謂主守自盗者也殺人害重受賕盜物贓汙之身故此三罪已被論名而又
  犯笞亦皆棄市也罪人獄已決完為城旦舂滿三歲為鬼
  薪白粲鬼薪白粲一歲為隷臣妾隷臣妾一歲免
  為庶人古者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隷隷臣僚僚臣僕僕臣臺臺臣隷至漢猶有隷之名師古
  曰男子為隷臣女子為隷妾鬼薪白粲滿三歲為隷臣隷臣一歲免為庶人隷妾亦然也隷臣妾
  滿二歲為司冦司冦一歲及作如司冦二歲皆免
  為庶人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前令之
  刑城旦舂歲而非禁錮者如完為城旦舂歲數以
  免李竒曰謂文帝作此令之前有刑者臣昩死請制曰可是後外有
  輕刑之名内實殺人斬右趾者又當死斬左趾者
  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師古曰斬右趾者棄市故入於死以
  笞五百代斬左趾者笞三百代劓笞數既多亦不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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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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