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泰半之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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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5520
颗粒名称: 收泰半之賦
分类号: K204.3
页数: 2
页码: 十至十一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收泰半之賦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按前漢食貨志始皇并天下内興功作外
  攘夷狄收泰半之賦師古曰泰半三分取其二董仲舒曰秦改
  帝王之制小民月為更卒已復為正一嵗屯戍一
  嵗力役三十倍於古師古曰更卒謂給郡縣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謂給中都官
  者也率計今人一嵗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三十倍多於古也田租田賦鹽鐡之
  利二十倍於古如淳曰秦賣鹽鐵貴故下民受其困也師古曰既収田租又出口賦
  而官更奪鹽鐵之利率計今人一嵗之中失其資産二十倍多於古也漢四年八月初為筭賦口賦
  與筭賦之制當考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如淳曰什稅其五師古曰
  言下户貧人自無田而耕墾豪富家田十分之中以五輸夲田主也故貧民常衣牛
  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
  民愁亾聊亾逃山林轉為盜賊赭衣半道㫁獄嵗
  以千萬數今並附見於始皇并天下之年

知识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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