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至宣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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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康熙]嘉興府志十八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520020210002550
颗粒名称: 明洪武至宣德五年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摘要: 《嘉兴府志》中对明洪武至宣德五年田赋的描述。
关键词: 田赋 税收

内容

嘉興府原額官民田地山蕩等項共四萬五千六頃八十三畝八分三釐嘉興縣田地山蕩等項除分秀水嘉善縣外共八千四百一十六頃九十七畝六分五釐八毫秀水縣田地等項共七千六頃一十一畝九分七釐五毫嘉善縣田地等項共六千二百六十二頃六十二畝七分三釐海鹽縣田地山蕩等項除分平湖外共六千八百四十九頃三十二畝八分一釐一毫平湖縣田地山蕩等項共六千五十頃五十六畝一釐六毫五絲 石門縣田地山蕩等項除分桐鄉外共五千三十五頃二十六畝三釐九毫桐鄉縣田地山蕩等項共五千三百七十六頃三十四畝六分六毫嘉靖二十六年郡守趙瀛扒平田則隆慶二年奉布政司編定賦役成規額該本府派徵扒平田地山蕩等項共四萬四千四頃四十畝丑分七釐五毫二絲嘉興縣田地合爲一則共八千六百四十四頃五十九畝一分九釐七毫山蕩合爲一則共五十七頃六十五畝四釐六毫蕩地一十四頃九十畝六分四釐一毫秀水縣田地合爲一則共六千一百七頃二十三畝六分六釐五毫蕩灘合爲一則共二百二十九頃九十九畝四分二釐一毫嘉善縣田地合爲一則共六千二十四頃三十五畝三分六釐蕩灘合爲一則共二百六十九頃七十六畝二分四釐 海鹽縣田地合爲一則五千九百六十五頃二十四畝二分七釐六毫二絲山蕩灘浜合爲一則共三百五十四頃七十五畝一分一釐平湖縣田五千三十六頃五十六畝一分五釐四毫地東十九都二十都二東區高阜地六百六十四頃七十八畝六分八釐每地二畝折實地一畝共實地三百三十二頃三十九畝三分四釐東十九都二十都二西區高阜地二百四十九頃九畝每地三畝折實地二畝共折實地一百六十六頃

知识出处

[康熙]嘉興府志十八卷首一卷

《[康熙]嘉興府志十八卷首一卷》

嘉兴文献丛书:“史部·方志”共出版100册,所收嘉兴历代方志114种,基本囊括了自元《至元嘉禾志》到民国嘉兴现行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地方志。本册为[康熙]嘉興府志十八卷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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