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萬民之犯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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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7658
颗粒名称: 盟萬民之犯命者
分类号: B222
页数: 1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此篇是周禮中關於司盟如何去管控的記載,以及各家對其的解釋說明。
关键词: 宋代 经学 周礼

内容

盟萬民之犯命者詛其不信者亦如之
  鄭鍔曰此謂合萬民而盟民有犯禁令者既待之以刑矣
  又慮有敢效而為之者於是盟其犯分之人蓋與共盟戒
  以無或如彼犯命者所為也左傳魯人盟臧紇曰無或如
  臧紇犯門斬闗以出是其類也萬民有不信者謂向已結
  言而今背之無復信義則與衆共詛之詛者詋之以言欲
  使背信之人必䝉其禍也盟與詛異盟者戒其未然詛者
  懲其已往左傳鄭伯使卒出豭豚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
  叔者謂已射之後故追詛之也盟詛雖異禮儀皆北面以
  詔明神故曰亦如之
  黄氏曰犯命不信皆當刑鄭引臧紇斬闗罪當連坐而衆不可施刑故乃盟臧紇氏又引詛射潁考叔者射考叔當坐而子都謫以避罪莊公不能正其罪故詛之獄訟覆情
  匿詐無質證不可推究者多矣雀角䑕牙非召公之明安能聽之是故株連則恐其枉故為盟詛以止之詩蘇公刺暴公之語曰出此三物以詛爾斯是盖耻格之風猶在不
  敢自欺其心敬畏昭/明故其事可行也苗民罔中于信以覆詛盟則以亂濟亂而已左丘明論鄭事曰政以正民刑以止邪邪而詛之將何益哉反諸本之謂也
  王昭禹曰邦國有疑㑹同掌其盟約之載者貴者之盟也
  盟萬民之犯命者詛其不信者亦如之賤者之盟也

知识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出版地:温州

八十卷。宋王与之撰。王与之生卒年不详,字次点,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曾从陈松溪学六官要旨。任宾州文学,泗州通判等。此书是淳祐二年(1242)行在秘书省准敕访求书籍时牒温州所得,特补一官授宾州文学,后终于通判泗州。书前有真德秀序和赵汝腾后序。赵汝腾称,真德秀殁后王与之又删繁取要,由博得约,此书“精粹无疵”。《周礼订义》采录旧说共五十一家,唐以前为杜子春、郑兴、郑重、郑玄、崔灵思、贾公彦六家,其余四十五家均为宋人,资料博详,凡文集语录无不搜采。以当时诸儒为主,前儒古义仅特为附存而已,实际是取宋人的学说。解经以义理为本,典制为末,言义理者多,考典制者少。其注《考工记》,认为《冬官》不亡,与宋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一致,但俞庭椿易改经文,王与之仅持其观点而不移改经文。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极为不满,当谈及邱葵《周礼》序中讲,王与之作《周官补遗》、《周礼》之六官全,而此书无此补遗,不知因何时说,“然凭空臆改经之说,正以不存为最善,因无庸深考也”,颇为偏激。认为《周礼订义》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义,则颇中肯。然而,宋时四十五家之书,已佚十之八九,是赖以《周礼订义》而得以流传,可见其对宋文献功不可没。版本有:宋刻本,清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乾隆间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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