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執中曰以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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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7014
颗粒名称: 劉執中曰以五刑
分类号: B222
页数: 2
页码: 三至四
摘要: 此篇是劉執中對周禮中五刑內容所作的解釋說明,表達了其觀點。
关键词: 宋代 经学 周礼

内容

劉執中曰以五刑糾萬民者建六典以為民極也是故六卿各職其
  官建之使必行於天下行之使必範於後世者大司寇正
  其刑典也乃建事典佐王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者用野刑焉農耕也溝涂也隄防也井邑也宫城也百工
  也凡役民以作其事而奉國家者以成功為上以不致力
  為糾則冬官之職待之而後立焉乃建政典佐王以平邦
  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者用軍法焉振旅也苃舎也治兵
  也大閱也伐國也戍疆也凡役民以立其政而尊國家者
  以用命為上以不死守為糾則夏官之職待之而後立焉
  乃建教典佐王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者用鄉刑
  焉六徳也六行也六藝也五禮也五品也凡役民以行其
  教而佐邦國者以成徳為上以不致孝為糾則地官之職
  待之而後立焉乃建治典佐王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
  萬民者用官刑焉六官六屬百官府史也凡役民以立其
  治而造國家者以賢能為上以不稱職為糾則天官之治
  待之而後立焉乃建禮典佐王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
  萬民者用國刑焉君臣也父子也兄弟也夫婦也朋友也
  家國也祭祀也凡役民以踐其禮者以恪愿為上以不致
  其恭為糾則春官之職待之而後立矣五者國之大典聖
  人建極於天下以參天地而賛化育待之以成焉然非刑典之正莫得以成之不曰詰邦國刑百官糾萬民乎

知识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出版地:温州

八十卷。宋王与之撰。王与之生卒年不详,字次点,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曾从陈松溪学六官要旨。任宾州文学,泗州通判等。此书是淳祐二年(1242)行在秘书省准敕访求书籍时牒温州所得,特补一官授宾州文学,后终于通判泗州。书前有真德秀序和赵汝腾后序。赵汝腾称,真德秀殁后王与之又删繁取要,由博得约,此书“精粹无疵”。《周礼订义》采录旧说共五十一家,唐以前为杜子春、郑兴、郑重、郑玄、崔灵思、贾公彦六家,其余四十五家均为宋人,资料博详,凡文集语录无不搜采。以当时诸儒为主,前儒古义仅特为附存而已,实际是取宋人的学说。解经以义理为本,典制为末,言义理者多,考典制者少。其注《考工记》,认为《冬官》不亡,与宋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一致,但俞庭椿易改经文,王与之仅持其观点而不移改经文。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极为不满,当谈及邱葵《周礼》序中讲,王与之作《周官补遗》、《周礼》之六官全,而此书无此补遗,不知因何时说,“然凭空臆改经之说,正以不存为最善,因无庸深考也”,颇为偏激。认为《周礼订义》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义,则颇中肯。然而,宋时四十五家之书,已佚十之八九,是赖以《周礼订义》而得以流传,可见其对宋文献功不可没。版本有:宋刻本,清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乾隆间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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